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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流氓神父

    波士顿是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首府和最大城市,也是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地区的最大城市。

    创建于1630年,是美国最古老、最有文化价值的城市之一。美国历史上发生的波士顿倾茶事件,最终引起著名的美国独立战争。

    上午九点,罗根国际机场。

    一辆从香港来的大型客机轰鸣着降落在了跑道上。

    机场B3出口,马拉特.沙维奇在在一辆宾利前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在确定航班已经落地后,不时朝着机场出口张望起来。

    “老二。这里。”

    马拉特.沙维奇脸上肌肉瞬间抽搐了下。老二,会这么喊他的,不用看知道会是谁。

    该死的野猴子。

    马拉特.沙维奇咒骂着。

    没有任何意外,不远处,唐敦厚拎着行李跟着沈建南背后,笑的像是一只歪嘴猴,让人非常讨厌。

    马拉特.沙维奇拉开车门,等沈建南走近,他开口道。

    “老板。我可以教训一下这只不懂礼貌的野猴子么。您看到了,他总是叫我老二。”

    “老二,你不服气啊。那我们比划比划?”

    马拉特.沙维奇懒得搭理唐敦厚,直直望着沈建南,眼里全是恳求之色。

    他真的受够了老二这个称呼。

    沈建南耸耸肩。

    “你们喜欢就好。”

    滋滋滋——

    似乎有电的声音飘过,马拉特.沙维奇和唐敦厚对视着,眼里全是浓浓的战斗欲望。

    沈建南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真的无法理解,两个大男人的,这么看着有什么意思。

    不久,汽车发动起来,马拉特.沙维奇一脚下去,朝查尔斯河畔方向开了过去。

    车窗外,年龄不大的高楼大厦飞速闪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和时不时的堵车,昭示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与生机,由于它的定性较早,人口一直很少紧凑。

    穿过林立的高楼大厦,汽车到了一条清澈的河畔公路上。

    查尔斯河流,波士顿最著名的河流,因沿途多所全球知名大学而广为人知。

    道路两侧,尽是缤纷色彩的参天巨树,挂满果实的海棠树,青青翠翠的杨柳枝,稍微有些发黄的木兰树,还有红绿交错的橡木林。

    倒影在河畔清澈的河水中,映出了一个让人心情很是安然轻松的优雅环境。

    但沈建南的心却并没有他脸上那么平静。

    曾经,他在波士顿这里躲避了一周,那一周,如同丧家之犬每天都在惶恐之中度过。

    今日再来,时光穿晰,一切都还是物是人非。

    车子速度很快。

    不消一个小时时间,就到了波士顿大学校园区。

    波士顿大学神学院门口,沈建南走下车,站在校园门口张望了片刻。

    彭二来这里已经半个月时间,以他的能力,轻而易举就可以锁定宋晓丹的位置。由于商学院女生受到神学院邀请来聚会,宋晓丹现在就在神学院的大教堂里,准备同神学院的学生一起合唱弥赛亚。

    停顿了片刻,沈建南挑了挑眉毛示意马拉特.沙维奇在前面带路。

    作为波士顿大学主要学科,神学院的地位一直非比寻常,学院建立于1839年,是美国最古老的神学院之一。

    可以说,波士顿的犯罪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跟神学院一百多年的历史也脱不开关系。

    穿过缤纷色彩的校园长廊,绕过一栋栋复古或者历史斑驳的建筑,一栋辉煌高大的学院大礼堂出现在了眼前。

    大礼堂内,数百名身穿白衣的女生站在教堂中央,每一名女生都充满年轻活力,风华并茂的青春让她们显得别样美丽。

    周围,站着不同衣服不同肤色的男男女女们。

    这次学院举办大型弥赛亚大合唱,前来围观的人几乎有上千人。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一名同样身穿白衣的白人女子拿着指挥棒指挥着交响曲,随着指挥棒的不断扬起,几十人拿着小提琴齐齐拉动着琴弦,悠扬的旋律在空旷的建筑里不断回荡着。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东方女性的身高在欧美国家自然很不起眼。

