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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催账

    人生就是如此地起伏,在给了破晓最美丽的一道风景之后,又将他置于最艰难的境地。

    他决定等雪一停就冒险离开鬼市大街,趁着其他人还要等两天化雪,先人一步拾荒,争取有大收获。

    谁知这次毒雪一连下了五天,胖掌柜也五天没照面。

    大概得了胖掌柜授意,那个相熟的水铺伙计也变了脸,每天提醒破晓还帐。

    由于破晓住在水铺,按号牌管理规矩是不能再更换避难点的,因此不得不忍受着水铺伙计一日几次的骚扰。

    伙计的话就没有胖掌柜那么好听了:“破晓,这是你赊账的第……天,你要还……文,做人要自重,不要不识抬举,否则以后在鬼市就没有立锥之地了……”

    其他避难者虽有兔死狐悲之感,却没人敢替破晓说话。

    到了第五日,见毒雪还没停,伙计又在那喋喋不休,破晓终于忍无可忍了,当着一屋子避难者的面,破口大骂起来:“你妈呀!老子晓得欠你们帐,别整天催命似的叽叽歪歪,回头告诉死胖子,不就是十日为期吗?小爷到时还不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伙计也不甘示弱地跟破晓对骂:“哟哟!你大爷的,赊账的还有理了?你要不要脸啊?还没见过你这样的腌臜破落户……”

    在街上巡逻的保丁闻声过来,自然是站在伙计的这边,喝斥破晓:“老老实实呆着,否则赶你出去!”

    破晓咬着牙,双拳握紧,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有忍气吞声,生生咽下这口气。

    既然撕破了脸,这一天里,伙计的话越来越难听,破晓惟有默默承受,无助、愤懑乃至绝望充斥了他的内心,唯有在想到少女的时候,心中才有一丝温暖。

    当天夜里,雪终于停了。

    次日一早,破晓终于可以摆脱水铺伙计的聒噪,领了例项,说自己今日就离开,将剩余的押金兑了三天的窝窝头和水,剩下了全兑了那种解雪毒的药末。

    伙计不敢违背鬼社的规矩,如数兑现物品,收了号牌,忍不住又冷嘲热讽道:“小子,雪还没化,急着投胎吗,也别想跑路。还有,拾荒的时候可别遇上尸魃、歹人啥的,把小命丢了,咱水铺就亏大了……”

    破晓没有吭声,背起瘪瘪的褡裢,在身后或同情或冷漠的注视中,昂首踏出了水铺的店门,颇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他往东门的方向而去,是怕见到在西门当值的铁柱,不知怎么跟对方解释,他决意破釜沉舟,不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全凭自己扛过这一道人生的大坎!

    破晓的心底又浮现出那个进入自己内心却不知所踪的少女,虽然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没见过她的正脸,但他知道,这辈子大概是忘不掉她了。

    太阳还在地平线上,外面的空气清寒,鬼市大街的地面已经看不到积雪,只有他一个人踽踽独行,义无返顾地走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把守东门的几队保丁见破晓要离开,都惊诧地瞪大双眼,不过没有多问,拉开铁荆棘的小口,放他出去。

    一门之隔,两个世界,大街以外的积雪没过了膝盖,压根看不到地面,好在两侧的瓦屋可以参照。

    破晓的面巾白雾缭绕,手提短刀,高一脚低一脚地踏雪前行,此时比较安全,尸魃还没出动,他们是行尸走肉,自然百毒不侵。

    太阳还没有暴晒,一旦毒雪化开,就寸步难行了。

    尤其幸运的是,雪停风歇,若是往日那般的风沙弥漫,吹起积雪,他都不知自己兑换的那点解雪毒药末够不够用。

    破晓争取在雪化之前找到一处拾荒的村落,来个掘地三尺,怎么也要挖到宝。

    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阳光的另一种侵害,毕竟他以前从未见过雪。

    开始的时候,破晓只觉雪光刺眼,渐渐两眼有些刺痛,视线开始模糊,他想加快脚步,但脚下的雪太厚了,速度压根快不起来,此时刚刚走出鬼市的地界。

    太阳渐渐升高,还没有感觉到太高的热度,但在阳光和雪光上下夹攻的照耀下,破晓感觉自己很快就要什么也看不见了。

    一旦变瞎,那还拾个屁荒呀,问题是,他现在想找个避光的地方都没有,再则雪很快就要化了,留在野外就是等死。

    破晓顾不得许多,凭着印象,向距离鬼市最近的一处村落废墟赶去。

    视线越发模糊了,好在破晓看到了那处村落的影子,拼命地加速,村口渐近,一片雪白的视野中出现灰色的影子,随着灰影越来越大,他感觉眼睛的刺痛有点减缓,心中一喜,虽然这片村落早被拾荒人掘个底朝天,但曾经是个富村,自己还是有了一线希望。

    就在破晓怀着期翼进入村口之际,忽然一脚踏空,眼前一黑,头部一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破晓昏昏沉沉地醒来,鼻子里首先嗅到一丝烤肉的香气,令他嘴里口水自溢,但耳朵则捕捉到一阵女子的哭喊声和男人的狂笑声。

    他随即发觉自己的手脚被捆在了一起,像个粽子似地躺在地上,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又踏入了歹人的陷阱,而这一次没人能救自己了。

    破晓不敢乱动,继续装作昏迷,偷偷地微张双眼,从细缝中观察自己的处境,便看到了惨绝人寰的一幕……

    这是一间破败的茅屋,有阳光从屋顶的缝隙中透入,中间的空地上,熊熊燃烧着一堆篝火,两个光着上身的大汉,分坐在篝火两旁,手里各拿着一把尖刀,正对着一具赤条条的男子尸体……

    角落里躺着一个双手被捆、衣衫不整的年轻女子,身体扭动着,嘴里发出迷乱的呜咽:“相公、相公……”

    即便破晓早已有了思想准备,但是真正看到了同类相食的场面,还是忍不住浑身剧颤,差点吐出来。

    还好,两个大汉正在专心吃食,不时调戏着边上的女子,没注意到破晓的变化。

    “小娘子,吃一块你相公的肉,吃饱了好陪咱们兄弟玩耍。”

    “嘿嘿,你若顺从,咱们就先吃刚抓的小子,最后才吃你。”

    “来,想吃肥的还是瘦的……”

    听到女子崩溃的哀鸣,破晓也几乎崩溃,女子的遭遇固然惨绝人寰,但他也逃不掉被吃掉的厄运。

    破晓当然不想被人像杀鸡屠狗一般地宰杀,活着不容易,难道死还不容易吗?大不了咬舌自尽。

    破晓咬了咬牙,试着咬一下舌头,好疼!先别急着死,看看情况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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