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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香肠战术

    虽然哥廷根大学的名气响彻欧洲,但是他所处的哥廷根却算不上什么大城市。

    哥廷根虽然以其杰出的学术氛围和相对安静的生活节奏吸引了不少学者、学生和知识分子在此居住,但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方面,它的规模和发展速度相对较慢。

    这座城市的人口只有一万人到一万两千人左右,而这样的人口规模自然也撑不起几家像样的酒馆。

    这里最古老的酒馆便是海涅先前向亚瑟提到过的市政厅地窖酒馆Ratskeller,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三世纪,这里曾是市政府官员和贵宾们的用餐和饮酒的场所,但在十七、十八世纪逐渐向公众开放。标志性的古老拱顶建筑和传统德国宫廷菜肴,便是Ratskeller的骄傲。

    至于刚刚发生过啤酒馆暴动的Zum Schwarzen Bren(黑熊酒馆)不仅是学生聚会常去的场所,也是游客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而今天俾斯麦带亚瑟来的酒馆位于哥廷根的市中心,这里是哥廷根附近居民常来小酌两杯的地方——Paulinerkeller,保林会酒窖。

    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家由保林会修士或者崇拜者创办的酒馆。

    保林会的全称是‘圣保罗隐修会’,是一个成立于13世纪,起源于匈牙利和波兰地区的天主教修道会。

    这个修道会以基督教历史上第一位隐修士‘埃及的圣保罗’为名。

    保林会的修士们以奉行严格的隐修生活著称,强调祈祷、默想和孤独生活。

    虽然保林会不像是本笃会和方济各会那么知名,但是它在中欧和东欧地区的影响力依然不可小觑。

    保林会的修士们通常居住在偏远地区的修道院里,过着简朴的生活。因此,哥廷根这种小地方出现保林会也就不足为奇了。

    亚瑟跟着俾斯麦下了台阶,刚刚走进这家地窖酒馆,迎面便看见了保林会标志性的‘黑圣母像’。

    圣母玛利亚身穿金边装饰的红色长袍,肩披深蓝色披风,头戴金色皇冠,面容庄重,双眼微闭,表现出深沉的慈悲与母爱,她的怀抱之中是刚刚出生的圣婴耶稣。

    只不过,与亚瑟在别处见到的圣母像不同的是,保林会酒窖的圣母像的肤色是一种近乎于黑色的深褐色,看起来像是被蜡烛烟雾或者橡木熏染过。

    不过,虽然这里供奉的黑圣母像十分考究,但其余地方的装潢却十分粗犷。

    木质的长桌和凳子占据了大部分空间,桌面因多年使用而显得斑驳,散发着古老的松木香气。

    地面是由石板铺成,已经被成百上千的脚步磨得光滑而略显不平。

    墙壁上挂着几幅聊胜于无的壁画,壁画要么是描绘着农民的劳作场景,要么就是一些诸如圣母领报、耶稣受洗、圣母升天之类的常见宗教题材。

    墙角摆放着几只酒桶,木塞和酒具随意堆放在旁边。

    由于地窖的光照条件不好,所以为了取光,酒馆里还开了几扇小而窄的天窗。看它们的大小,估计唯有在白天的时候,才能允许几缕阳光斜射进来。

    但除了这些不愉快的地方以外,这里给亚瑟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因为这里的气氛非常像是约克的乡下,完全不像是伦敦的冷峻和巴黎的浮躁。

    空气中弥漫着麦芽和啤酒花的香味,混合着烟草和烤肉的味道,构成了一种特有的氛围。

    傍晚时分,酒馆里充满了各种声音:男人们粗犷的笑声、骰子在木桌上滚动的声音、啤酒杯相碰的清脆声,还有老板娘在柜台后忙碌的动作声。狭窄的天窗下吊着一盏摇摇晃晃的煤油灯,昏黄的灯光让整个房间显得既温暖又有些昏暗。

    这里的顾客大多是乡镇的农民、工匠和商贩。他们衣着简单,皮肤因常年劳作而显得粗糙,脸上带着被太阳晒出的红润和风霜。

    男人们通常穿着亚麻或粗布的工作服,头戴宽边毡帽。或许是因为晚上比较冷,所以还能看见有些人披着羊毛斗篷御寒。

    他们坐在长桌旁,大口大口地喝着当地酿制的啤酒,讨论着庄稼、牲畜和今年的气候。

    几个年轻人围在一起玩着纸牌或骰子,偶尔发出一阵阵欢呼或失望的叹息。

    酒馆老板是个话不多的中年男子,他留着浓密的胡须,他只是默默的接受顾客的点单,默默的给客人们上菜,闲暇的时候就自顾自的拿一块白布擦干刚刚洗好的啤酒杯。

    如果他擦杯子的动作顿了一下,那一定是酒馆里有新客人推门进来了。

    酒馆老板看着两位客人坐下,放下手中的杯子问道:“喝点什么?”

