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喝酒,白来世上走,男人不抽烟,怎么做神仙?”他呵呵笑道,掏出打火机替我点上烟,那是一只银白色的zippo,非常精致!
“是呀,”我附和他道,“男人不喝不抽,女人不爱吃不爱穿,那生活还有什么乐趣?”
“英雄所见略同!”他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道,“不过,男人还得加一条,男人应该还得从泡妞中找到乐趣!”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礼节性地附和道:“是啊!男人应该找乐子!”事实上,我和高完并不熟悉,我总觉得他这人有奸相,不想轻易靠近他!
高完吸着烟,看着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烟雾的缘故,他的眼睛眯缝着,给人一种十分狡诈的样子。
“顾阳,”他说,“如果我说男人从原始祖先那里继承了许多原始的欲望,这话你承认么?”
“当然信!有句话不是说了嘛,我们都是带着原始的大脑生活在现代社会里!”我吸了一口烟说,笑笑道。
“比如攻击性,掠夺,占有配偶等等,”他说,“当然这都是人的自私性使然!不过,我觉得在这个社会上,男人应该具备一些原始的野性!女人显然是男人占有的对象!”
我靠!你丫到底想说什么?不是专门找我来探讨男人与野性的吧?
“是呀,”我摸着鼻子,讪笑道,“男人是应该有点野性!”
“而对男人而言,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满足男人生理需求的,一种是可以满足男人心理需求的!这两者是可以完全分开的!当然,女人不同,女人的灵与肉通常都是统一在一起的!”
“是啊!男女有别嘛!”我附和他道,不怎么愿意跟他探讨这个话题。
高完看着我,一副要继续座谈下去的架势。
“因此,”他吐出一串烟雾,看着我道,“单从满足生理需求这一点出发,对男人而言,女人是可以替代的!这一个和那一个并无多少区别!”
是啊!你妈的!女人和猪也是可以替代的对吧?
我探究地看着他说:“你的意思是?”
高完没准备回答我,而是自顾自地说:“有些男人,我觉得过于偏执,抓住一个女人不放,尤其是抓住一个并不愿意委身于他的女人不放!这实在是愚蠢之举!不是吗?”
“呵呵!是啊!”我附和他道。
接着高完移过身体,坐到我身边来了。
他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顾阳!我一直当你是哥们!所以我想跟你坦诚相见!”
他的亲昵言行,让我感觉入坐针扎,跟看见杰夫翘兰花指的样子不相上下。
但是,我还是忍了。
“没错,”我讪笑着说,为了打消这种奇怪的气氛,我还开了一句玩笑,“男人和女人赤身相见为妙,男人和男人坦诚相见为好!”
“英雄所见略同!”高完诡异地一笑,又要伸手拍我肩膀,我装作弯腰系鞋带,躲开了他的亲昵举动。
还好高完没并有察觉我在敷衍他,依然用他那双小眼睛很有兴致地看着我。
“我的意思是说——”他扭头看了一下身后,然后扭过头来继续看着我,接着说,“你不觉得孙红兵很傻么?”
我愣了一下,看着他说:“他傻?”
高完笑笑了,自责了一句说:“当然,我不是故意说他坏话,我当你是哥们,所以……”
人前莫说己长,人后莫道人短!这是做人的金科玉律!我一向不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在我看来,那是小人所为!
但是他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再不表示附和,他一定以为我在装清高。在企划部,我已经得罪了傅德志和孙红兵,我不能再树敌了!
于是我讪笑地答了他一句说:“没什么!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
高完笑了笑,似乎放心了。
“你说说看,”他看着我说,“胡雪娇对他根本没那个意思,他还跟在人家PP后面起什么劲儿!要我说,他那人真是死脑筋!”
“胡雪娇对孙组长真没意思吗?”我看着他道,这一点我倒是好奇了。
我总感觉孙红兵和胡雪娇之前一定发生过什么,尽管现如今胡雪娇对他一副爱理不理吆三喝五的架势。
高完撇撇嘴笑了,一副十分有把握的样子。
“如果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的话,”他看着我道,“那也是八百年前的事情了!这些事我最清楚,我和孙红兵算是公司的元老了,我们差不多同一年来公司的,我比他还早来半年!”
“八百年前?”
