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眼前的这个穷小伙都那么的不要脸死活要赖在这里的话,那么,就不要怪他不客气了。
“对,这里是我要用来当新房娶媳妇的,我说你一个穷小伙,就不要在这小城市里呆着吧,回你的乡下去吧!”
那男子很是嚣张,跟刚才的那抹气质彬彬真是相差甚远,难怪人家都说,翻脸比翻书还快。
只是,云依又不是第一次出来行走江湖,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可能会被眼前的这几个人给吓唬到了呢?
“那么,我们租房子的时候,不是已经签过合同的了吗?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就算你这房子卖了,我的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更何况,你这只是要做个新房,也行,只要你们不介意,我们可以一起住!”
如果那些人好声好气地跟自己商量一下,道个歉什么的,也许……她也不会离开。
因为,她身上现在哪还有钱去租别的房子?
上个月的稿费已经被她消耗得差不多了,而且,这个房子当初一签就是五年的,云依都已经买了好一些电器了。
比如:冰箱空调什么的。
都是必要的,云依这前几天才刚搬回来的,不然的话,那钱怎么可能会用的这么快呢?
都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现在……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云依深受这句话的体验了。
此时,看着眼前的三人,云依的气势依然没有因此而退让。
面对这种如此嚣张的人,云依表示,你越是退让,人家就越以为你很好欺负。
在看到云依竟然如此嚣张的时候,那男子差点就要跟她动手了。
不过,那男子身边的女子却是拉住了他。
包租婆看着云依,有些纠结,没错,当初租房的那个中介也已经说及了这个问题的。
当初的时候,包租婆也没有思考过这样的问题,觉得一个月都有些收入,而且,一下子租五年的话。
这每个月收那么五百块,一年就是六千,五年就是三万了呢……
在这a市的边缘小镇上,已经算是一个很不错的收入了呢。
而且,这房子又不是很漂亮,还是很多年以前,自己那死去的丈夫给留下来的。
因为自己觉得晦气,就没有在这里居住了。
而此时,云依并不知道这一点,不过就算知道了的话,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毕竟,她也本来就是一个灵魂体来到这里的,要说邪门,她还更加邪门呢。
“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在法院上见面,到时候我们就请法官来判断一下!”
云依说这话,有恃无恐,因为她记得这华夏的法律就是如此的,虽然……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
云依这话,还真的是令那包租婆有些恐慌了呢。
这小伙子说得有条有理的,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呢。
如果是真的话,那么,若是自己真的被人给告上了法庭,那岂不是被街坊邻居给笑话死了?
一看这包租婆的脸上表情开始有了变化,云依就知道自己刚才所说的话语是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