    俾斯麦两手放在吧台上,熟练的开口点单:“一瓶莱茵河谷的白葡萄酒,一份烤猪肘配土豆饺子。”

    语罢,他扭过头冲亚瑟说道:“这里的啤酒不错,你可以尝尝。”

    亚瑟问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点啤酒呢?”

    俾斯麦熟练的扣出葡萄酒的木塞,满满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我母亲害怕我在大学里染上酒精成瘾的恶习,所以禁止我喝啤酒。我可是个乖孩子,她不让我喝我就不喝,反正葡萄酒和烧酒也是一样的。”

    亚瑟看了这叛逆小子一眼,摇着头笑了两声,旋即指着老板头顶悬挂的木牌菜单道:“一杯深色拉格,一盘热气腾腾的白香肠配酸菜。”

    老板听了这话,转身便从身后翻滚的大锅里捞出了香肠和酸菜放到了亚瑟的面前。

    亚瑟正要开动,忽然,老板又递了个小盘子上来,里面工工整整的摆着两根墨绿色的酸黄瓜。

    然后,他还自作主张的又给亚瑟倒了一小杯浅黄色的苹果酒。

    不等亚瑟开口询问,话不多的老板便开口道:“我看您是个生脸,多半是第一次来哥廷根吧?这腌黄瓜算我送的。至于苹果酒,这是我们这儿的特产,你如果不尝尝,这一趟就算白来了。”

    亚瑟听到这话,便知道自己先前的感觉确实没错。这里的确与约克的乡下酒馆差不多,虽然有些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落后,但是人情味儿却很浓。

    在这类乡镇酒馆里,酒不仅是饮品,吃饭也不仅仅是吃饭,它更像是一种邻里之间的社交工具。

    人们通过酒杯来庆祝、表达友谊,甚至解决争端。

    在这种地方,村里的消息总是传播得最快,无论是邻居的婚事还是城里的新政策,总会在酒馆里被讨论得热火朝天。

    宗教信仰也是这种酒馆不可或缺的一环,墙角的十字架和圣人像,虽然平时也没什么关心它们。但每逢宗教节日,往往都会是酒馆里最热闹的时刻。

    亚瑟笑着举起那杯苹果酒冲着老板喊道:“干杯,先生,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

    坐在亚瑟旁边的几位喝得满脸通红的酒客也大笑着跟着举杯:“说得对!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祝愿我们今年都能有个好收成!”

    老板见状,腼腆的笑了笑,他微微点头算是回应了客人们的祝酒。

    俾斯麦看见亚瑟居然这么快就和酒馆里的客人们打成一片,也不由得高看了这位英国爵士一眼。

    他开口道:“我听说你是伦敦来的,没想到在乡下地方也混的这么如鱼得水。”

    “很奇怪吗?”亚瑟灌了一口啤酒,心满意足的长出一口气:“我得纠正你一点,我不是什么伦敦来的,我是个地道的乡巴佬,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是个美国人。我是个正经的英格兰约克绅士,而不是什么美利坚新约克土老帽。”

    “我当然知道。”俾斯麦酸溜溜的回了一句:“如果你不是个英格兰人,你又怎么会在这个年纪当上哥廷根大学的学监呢?像达尔曼那样的德意志小市民教授,他就算混一辈子,也别想当上哥廷根大学的校长。”

    “嗯?”

    虽然亚瑟已经和俾斯麦深入交流好几天了,但他还是头一次从这家伙嘴里听到真心话。

    亚瑟问道:“奥托,我可不同意你的观点。虽然这个观点我暂时还没对外人透露过,但是身为哥廷根大学的国家特别代表,我目前其实就正在考虑推荐弗雷德里希·达尔曼教授出任新一任的哥廷根大学校长。如果他在这个位置上表现出色,就算将来被选入汉诺威王国的内阁,担任内阁大臣,我也是不会感到奇怪的。”

    俾斯麦闻言,更是觉得浑身上下哪里都刺挠:“是吗?那达尔曼的运气不错,不过我还是不觉得他将来能做出什么大成就。德意志的事情,这里的政治,你一个外国人根本不懂。”

    “此话怎讲?”