“没错!那时候胡雪娇刚来公司,你知道,像胡雪娇这样的势利女人,说好听点叫开放,说难听点就是几!她刚来公司时,需要靠山,孙红兵就自告奋勇地当了这个靠山,那时候他们经常出双入对,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胡雪娇是在逢场作戏,只是孙红兵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以为自己终于抱得美人归了!你说他傻不傻?”
见我没搭腔的意思,高完吸了一口烟,继续说道:“等胡雪娇在公司扎稳了脚跟,她就借故跟孙红兵大吵架,就不再理他啦!但是孙红兵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一直以为胡雪娇是爱他的!哎!只怪他入戏太深了!”
见他说完了,我忙附和说:“哦!这样啊!”
高完点点头说:“是啊!要我说孙红兵就是个死脑筋!我前面说了,对男人而言,女人都是可替代的,这一个和那一个并无什么区别!可他硬是要去钻这个牛角尖!”
我摸了一下鼻子,故作随意地问道:“我觉得孙组长是真心喜欢胡雪娇的?”
“喜欢有个屁用!”高完突然提高了嗓门,然后扭头环顾左右,再次压低嗓门道,“问题是胡雪娇不再需要他了,换言之就是说,孙红兵爱错了对象!你想想,武大郎爱上潘金莲还不是个悲剧?!”
“喔,”我讪讪一笑说,附和了一句,“也是哦!”
高完移开目光,眯眼盯着对面的某处,表情很不屑,又有些气愤的样子。
“他孙红兵有什么本事?”他哼声说,“如果不是经理照着他,他能当上组长?论文凭,他是四年制本科,我是五年制本科,论技术,我比他强,比他有创意,论思维,我比他灵活!”接着他又莫名其妙地哼了一声,目光依然盯着某一处,仿佛要把那里盯出一个洞来!
是啊!你的确够灵活的!灵活得像一只偷食的老鼠!
不过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这厮想说的话了,从大西洋拐过好望角才终于到达了太平洋!原来他是想找我说孙红兵的不是,原因就是觉得孙红兵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组长头衔,目的就是想拉拢我!
“孙红兵今天又找你麻烦了吧?”高完忽然扭过头来看着我问。
我摸着鼻子,讪讪一笑说:“也不算是找麻烦,我去总经理办公室,忘记跟他打招呼了。”我道,低头喝咖啡。
“你少来了!”高完一语击中我的要害,“只要在公司范围内,除了设计部,我想去哪就去哪儿,想去多久就去多久,他半个字都不敢说我!”他哼了一声,看着我问,“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我看了他一眼说。
“因为他自知理亏啊!”高完冷笑一声说,“他知道他之所以做了组长,都是他拍经理的马匹拍得好!那组长的位置应该是我的!是我的!——你别不信,顾阳,孙红兵他平时都不敢跟我对视!不信你下次找机会观察一下。挺可笑的不是吗?”
“呵呵呵。”我无语,低头喝咖啡。
高完又哼了一声,他倒是滔滔不绝的。
“顾阳,”他看着我说,“你知道人善被狗欺这句话么?你越是害怕他,他越是找你茬!”见我低头没说话,他继续说,“还记得那天你跟他在办公室的事儿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是被欺负的!他身为一组之长,怎么能在办公室里对你大喊大叫呢?你是个男人,他怎么能一点面子都不给你?——”
“这个……”我支吾了一下说,“那事儿,其实我也有错……”
“你得了吧!”高完打断我的话,一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架势,“顾阳!你怎么能这么没自尊心呢!如果我是你,那天我就跟他干上一架!让他知道我不是好惹的!他就是那种人,典型的欺软怕硬!”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又听见他说:“顾阳!我那天确实想站出来帮你撑腰,只是怕把事情闹大了,对你一个新人不利!如果不是考虑到这一层,我肯定去找领导帮你讨个公道!”
他边说边观察着我的表情,见我低头捧着咖啡喝,他接着说,“别怕!顾阳!你上次在丽人商场大显身手,包括林总在内的公司领导都知道了!你这样的人才,哪家公司的领导都会欣赏的!如果领导们知道你在办公室被一个小组长欺负,他们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的!”
他顿了一下,用力吸了一口烟,用力拍下我的肩膀说,“别怕!别被一个小组长踩在脚下了!人善被狗欺啊!顾阳!你知道的,我当你是哥们,才对你这么坦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