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见到这位锦衣公子的那天,是我人生中最最美好的一天。
那种惊喜和愉悦,甚至要远超洞房花烛夜,当然,这话可不能让俺夫人听到。
......
坐在我面前的公子哥,一看便气宇非凡,举止中流露着一丝专属于权贵们的优雅从容,我察言观色,知锦衣公子就是个文弱书生,没有一丝境界可言,但随着他的入场,七八道十分强劲的气息,在暗处涌入屋内,这七八个隐在暗处的高手,每个人的境界都要高于那时的我。
能随便拿出这么多破城境界以上武夫来用作暗中护卫的人,我有理由相信,眼前这人,必是大汉帝国权贵中的权贵,也是能决定我未来命运之人。
遥记当天,那锦衣公子哥儿如三月初阳一般来到我的面前,他看着我低头吃饭,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忽然笑着说道,「这位壮士,你从来不喝酒么?」
「你从未见过我喝酒,怎知道我不喝酒呢?」
我既没有抬头,也没有停下来,而是慢慢将碗里最后两口饭吃完,才放下筷子,才抬头,才看着那名同样在看着我的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
很巧,锦衣公子哥儿在这时也在看着我,我俩四目相对,他笑了,他的笑,就像是满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阳光。
我本也想笑笑,可那时脸上的表情,却宛如残冬里的寒霜一样冰冷,毕竟,我私自带领两千兄弟远赴长安,这样的举动,已经触犯了国法,也触犯了清河军的禁忌,不成功、便成仁!
兄弟们半生功名和性命,这一次全都押给了我,今后活的是人是狗,我觉得可能会与面前这公子哥儿有很大关系,我自然不能开玩笑,需要谨言慎行。
过了很久,我才一字一字的说,「我不喝酒。」
「你不喝,能不能请我喝两杯?」
那公子哥笑面如花,递给我两枚沙果,「诺诺诺,我用它和你换,这东西,酸溜溜甜滋滋,还很开胃。」
我小心翼翼,很怕中了他的圈套,便提防着问道,「你自己有钱,为什么还要我请?」
「不要钱的酒,通常都是比较好喝一点。」公子哥儿笑着说道,「尤其是让远方来客请的话,更是难得,一杯下肚,聊些风土人情,当真是回味无穷呢!」
「我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请人喝酒,能与我喝酒的,要么是生死兄弟,要么是至亲至爱。」
我冷冷地拒绝,说得很慢,每个字都是经过考虑之后才说出的,因为只要是从我嘴里说出的话,我就一定会完全负责,与其阿谀奉承,不如实话实说。
我不愿说错一个字,也不愿寒了每一个兄弟的心。
说完这话,我身后的十二名百夫长神情一振,他们目光灼灼地看着我,眼中闪动着莫名的光芒,而这十二名百夫长,正是我日后组建的斥虎帮重要成员,斥虎‘十二死士。
公子哥儿见我冷若冰霜,一脸无奈,只好笑笑,端起茶杯一饮而尽,道,「看来,我这辈子是喝不到你请的酒了?」
我长出了一口气,换了一种更加平和机敏的眼神看着他。
我总不能一直绷着个脸吧!
我紧盯着锦衣公子哥儿,锦衣公子哥儿坐在我的对面悠闲地喝着酒,我看了很久,见他没有继续话题的打算,便咽了一口唾沫,面色平和地开口道,「不一定,或许有机会喝到我请的酒。」
公子哥儿忽然抬头看我,嘻嘻哈哈地问我,「哈哈哈!哦?什么机会?说来听听。」
「等到世族平定,天下真正凝一的那天。我会与兄台畅快痛饮,不醉不归!」
我目不转睛盯着锦衣公子,试图从他的眼中,
找到此人来此目的的蛛丝马迹。
公子哥儿笑容僵持了瞬间,也正是这一瞬间,我觉得,我说对了。
眼前这人,正是当今天子,是他一纸招贤榜,让我不远万里来到帝都长安,而他今日乔装来此见我的真正目的,只有一个:试探于我,收降于我。
而后,锦衣公子故作随意地问道,「壮士何来此言啊?」
「沧州匪患,公子可知晓?」
锦衣公子淡然地点了点头,「略有耳闻。」
「这块儿狗皮膏药,拿掉了还会再长,扯下来还练车肉皮,我沧州的百姓,被它折磨的死去活来。我曾在沧州剿匪十七年,荡平匪患后,我曾无数次问自己,为何一个小小的匪患,居然狗皮膏药般粘了沧州百姓十余年?」
我记得我当时看着繁华街道,言语十分冷漠,纵然有情感流露,也绝不是温情,而是痛苦、雠懟、悲怆。
「现在呢?找到答案了?」公子哥儿动了动屁股,开始认真起来。
「沧州的世族老爷们既然想高高在上,让本就稀少的百姓们俯首帖耳,就必须寻找一些令百姓畏惧的敌人,只要沧州匪患仍在,大家自然而然地就会归附世族以求保护,他们的地位、权势和利益,会随着这种恶性循环,与日俱增,最后列土封疆,独霸一方。」
