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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XXIX. 亚兰剑王

    扎哈克厚着脸皮,带着金蜜儿,回到了帝都。

    把他调去边境当尉官做文书工作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让额美瑞肯儿外特豪斯里的人物,去威斯康星当州警,那能舒服啊?

    亚兰剑王。

    名震大陆。

    帝皇上台后,年中九月的大陆会武正式开办。

    大陆会武的冠军含金量,纯度绝对是突破天际的,直接一步到位,进入权力中心最高层。

    而第一届,又往往是最猛的一届。

    亚兰剑王凭一身本事,甚至可以说是神通,成功夺冠,力压群雄。

    现在已经是大陆会武,坐在导师座位的人了。

    剑台。

    这是个名字相当有雅意的地方,并不在帝都内,而是在郊外一处山中瀑布边上,似是参照远东群岛那边的建筑风格。

    剑王并不是西大陆人士,因此帝皇也未重用,只是赐予虚名,赏钱,荣誉贵族头衔,远离权力。

    即使如此,影响力也颇为深远,拜师求学的快要踏破门槛。

    瀑布流水声连绵不绝。

    乌木地板铺贴的中庭显得格外素雅,纱帘内有剑王新收的女学生在弹奏乐器。

    所有陈设都考究无比,栅格屏风,文玩博古架。

    檀香的气味儿扑面而来,瀑布下的清池,栽种着精心打理后的荷叶莲花,有种超然的意味,隐隐能看到池中有鲤鱼跃动。

    扎哈克跪在地上。

    剑王只是背对着他,盘坐于瀑布边上品茶,只能看到背影,穿着朴素的灰色武师袍,远不如想象中的魁梧,虽然骨架高大,却显得有些枯瘦,黑色长发已生白丝。

    “说说那个人。”

    剑王年纪也正值壮年,但声音已经略有沙哑。

    “是一张毁容脸,应该是被严重烧伤过,毁容的部分还被自残了十多刀……”

    扎哈克还没说完。

    “真是……愚钝。”剑王长叹一声,“我是让你说说,那人的招式。”

    扎哈克汗颜,将那天在林登城外的战斗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袖子鞋子里全是刀,暗器也是飞刀,连发弩箭和奇怪的翼刃,还有两串鞭子,还有其它常规装备,简直就像是一个武器库。

    “原来如此,他什么武器都带着有,却唯独没有长剑,对么?”

    剑王大致猜到了。

    “老师怎么知道?”

    扎哈克深感疑惑。

    “我游历大千世界,遍寻个中高手,所有组织,都略知一二,这个人,你远远不是对手,要论起剑术,他强你百倍不止。”

    剑王平静说着。

    扎哈克极为震撼。

    “这么说,老师知道他是谁?”

    “当然不是,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知道他的来历,若是伱能杀了他,你心中所想之事,也再无枷锁,黑剑冥炎,也不再是你的对手,我也算是……后继有人。”

    “我该怎么做……才能更强,我认为我已经无法再进一步了。”

    “你还没有彻底贯通剑术,所谓剑,也不过是两侧开刃的铁,重要的是,融会贯通,捕捉万物的轨迹,这一招,名为止水,你先练习到这个境界,再来找我吧。”

    剑王说话颇为装杯,玄之又玄。

    只见他拿起案几上的折刀,并无任何动作,只是一阵嗡鸣恍惚,扎哈克也有些耳鸣。

    然后,池子侧的瀑布,如被冻结一般,处于了静止的状态,但却没有结冰。

    扎哈克看神了,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一条鱼从池中跃起,扑动到瀑布中,竟发现这瀑布依然还是流动的,水花溅射了那么一瞬,又恢复了静止,玄妙无比。

    “剑术,也就如同这瀑布一般,看似是静止的,但也只是水流互不掺杂,都按照自己的轨迹层状流动着,你明白了么?”

    剑王如是说着。

    扎哈克……根本不懂。

    但既然老师这么说,他也只好练下去,直到有一天,他也能斩断瀑布。

    与此同时。

    天国港内。

    内城,黑帆旅店,二层酒吧。

    “这喝了不得死啊?”

    莫里森坐在吧台旁边。

    旅店的营业额基本都拿给员工开薪水了,而工资最高的,无非是眼前这个暗精灵调酒师,手艺一绝。

    能赚个八十多枚银币,实际上效益还算可以了,这算是净收益,不是营业额。

    她调制完鸡尾酒,甚至还在杯子边缘用嘴吻了一个唇印。

    莫里森大感震撼,这下子喝下去真真要被打进地狱了。

    本来一伙人都准备先睡个好觉的,但船上睡了太久,回了岸上并不习惯,因为在海上颠惯了。

    睡到正常的床会感觉一直在摇。

    就跟流浪汉一样,如果经常睡硬水泥地的话,睡到床上就感觉一直往下陷。

    得先把身体钟调回来,整点大酒再说。

    李思特犹豫着要不要去找自己的便宜老婆,现在还是白天,等到了晚上,就太危险了,这次非得断绝关系不可,一直这样下去不是个事,那疯婆娘是有点神经病在身上的。

    六年前借了她一百六十金龙,作为启动资金,黑帆创业之艰难,自己不得不牺牲色相。

    倒不是李思特有多帅,纯纯海盗脸,海盗身材,海盗衣品,没人看得上。

    李思特听她说过。

    她把血的品级分为好几类,最为香醇的是高等精灵的血,最为浓烈的是德鲁伊的,其次就是处女。

    也不是说李思特的血就有多高级,倒也不是多么美味,不如处女,但非常特殊,有种满足感,就像女生喜欢喝奶茶一样,就喜欢那股奇怪上瘾的兴奋劲儿。

    很难形容那种感受,就比如一个人玩多了,他的阈值变高了,那必须整点刺激的,吃饭要多放点辣的,上床要整点道具。

    李思特的血就是这种感受。

    “芬大将军,你就去赌场收账算了,卖鱼飞和疯老虎,是服你的。”

    李思特有了定夺,必须现在就去,晚上去就寄了,一百六十金龙不是小数,自己还了都不剩多少了,先还八十意思一下,反正这婚必须得离。

    “我可管不住那两条疯狗。”

    芬回绝着,其实是不想动。

    “你把奥哥叫着去不就行么?我有要事,你也不希望,有个疯婆娘过来杀你吧,因为你指挥我去干工作,耽搁了我的时间。”

    李思特半开玩笑,半威胁着。

    “神他妈我指挥你,真有你的。”

    芬都爆粗了,不再多言,自己一个人去赌场收账去了,那边赚得多,保护费加赌场抽水营业额,三个月下来,怎么也有七八十金龙,这是最保守的估计。

    李思特喝了酒壮胆,活动了一下筋骨,今天非要整分手不可,到处说是自己妻子,我怎么上歌莉娅啊?

    十一个戈薇,十二个桔梗,还在等着自己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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