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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文学 > 仙狐 > 四十六、狗蛤蟆快动啊

四十六、狗蛤蟆快动啊

    “大家都是什么原因,成为的觉醒者?”

    胡仲雍在课堂氛围稍稍冷下来的时候,提出了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于是课堂又重新热闹了起来。

    几个学员先后站起来,讲述自己成为觉醒者的过程,他们都很想表现自己特殊的一面,如何与众不同,甚至有个学员发言了足足半个小时,还意犹未足,若不是被令狐音打断,让他给别的学员发言机会,这货没准能说到下课。

    胡欢听得津津有味,等到胡仲雍教授宣布下课,这才愕然发现,这老头根本也没提,如何提升觉醒度,如何就职的内容。

    但是他游目四顾,发现很多同学都一脸很满足,这堂课收获甚大的表情,知趣儿的什么也不说,牢骚都没有发。

    胡仲雍老教授下了讲台,一堆学院凑上去,想要多问几个问题,他漫不经心的回答了几个,就在一群学员的簇拥中,非常有排面的离去。

    严苓色并没有说什么,这第一堂课,就这么下课了。

    他们这个第二十五届军部特殊战斗人才培训班,每天就两节课,上午一节,下午一节,每节课两小时,学习任务相对宽松。

    大多数学员在下课后,就去地下食堂吃饭了。

    胡欢也正要去找萧剑僧,跟他一起去吃饭,还没等他找到自己的萧哥,就被凌霄一把拉住了胳膊。

    “不要去食堂了,附近有家庆丰包子铺,据说非常不错,咱们去试吃一下。”

    “不好吧?”

    “没事儿的,你看其他同学也有出去吃的。”

    胡欢讪讪的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已经连吃你好几顿了,有点不好意思了。”

    凌霄笑眯眯的说道:“咱们姐弟俩谁跟谁。”

    萧剑僧远远的,正要跟胡欢打个招呼,就看到他被一个美貌的女孩子,拉着出门去了。

    这位七班长脑海里,就一个念头,这孩子是真得好好谈谈,万一回去的时候,他弄个小女朋友,如何跟队伍,跟小胡的家里交代?

    这可是早恋啊!

    九十年代,还真不太能接受这个。

    凌霄点了十笼屉猪肉大葱馅儿的包子,要了五碗炒肝。庆丰的包子铺的东西,倒是没什么可说,就是普通的家常口味,胡欢没吃过炒肝这种北京风味,居然觉得还可以。

    吃完了东西,凌霄要去附近逛逛,胡欢吃了人家好几顿了,真没好意思拒绝。

    凌霄兴致颇高,沿着马路,也没什么目标,就那么信马由缰的乱逛,她对胡欢说道:“我从小在国外,还是第一次回来,这么古色古香的城市,在欧洲都不多见,更别说美洲和澳洲了。”

    胡欢出生的城市,最古的建筑也不超过两百年,还是到了京城,才见到这些书上和电视上,经常出现的建筑,也很有感慨,只是他嘴笨,只能点了点头,啥应和的话也说不上来。

    凌霄也不觉得胡欢沉闷,她虽然第一次回国,但耳濡目染,对京城的老建筑耳熟能详,每见到一处,就给胡欢讲古,介绍它的来历和发生过的典故。

    胡欢倒是涨了不少见识,这些只是课本上没有,他课外阅读量还真没这么大。

    两人转了几条街,胡欢眼神微微一紧,他又有了奇妙的感应,旁边的凌霄噗嗤一笑,问道:“你也感应到了?”

    胡欢用力点了点头,凌霄压低声音说道:“我打听过了,这里就是我的实习场,咱们这个特训班有实战课程。”

    胡欢远远眺望,总有一股莫名的感觉,也说不上来是熟悉,悸动,恐慌,还是什么,就是不大舒服。

    “我们还有实战课?”

    “当然有,我们这个班,可是特殊战斗人才培训班,实战可是重中之重。以后我们都要出战斗任务的,能有三阶和四阶高手看护,进入万物之影的机会可不多。”

    胡欢瞧了一忽儿,问道:“那究竟是哪里?”

    凌霄答道:“好像是属于某个民间组织的办公场地,叫什么北平市蛤蟆精民俗研究会。”

    “原来是个王府,主人是个闲散王爷,这个宅子也没什么文物价值,所以就没有收为公有。”

    胡欢脑海中又蹦出来几个记忆碎片,其中居然有好几块记忆碎片,跟北平市蛤蟆精民俗研究会有关联。

    “这里……”

    “我总一个感觉,要是进去能蹭一蹭,它就能归我。”

    “这特么不是扯淡吗?”

    “我怎么会有这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胡欢脑子一时间,有些纷杂,忽然手儿一紧,被凌霄牢牢捉住,他听得耳边女孩子柔声说道:“我们偷着溜进去,瞧一眼好不好?”

    胡欢还未来得及拒绝,就被凌霄拉扯着,绕到了这个什么北平市蛤蟆精民俗研究会总部的后面,并且在她的催促中,翻墙而入。

    双脚落地,胡欢才反应过来,暗暗叫道:“我这不是私闯民宅吗?会不会被主人打出去?”

    但是他随即就明白过来,这里不会有人在,几乎所有的封闭区,都被驱逐了居民,这里虽然产权没有收为公有,但里头却没什么人办公了。

    这个宅子很有些年头,当年那位王爷虽然不当红,也不掌权,宅子也比不上和珅府邸,恭王府,雍和宫之流,但占地也足有六七亩。

    里外五进的宅子,花园流水,古树月门一概不缺,只是常年无人打理,杂草比人还高了。

    凌霄跟进在胡欢后头,轻盈落地,她身上隐隐有一层五彩烟霞,让她身子宛如羽毛般飘忽。落地的时候,她还特意避让开了胡欢一些,待得身上五彩烟霞收敛,才快步走近过来。

    胡欢眼尖,看到凌霄落地的地方,草木皆枯,不由得暗暗吃惊,心道:“她的什么五毒心蟾,毒性可比赤血毒要大啊!”

    赤血毒性燥,但却没这么强的腐蚀性,胡欢暗暗把赤血毒催提起来,免得不小心沾染上,自己也好有个护身。

    凌霄扯着胡欢,快走了几步,眉头微微蹙起,低声说道:“怎么感应不到万物之影?”

    胡欢心头一惊,忽然被一堵墙吸引了目光。

    这堵墙上,有一行大字——狗蛤蟆快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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