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邓家出来,已经是傍晚十分,老邓已经签署了委托手续,时间写得错后了几天。老邓看来很是信任凌怀远,对此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
只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在中午的聚会上,无论是宁丹还是凌怀远,都建议郝好也采取包干的方式。二万块钱,一两个案子就挣回来了。就如今天这个老邓儿子的案子,一次收费就达到2万元。如果按提成制,所里就要提走40%,也就是8000块,郝好自己才能得到30%,6000块。而在包干的情况下,所里拿走6%,再给凌怀远30%,自己还能得到64%,快1万3了。差了一倍。这还是因为案源是凌怀远提供的。如果是郝好自己的案源,这2万块钱几乎都是郝好的了。
包干虽然好,但年轻律师很少选择包干的,原因也很简单,年轻律师中除了个别的以外,前一两年是不大可能有那么多案子,包干只会让自己挣的更少罢了。
但对于郝好来说,案子目前看是没问题的。自己在没有证的情况下,半年就挣了2万块,现在有证了,只会挣得更多。只要每年创收(收到的律师代理费总额)超过5万元,包干给郝好带来的好处只会更多。
办理完所有,再把该给所里的1200块钱交给所里,就可以让所里给开手续了。拿到律所的所有手续,郝好可以去检察院办理会见手续,并且顺便阅卷。
阅卷室,郝好快速的对案件材料浏览了一遍。结合卷宗中的证据和法医鉴定结论,郝好初步得出一列结论:
死者刘雪梅,40岁,死者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因情绪激动、外伤等因素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突然发作致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对于什么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郝好一点都不懂,但他知道死者死于心力衰竭,而不是外伤。也就是说,死者属于拥有特殊体质的人。
这就好办了,导致特殊体质人死亡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知道对方存在特殊体质,如果知道,那就极大可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不知道,还要看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否有伤害特殊体质人的故意或过失。如果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如果存在故意或过失,一般都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只是判多判少的问题了。
在起诉意见书中,控方认为:死者刘雪梅在被邓子军推了一下后,很是生气,然后猛追不止,在追上邓子军后,被邓子军再次推倒,邓子军还对刘雪梅进行殴打。在被人拉开后,刘雪梅就再也没有站起来。
是什么原因让刘雪梅如此生气了?只是吵架、被推了一下吗?邓子军有没有殴打刘雪梅呢?
在卷宗中,警方讯问了现场的“所有人”,所有的证人证言中都说刘雪梅一边骂邓子军“小流氓”一边追,但为什么没有人知道。看来只有邓子军自己才知道了。
那么,邓子军有没有殴打刘雪梅呢?这是个关键问题,如果有殴打行为,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被认定有罪;如果没有殴打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罪,而只属于一次意外事件。有罪和无罪可有着天壤之别的。
法医鉴定中提到了死者刘雪梅身上有伤,但伤的都不重,这些伤是如何形成的,也没有给出一个结论意见。
看来,还是需要等见到邓子军之后才能知道了。
复印了卷宗中能够复印的材料,拿到会见手续,郝好回到所里。然后叫上宁丹,两人一起前往看守所。
叫上宁丹是因为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有两名律师或者一名律师一名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在场,李小虎案郝好就是以律师助理的身份去会见的。
坐在会见室里,郝好开始四处打量起这间不大的房间,已经来过两次了,但每次来都是以助理的身份,旁观者的视角。而这次不同,他是主办律师,除了要通过询问了解案情外,还要关注对方的一举一动。更要注意不能发生任何违纪的行为,要不然,神仙也救不了他。
里间的铁门打开,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小伙子被警察带了进来。
小伙子眉目清秀,五官端正,嘴巴紧闭,走路时有些轻轻地颤抖。
这是一个被吓坏的大孩子。
小伙子做到椅子里,警察将椅子锁好,退出了会见室。
“邓子军是吧,我叫郝好,春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你父亲委托我担任你的辩护人,……”
例行的说明来意,邓子军在委托书上签字确定后,郝好开始转入正题。
“把经过说一下吧,越详细越好。”郝好打开录音笔,铺开稿纸,看着邓子军说道。
邓子军连忙的点了点头,张了张嘴,喘了口气,才开始讲述了起来:
“……,隔壁家在修房子的时候,因为没有地方,就把沙子堆在了我家门口。本来也没什么的,可我家也要准备修房子了,就没有地方放水泥大沙。我就去找他们商量,想让他们把沙子挪一挪,可他们不但不同意,还要打我。我当然不能等着他们打啊,混乱中就推了那女人一下,然后我就跑了。后面的事情我也不知道,直到警察抓我,说我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我才知道她竟然死了。”
“你只是推了死者吗?没有做其他的?”
“没有啊,他们家那么多人在,我怎么可能做其他的什么呢。”邓子军有些委屈。
“那死者为什么要追你?”郝好盯着邓子军。
“我,我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我,我真的不知道。”邓子军说话时躲开了郝好的目光。
郝好盯着邓子军,久久没有说话。
邓小军一直低着头。
“你知道不知道你的罪名是什么?”
邓子军抬起头,看着郝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那你知道这个罪名意味着什么?”
邓子军摇摇头。
“如果罪名成立,最少十年以上,最高死列。”
“我没有打她,真的没有打她啊。”邓子军脸刷的一下就白了,话音中带着哭腔。
“你要告诉我们实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帮到你。”郝好说道。
“我说的是真的,我真的只推了她一下。只不过……”邓小军看了看郝好旁边的宁丹,才很小的声音说道,“我不小心推到她的胸了,还,还捏了一下。”
“CAO”,郝好有些无语了,一个四十岁的中年女人,还捏了一下,也不知道邓小军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死者在追你时,有没有追上你?”
“有,被我挣脱了。”
“你是怎么挣脱的?”
“我就甩了一下胳膊,就挣脱了。”邓子军想比一下,但因为手被扣在了椅子上,最终没有能够比成。
“甩了哪只胳膊?”
“右胳膊。”
“打到死者没有?”
“我感觉好象没有。”
“我现在示范一下,你来确定一下。”
“好”
郝好站了起来,开始向后甩胳膊,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力度,他每甩一次,都会听听邓子军的意见,终于,在甩了十几次之后,邓子军说话了,
“对,就是这样。”
“最后一人问题,你到底有没有殴打死者?”
“我真没有,当时周围大多数都是他们家的人,我怎么敢打她啊。”
“那行,今天先到这儿,如果有什么事情,可能让看守所通知我。开庭前我还会来一次。”
“郝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我真的没有打她。”邓子军在被警察带离会见室时,扭着头,哭者对郝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