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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进展

    宁丹这几天一直在跑司法局,不是跑律所变更的事情,她的律师关系还没有转入到诚城商都分所,现在连名义的主任都担任不了。

    她在跑转所的事情,一个部门一个章,能早一点拿到新的律师证,也好早一点开展业务。

    虽然郝好他俩手中都持有律师证,但那也只能办旧案子,新案子是不敢接的。万一在新律师证下来前开庭,证和介绍信不一致,那可是一件麻烦事儿。

    这天的傍晚时分,宁丹一身回来了,而且还来了好消息。新证下来了,明天只需要把旧律师证交到司法厅,就可以拿到新律师证了。

    转所带来的不便,就此止步。一切都会在明天而不同。

    新的一天到来,郝好的心情非常的不错,哪怕外面有些轻度雾霾,也没有影响他的心情。

    新的律师证已经拿到手了,他又可以放心的挣钱了。

    而更让他高兴的,还是因为手中多出来的两份文件。

    两份是由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出具的调查令。

    说起这两份调查令的由来,就不得不感谢凌怀远了。

    ——————

    凌怀远弄回来的几十个执行案件,此前就已经分配给罗琨和吕秋红两人一部分,现在宁丹和郝好的新执业证已经到手,自然也要接手一部分了。

    而郝好手中恰好有一件案子,涉及到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问题。

    这,给了郝好弄调查令的机会。

    当然了,郝好并没有直接去联系执行法官申请调查令,而是先找到了宁丹。

    这叫曲线救国,毕竟自己希望拿到的调查令超出了执行案件本身,最好是找找人,省得麻烦。

    宁丹一听完郝好的陈述,直接了当道:“你怎么不早说?早说早就给你解决了。”

    “我这不是没找着机会吗。”郝好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行了,我给老凌说一下,让他想办法弄几张。”宁丹说道,“需要几张?”

    “至少两张,我想先查一下两人的航班信息。如果他们经常去厦城的话,估计我就得跑一趟厦城,查一下他们在厦城是不是有房子了。”

    “行了,让老凌想办法吧。”

    于是,没两天,郝好的手中就多了两份盖有法院执行局的调查令。

    ——————

    联系上查山,郝好需要叫上他一起跑一趟机场。

    查蔡云燕和侯荣山两人的行程,不需要查山的配合。

    叫上他,是为了计时计费。这一次去机场,可能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估计得千把块律师费了。

    查山一听郝好要去机场查蔡云燕和侯荣山的行程,立刻就来了精神。

    蔡云燕这次去厦城,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正无所事事的他,突然从郝好归里得到个好消息,自然是高兴不已。

    开上车,接上郝好,两人直奔机场。

    从出发到回来,一共用去了4个多小时的时间,一来一回的路上就用去了一个多小时。在机场的调查又花费了3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但取得的成果还是很让人激动的。

    蔡云燕出差的地方并不只是厦城一个城市,但去厦城的次数最多。而且,她如果是去别的城市出差,基本上都是孤身一人,那估计是真出差。而如果是去厦城,虽然也是一个人前往,但侯荣山则往往会同机,或者乘坐另一班飞机前往。

    这些信息足以说明,他们两人在厦城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事情。

    查山把郝好送回律所,然后在工作记录上签过字,就先行离开了。郝好会把账单发给查山,然后由查山将相应的费用转给律所。

    这种一次一清的方式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儿。

    下面该怎么做,两人也已经约好,趁着蔡云燕和侯荣山还在厦城的时候,他们决定立即去一趟厦城。

    此去厦城的主要目的是调查那两个人是否在厦城购有房屋。次要目的是看是否能够调查到两人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郝好根据两人经常前往厦城,而且在厦城一待就至少是一周时间这一点上,猜测两人在厦城很有可能购有住房。

    从常理上来说,他们不应该是住宾馆的,成本有点太高了,而且还不方便。

    租房子住的可能性虽然不能说没有,但郝好认为可能性并不大。

    既然是筑爱巢,用别人的房子哪有自己有房子方便呢。

    再说了,蔡云燕既然和侯荣山保持着这种关系,没有可能不找侯荣山要房子之类的财产的。

    只要他们在厦城有房子,那么,就极有可能找到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查山对于郝好的分析十分认可。

    但为了预防万一他们前往厦城时,蔡、侯两人已经从厦城离开,查山还特意准备一下两人的照片。

    如果万一蔡、侯两人已经离开,郝好他们也可以在找到他们的房子后,先从周边调查了解一番,也不算白跑一趟。

    ——————

    直到走下飞厦城的飞机,脚踏上了厦城的土地,郝好的心才完全放下。

    这是他第一次坐飞机,也许是空难片看多了吧,虽然一路平安,但心却总是提着。

    到厦城的第二天上午,两人离开入住的酒店,前往厦城市住建局。

    今天,郝好需要按人查房,以此来确认蔡云燕或者是侯荣山是否在厦城购有房屋。

    按照规定,除了公检法和国家安全机关因办案需要,其他任何人和组织都是不允许以人查房的。但律师在持有法院签发的调查令的情况下,也可以“以人查房”,这就是郝好为什么一定要弄张调查令的原因。

    果然,有了法院的调查令就是不一样。

    住建局办事大厅中,查档工作人员一输入“蔡云燕”这三个字,一条信息就跳了出来。

    虽然看不清内容,但郝好的内心已经激动不已了。没想到,到厦城的第一站,就取得如此重大的突破。

    “郝,郝律师……”查山已经激动的快说不出话来了。

    “查先生,我们可能得找个车子蹲守了。”看着打印出来的房产信息,郝好冷静的说道。

    从这个时候开始,两人就要做好吃苦受累的准备了。

    不过,这一天2000多块钱的收入,吃点苦受点累也不算什么了。

    除了《刑法》上规定的那些“挣钱”的方法,还能有什么样的工作,可以一天挣2000多块钱的。

    “好的,我这去租车。”查山连忙的答应着,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努力和花费这么快就获得了回报。

    此刻的查山内心是激动的,目标已经近在眼前了,只要再辛苦一点,拿到证据,就可以让那个贱人身陷囹圄了。

    租一辆普通的、不显眼的车子,一天也就一百多块钱。手续办理起来也快。

    拿到了车子,郝好和查山两人,按照查到的地址,来到了这个叫湖光苑的小区。

    查山开车围着湖光苑转了一圈,郝好和查山的心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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