公子哥不言不语,良久,他继续对我说道,「继续说下去。」
那时的我心想:既然天子要收降我,必然是想听些真话的。
于是,我看着公子哥儿,直言不讳地道,「先帝的放纵,滋养了世族壮大的沃土。匪患的猖獗,浇灌了世族成长的水土。换句话说,我带兵剿匪前八年,剿的是真匪。剿匪后九年,杀的是被世族们扶持上山的‘假匪。官与匪蛇鼠一窝,已经难分彼此,我剿匪,实则剿的是世族啊!」
「既然山贼土匪乃是世族一手扶持,又怎会让你轻易剿灭?」公子哥儿啃着沙果,轻声细语地问道。
「一只成年的猛虎,自然不需要捕杀兔子来充饥。」我暗叹一声,道,「府兵私兵、粮仓私田,世族们在这个时候,已经自成体系,而且极为庞大,再不需要那些土匪来强撑场面、收拢人心喽!」
「然后呢?」公子哥儿吐出了沙果核,赶忙又塞到了嘴里一枚,似乎嘴里没有沙果会死一样。
我眉头一挑,「对于世族做大,先帝感念旧恩可以放任,可一朝天子一朝臣,何况是世族这种已经不听话的臣子。天子为了天下、为了心中大业,自然是要铲除世族的!」
我抿了一口茶,继续说道,「勾连为祸、割据一方,世族已成窃国之贼,有识之士皆欲除之而后快,何况是坐领江山的天子呢!」
「你觉着,这事儿能成么?」公子哥儿身子一歪,慵懒地问道。
「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铲除世族,从收拢兵权开始!」我钻井双拳,却悠悠说道,「只要陛下有恒心大毅,敢任用寒门能吏,夜以继日,世族便不足为患。我等试想,当年诸王都是拥兵十万的主儿,到最后,又有哪个活下来了?」
公子哥儿点了点头,旋即问道,「此一行跋涉万里,君为何求?」
「功名!」我毫不忌讳,仔细想了想,又继续说道,「和大义!」
「好!」公子哥儿转身离去,哈哈大笑,「这顿饭,我请了!」
第二天入宫之时,我方‘大彻大悟,那公子哥儿,叫刘彦,乃当今天子。
他要请的,也不是这顿饭,而是共赴一场翻腾天下大宴。
很快,我凭借陛下信任和皇后的举荐,在极短时间内就成为了陛下的勾股之臣,成为了大内十二卫之一的
长水中郎将。
很快,我便杀敌建功,抹掉了许多意图不轨于陛下的佞贼。
也很快,天妖案爆发,陛下受挫,在吕相的帮助下,陛下决心东山再起。
他首先打算在曲、薄、牧三州埋一根钉子,以做将来接应,这次,我没有要功名,只选了大义。
在一个银辉满地、万籁无声的中夜,陛下于未央宫前为我等送行,「水长山远路多坑,诸位,慢行!」
「匡扶大义报君恩,陛下,保重!」
......
我拖家带口,带着长水卫所有的弟兄们,按照陛下要求落草都源县,我实在想不明白,将斥虎总部选在哪里不好,为何陛下执意要选在鸟不拉屎的都源?
直到我看到与我同为二皇子党的刘权生的时候,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也似乎不明白了些什么!
我和刘权生远远算不得知己,后来之所以交往甚密,仅因我俩都曾同为二皇子一党,且都落脚了华兴郡。
相识,不,认识这么久,我从未听说刘权生有任何桃色之事,派出的兄弟们反馈的结果也仅是他在少年游历期间,曾有一红颜知己名柯荆,除此再无女伴。
这.....,就值得推敲了!
孩子是谁的?为什么又会在他刘权生的手里?刘权生带着孩子回到华兴究竟要做什么?
最开始,我始终以为他要铲除本家刘氏,立威树德,做天下表率。ap.
可当刘氏覆灭、陛下传令要我召回刘权生被其拒绝后,一个大胆而又不可思议的想法,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为了证实心中猜想,我正打算找个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文成馆查阅档案,李长虹受陛下之托,当当正正地捎来了一句话,我立马窝在了华兴郡,再不敢做此想。
卷帘门外多风雨,智者常做参禅人。——刘彦
后来的事,就是后来的事了!
我搭上了宝贝闺女,前前后后派了四五波兄弟助力刘懿那小子平田,以至于本就入不敷出斥虎帮更加难以为继,若不是兄弟们半生情谊难以割舍,恐怕斥虎帮早就黄摊子了。
刘权生自然知道我如此做的心思,只不过,看破不说破,还是好朋友!
旬月前,刘懿这小子悄悄差人送信一封,信中简明扼要,只写了寥寥数字:帮主助我诛杀江瑞生,我助帮主延存斥虎帮!
我想,我该下大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