    宋晓丹身高原本就不算高,在美国这种人高平均达到一米七的地方,自然只能站在第一排。

    所以,沈建南刚进来,就看到了同样身穿白衣捧着圣经,跟在场所有人一起合唱着弥赛亚的宋晓丹。

    几个月不见。

    宋晓丹出落的越发动人,在白衣衬托下,红里透白的肤色比大多数白人女子看起来都要自然,也许是因为弥赛亚是神圣的歌曲,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沈建南挑了挑眉毛。

    很遗憾,人太多宋晓丹根本没看到他。

    沈建南这种唯物主义的家伙从来都缺乏敬畏之心,更是没有任何信仰。

    眼皮一眨,骚主意就来了。

    弥赛亚大合唱,这种场合总是不会缺少神父这种职业。

    不远处,一名五十多岁的白人男子,身穿神父套装脖子上挂着十字架,虔诚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突然,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神父先生,你好。”

    神父转过身,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

    黄种人,年轻,充满朝气,身上有一种不凡的气度。

    比许多黄种人要高上不少,一身合体的昂贵西装反射着光泽,手上一只劳力士翡翠手表,在天幕透过的阳光照射下反射着迷人的光线。

    神父露出最慈祥的笑容。

    “孩子。有什么可以帮你的么?我非常愿意为迷途的羔羊找回迷失的方向。”

    “能不能把你的装备借我下?”

    “沃特?”

    神父一脸懵逼。

    沈建南耸耸肩膀打了个眼色,神父疑惑跟着他走到了一角。

    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两张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美元,沈建南微笑着开口道。

    “神父先生。可以把你的衣服和十字架卖我么?”

    瞬间。

    神父被激怒了,一张苍白的脸涌上血色,眼里也全是愤怒之色。作为神职人员,金钱是对人最大的侮辱。

    沈建南无奈耸耸肩,一次摸出了一叠。

    “嗯?”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弥赛亚大合唱是对神的赞美,现场有一种特别的神圣气息,围观的人群望着身穿白衣的学生们,眼里全是敬仰之色。

    可就在这时,有人感觉到哪里很不对劲。

    就像,一只鸭子掉进了仙鹤群。

    许多人目瞪口呆,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在明白什么后,一个个忍不住笑了起来。

    场地中央,不知道从哪跑来了一个年轻的神父,像是一只扑煽着翅膀的鸭子旋转跳着并不优美的芭蕾,欢快跑了过来。很快,年轻神父跑到了大合唱人群的中央,站在指挥交响乐的领唱背后摇头晃脑挑起了摇滚的士高。

    噗嗤!

    作为印度人,塔布信仰的是印度教,来参加弥赛亚大合唱只是因为入乡随俗,精神自然不太专注。

    年轻神父搞笑的一幕将她逗的忍不住笑了起来。

    “宋。你看那里。”

    捧着圣经的宋晓丹下意识抬头,看到是谁后,整个人都呆了。

    那不是自己日日夜夜都在梦里会看到的那张脸么。

    四目瞬间对在了一起,沈建南眼里闪着发自真心的喜悦,在看到宋晓丹那一刻,他就意识到,宋晓丹在他心中有着怎样的地位。

    啪——

    灵魂已经朝沈建南身上扑了过去,宋晓丹手里的圣经不由掉在了地上。

    等她回过神想去捡,沈建南已经坏笑着将地上的圣经捡起来。

    一转身,沈建南绕到宋晓丹背后,轻轻抚摸着沾满清香洗发水的乌黑长发,俯首靠在剔透柔嫩的耳垂旁。

    “宝贝,我觉得弥赛亚真是难听死了。只有你美妙的声音才能将亨德尔这个家伙捧为天才。”

    梦真的成真了。

    突入起来的喜悦让宋晓丹脸上不由自主荡漾起笑容。

    她很想转身将背后的身体紧紧抱住。

    但是她不能,学校这次举办弥赛亚大合唱,身为学校学生,她不能随便破坏队形,这是对学院的不尊重。

    沈建南就没这么多顾虑了。

    现在,他的身份是一名神父,伸开双臂,这厮像是真正的神父,认真跟着大合唱唱了起来。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爱我中华。”

    “......”

    唱着唱着,沈建南脸上的笑容逐渐变态。

    轻轻放下手,按在了宋晓丹腰肢下方三寸最丰腴的位置,随着身体前倾,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觉传来。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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