    亚瑟望着眼前这个刚刚十八岁的小伙子,只觉得他在这个年纪对政治评头论足的样子实在有些好笑。

    虽然他是俾斯麦,但他仍然只是十八岁的俾斯麦。迄今为止,他遭遇过的最大危机可能就是欠债和关入禁闭室了。

    至于政治,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那些魔幻事件,你永远无法了解这里面的事情究竟有多糟糕。

    不过俾斯麦可不关心亚瑟怎么看他,十八岁的青年人也永远不会认为他的政治观点很糟糕。

    俾斯麦愤愤的开口道。

    “在整个德意志,不论是普鲁士还是汉诺威,外国人都得到了太多的优待了!我们的政府发自内心的认为,外国人的才能就是要比德意志人高。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乡村贵族不具备他们所期望的、从事的政治所需要的才能,而且也没有能力弥补各个部门已有的种种缺陷。

    我母亲送我来哥廷根,让我学法律,但是这大学文凭又有什么用呢?在普鲁士,对于一个与内阁大臣和高级官员没有任何关系的上诉法院陪审员或者政府法官来说,如果他不花费几十年光阴走完单调的官场阶梯,吸引上级的注意并得到提拔,他就几乎没有任何希望参与进普鲁士政治。

    但是在外交界,一些候补人因为有钱有势,或者碰巧懂得外国语,特别是法语,就可以将它变为获得优遇的理由。即使他们的外语水平只像餐厅招待员或者领班的水平,但是在我们那儿也可以轻易地取得获准担任外交职务的证件。

    我不和您说笑,因为我外公的关系,我曾经认识了不少老一辈的普鲁士使节。他们对政治一无所知,在他们的报告中,谈的也只是他们能够用法语谈得通畅的事情,但仅仅是由于熟悉法语,他们便得到高官,这简直是太荒谬了!

    我们功勋昭著的元帅们,比如布吕歇尔、格奈泽瑙、哥本,都不是祖籍普鲁士人。而文职官员中的施泰因、哈尔登贝格、莫茨和格罗尔曼,他们同样不是。我们的政治家,就好像苗圃中的树苗一样,为了充分发展根系,必须得移植一下才行似的。”

    亚瑟的手指敲打着桌面,他琢磨道:“所以这就是你在学校惹是生非的理由吗?你觉得在哥廷根学习法律一无是处,对你将来的发展也不会有任何的帮助?”

    “可不是吗!”俾斯麦翻了个白眼灌了口酒:“这地方的教授大多有病,这里的学生们也都有病!这里布满了和我母亲身上一模一样的、狭隘的、刻薄的小市民观点,喔,对了,大部分情况下,他们把这叫做自由主义。就像是这里的英雄,海因里希·海涅,他就是个典型的自由主义小市民!”

    亚瑟听到这里,也不由得感觉这小子比当年的他还难搞。

    当初在伦敦大学就学时,亚瑟虽然与他的指导教授关系恶劣,但是与同学们的交情也很不错,而且还很喜欢那所当时宛如建筑工地的学校。

    但是俾斯麦的厌学对象,则不止涵盖了教授,并且还包括了同学和学校。

    对于一位接受了普鲁士义务教育的小伙子来说,即便是被海涅认为专制保守的哥廷根大学,对于俾斯麦来说还是自由过了头。

    在到处嚷嚷着支持法兰克福大学生的哥廷根大学里,俾斯麦这家伙确实算是个异类了。

    不过,对于亚瑟而言,如果大伙儿都像俾斯麦这么想,那国家特别代表的工作也就没那么难做了。

    亚瑟又拿出了那封俾斯麦母亲寄给学校的信,假装严肃的对他说:“奥托,我觉得你或许真的应该认真读一读这封信。我知道你不喜欢学校,但是如果你继续这样对待你的学业,我恐怕你就只能去参军了。”

    “参军?”俾斯麦狐疑道:“为什么?”

    “因为你母亲让学校转告你,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从大学毕业,要么就去参军自己挣点钱花。不过,我也理解你对未来的悲观情绪,你觉得大学文凭没用。从某种程度上,我赞同你的观点,单是一张大学文凭确实没用,但是如果你顺利从法学专业毕业,并且能够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可以向普鲁士的司法部门开具一封学校推荐信,向他们介绍哥廷根大学法学专业的杰出毕业生奥托·冯·俾斯麦先生。”

    说到这里,亚瑟停顿了一下,他不动声色的切割者盘中的香肠,一片又一片的将它们分割:“据我所知,要想进入普鲁士的法院工作,必须要通过两次司法考试,而且这两次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并不是很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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