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本不该有的战争
“臣谨遵圣命……只是如此一来会不会影响南方的赋税收缴和地方稳定?”面对皇帝提出的冗官问题,袁应泰必须感同身受,不管他是不是士人阶层也必须心知肚明。
在去广东担任布政使时,下面的州县没少跑,真正能干事的十个官吏里不足一个,被逼着能干事的,十个官吏里不足三个。
剩下的要不真不会干,要不真不想干。有他们的存在,除了耗费税赋之外,还会给想干事的官员造成阻碍,确实没一点好处。
但管理一个国家并不是看着哪儿碍事就切掉那么简单,在面对已经存在的成熟体系时对错往往没有明确的界限,过程也不是很重要,结果才是关键。
南京的第二套班子除了历史遗留问题之外,也确实有存在的必要性,替朝廷监督、管理长江以南的很多事情,尤其是每年的夏秋粮税。如果裁撤,那六部的工作量就会增加,还会严重影响漕运、织造等行业,牵一发而动全身。
换句话讲,由于通讯和交通条件的制约,中央政府的控制范围是有限的,仅靠京师不足以掌控全局,所以需要有个协处理器来帮助中央处理器完成部分任务。在主板上看着挺多余,可没有了还不成。
“你听说过日月银行吗?”既然准备拿南京官员体系开刀了,洪涛就不会忽略所有负面影响,也必须经过精密算计才会下决心。
不过其中的有些关窍他不说,别人还真的很难揣摩到。不是智商问题,而是见识。根本没见过的东西,把脑子想破了也是枉然,这时就必须给予解释了。
“那是自然,臣在南洋总督任上时陛下就下旨吩咐过,广东福建的粮物走海运北上,银钱交与日月银行兑付……陛下打算用银行收税!?”
做为在广东和福建任职很长时间的官员,不知道日月银行不太可能。从景阳十年(1614)开始,两省的现金俸禄就由日月银行代发了,拿到手的全是五钱和一钱重的银币。
但袁应泰做为吏部尚书必须不能仅考虑到字面意思,轻而易举就联想到了另一种可能性。但银行能代替南京各部的工作吗?他原则上是不太信的。
“眼下肯定是不能的,南京官员也不是明年都裁撤掉,我们还有的是时间,过几年说不定就可以了。不要把目光只盯在日月银行上,海关、海运总督衙门、各州府的粮仓还有海军和陆军,都加在一起全盘考虑下。
今天暂且到这里吧,回去之后仔细琢磨琢磨朕的话,先不要向外人透露,过段时间我们君臣再详细聊聊。别以为回到京中就能忙里偷闲了,事情太多,千头万绪。”
看到袁应泰吃惊的表情,洪涛很满意。后世的税收体系虽然不是自己创造的,但能给大部分人当先知,总能让人心情愉悦。
不过这次的先知又被殿外探头探脑的蹴鞠队小太监给耽误了,他们没有特别急的事情通常都会先通知王安或者王承恩,不会直接跑来打扰自己。
“说吧,是何处有人趁机作乱?”
那到底是什么急事呢,洪涛觉得离不开这次大抓捕。自己可以事先安排御马监和锦衣卫到山西,也能秘密找来安南雇佣军弹压江浙,但牵扯进来的官员士绅勋贵远不止这两处,保不齐就有谁想铤而走险。
“回禀万岁爷,是吕宋的西班牙人使节到了大沽口,袁总督派人询问是否准其入京面圣。”可惜猜错了,抓了上百名官员勋贵居然还没人起兵反叛,倒是暂时扔到脑后的西班牙人有消息了。
“……真他妈的不识抬举、给脸不要脸!传旨,让袁可立连同海军参谋部速速入宫,使节让他等着吧,等朕安排好了军队,让他带着战书回去!”
可是当洪涛看完了厚厚的奏折之后,本以为的好消息却变成了坏消息,坏得让他忍不住骂了脏口。
根据海军参谋部的陈述,西班牙使节此次前来并不是继续商谈两国合作的,甚至不是来自西班牙国内,而是菲律宾总督手下的一名上尉军官。
他带来了西班牙国王的最终答复,两国合作的建议被否决了,具体为什么没说。然后还有菲律宾总督的建议,希望大明皇帝下诏让沿海港口禁止荷兰商船入港停靠,大明海商也不要去巴达维亚交易。
另外菲律宾总督还转达了西班牙国王的意思,打算要回被劫持的蒙塔尼斯号大帆船以及船上的所有人员和财产。赎金自然是一个子儿没有,能给与的补偿就是原谅,不再追究劫持者的责任。
洪涛差点把鼻子给气歪了,这是把自己当啥了?西班牙的海外领地总督,还是东南亚某个小国的酋长?连特使都不派,亲笔信也没有,随便找个人口头说两句就给打发啦!
尊重向来不是别人给的,想获得只能自己去拿。对于不尊重自己的人,洪涛的态度向来是以牙还牙。当然了,前提是有能力反击,如果没有就先用古人言当遮羞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啥的。
那现在有没有能力报复、怎么报复、又该报复到什么程度呢,洪涛自己还真没法决定,必须得把专业人士找来问问。
景阳十年冬,马尼拉特使斯特尔上尉带着大明皇帝的亲笔信,被大明海军派船送回了马尼拉港。而广东、福建的所有港口也贴出了海军布告,规劝海商们近期不要前往马尼拉港,如果非要去,就快去快回,最好不要进港停靠。
为什么呢?因为大明海军奉了大明皇帝的圣旨要对马尼拉港实施军事惩戒,如果西班牙人不投降,接下来就是战争了。
原因只有一个,占领了马尼拉城的西班牙人多次无故屠杀大明海商且拒绝道歉赔偿,让一向宽容大度的景阳皇帝忍无可忍。为了维护皇家尊严以及大明百姓的利益,必须得替天行道,略施惩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