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灯看罢。
余琛不说是惊讶吧,简直就是目瞪口呆。
仗义多为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啊!
这陈世美来了,都得给你敬茶递烟!
人家辛劳半生,供你读书作文考取功名,最后别说没落得个好,更是丢了性命!
“大人已经知晓了?”被余琛看她一生走马灯的时候,文至秀好似也若有所感,轻轻一躬身道:“如此也好,奴家也不必唠叨了。”
余琛点头。
他已经大抵都知晓了,一切真相。
无非就是文至秀因为早些年的劳累,既已年老色衰,又因为积劳成疾没了生育。
而那文志章却正是平步青云时,无论是眼光还是见识都不再是从前那个小县城里的书生可以比拟的了。
这种情况下,他自然变了心。
而文至秀也不是那般挟恩图报之人,曾直接与文志章说过,若是过不下去,那便休了她就是,大家也好聚好散。
可文志章却是义正辞严地拒绝了。
文至秀当时还以为他还有一丝良心,也就没有再提。
谁能想到,他竟是为了自个儿的名声。
后来更是被那大皇子送来的女人勾引,听信其谗言,恶向胆边生,指使人杀了文至秀,还在灵堂上摆出那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来沽名钓誉。
总而言之吧,事儿就是那么个事儿了。
不复杂,但实在是让人咂舌。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石头两只拳头捏得紧紧的,咬牙切齿!
余琛也是叹了口气,向着文至秀一拱手。
——有权有钱后变坏了,自古以来,这都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了。
可这文志章不爱就不爱了呗,文至秀又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类型,可偏偏儿这文志章为了名声,宁愿对自个儿结发之妻痛下杀手!
简直……恶心。
“我知晓了。”余琛点头,“此事,我来帮你办了。”
“多谢大人。”文至秀深深一礼,“还有一件事儿,若是大人方便,恳请大人帮忙。”
“夫人请讲。”
“奴家墓碑之上,应当是书写的‘文氏至秀’之名,还请大人帮奴家抹了,奴家这会儿觉得死后还要冠着他的姓……脏。”
“举手之劳,自无不可。”
余琛点头,带着石头与虞幼鱼离开了阴曹地府,黄泉河畔。
回到不归陵上,石头立刻去将那墓碑上的名儿给改了,改把那文志章的落款抹消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儿。
包括那些地上的钱纸和香蜡,也扬得干干净净。
石头说,这会儿他看这些东西,觉着恶心。
余琛也就任由他去了。
紧接着,又给虞幼鱼灌了满满的黄泉水,妖女满足的声儿中,化作一股儿黑烟儿,遁入地下去了。
翌日清晨。
京城里边儿,流传起俩消息。
说得啊,还是那吏部员外郎文府的事儿。
——两件。
第一件事儿,说是那杀死文至秀的凶手给找到了,因为拒捕,被当场斩杀。
大伙儿听了,那叫一个拍手称快!
第二件嘛,那可就有些玄幻了。
说是文至秀上山第一天晚上,文志章做梦了,是他那已经亡了的结发之妻给他托梦,让他再娶一位,陪他终老。
说那梦里啊,文志章听了这话,百般不愿,可他那死去得结发之妻说他倘若不听,便死不瞑目。
文志章无奈,方才答应下来,说准备过两天,迎娶一名叫玉秀的女子为妻。
——而娶她的原因,也并非因为她如何如何,而是因为她长得和文至秀年轻时候,有几分相似。
大伙儿听了这消息,虽也觉得大丧之后突然大喜,好像是有些别扭。
但一想到文志章亡妻托梦,便也释然了。
感叹说哪儿能有如此通情达理的妻子啊!
还有那文志章,哪怕是再娶,也要娶一个和自个儿亡妻相似的姑娘,当真是痴情!
——从几个敛官儿口中听到这消息的时候,不归陵上的余琛是人都傻了的。
说实话吧,他以为自个儿在京城里搞出一个“太上托梦”已经够离谱了。
没想到还是收敛了。
这文志章说起鬼话来,可真是一点儿都不打草稿啊!
真就人死了啥都任由他说呗!
这也太猴急了吧?
发妻刚死,马上就要娶?
还编出这么个荒唐的理由来。
但没办法,大伙儿信啊!
——他们又不晓得真相,加上先前文志章那催人泪下的表演,那痴情丈夫的人设早就立起来了,这会儿他说啥,大伙儿就信啥了。
更加上先前朝廷“太上托梦”的事儿,更让人相信这“托梦”之说煞有其事了。
更加上先前朝廷“太上托梦”的事儿,更让人相信这“托梦”之说煞有其事了。
“这文大人还真是痴情种啊!”
“谁说不是呢?还有他那亡妻夫人也是,自个儿死去了,还心系丈夫,托梦而来,让他再娶一位相伴余生。”
“如此夫妇,老天爷为何要将他们分开啊!”
“……”
几个敛官儿一边挖坑,一边叹息。
余琛在旁边儿听了,那心里才叫一个别扭。
——这事儿老天爷可不背锅,杀文至秀的就是文志章哩!
可惜大伙儿早已被文志章多年的表演昏了头,也丝毫不怀疑。
其中一个敛官儿,还往背后的尸首上啐了一口,“呸!可怪不得老天爷!就是这家伙!你说你偷盗就偷盗,干啥杀人呢!”
“对!都怪这可恶盗贼!可惜他拒捕死了,否则当受凌迟之刑!”
“……”
从他们言语之间吧,余琛才看向他们背后,那一具躺着的尸体,还有尸体上那条鬼魂儿。
——这应当就是那杀了文至秀的凶手了。
等那几个敛官儿下山走了以后,余琛方才把这条鬼魂也带进屋子。
走马灯一跑,就将一切知晓了。
原来此人的确是盗贼,只不过是文志章从江湖上找来的一个恶贼。
当初文志章让他把文至秀杀了,事儿成了以后,立刻给他五千两白银和新的身份,让他往北方一跑,从此重获新生,大富大贵。
可没想到,文志章压根儿就没打算让他这唯一的知情人活着,正当他拿着银子准备跑路的时候,文志章立刻翻脸,派人在外边儿把他给杀了。
这才将这事儿盖棺定论。
——死人,方才不会说话。
这样一来,有了凶手,结了案子,他文志章方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
而此人死时,五千两银子被带走,心有不甘,化作执念,也要拿回那五千两银子。
余琛看了他走马灯,一辈子作恶多端,吃的是人命饭的,没想到这最后遇上黑吃黑,栽了。
他的遗愿,余琛也给拒了,直接送到判官大殿,审判过后,扔进地狱享受去了。
至于文志章再婚的事儿,余琛并没有跟文至秀提,怕这苦命的女人一下子给气活过来了。
石头也晓得了一切,更是怒不可遏!
天性淳朴的他,看不得这种恶毒的事儿,问余琛准备啥时候把那天怒人怨的文志章杀了!
这原本吧,余琛也是打算这几天动手的,用那嫁梦神通,将其不声不响地杀了。
可这会儿,知晓了文志章又要大婚以后,他改主意了。
“石头,文府丧事过后,又接上大喜日子。”
余琛摇头,“文志章那么喜欢玩儿,那咱们就陪他玩儿,让他大喜变大丧!他大喜日子是几天后来着?”
“老爷,听说是七天后,三月四十,大吉日子,宜开土,娶嫁,搬家。”石头回答道。
“搬家?”余琛点头:“脑袋搬家,也算搬家?”
日子过得快。
但文府大喜的事儿,这几天就一直在市井里边儿传。
说是文志章大人为了感谢当初亡妻丧葬时候帮忙的大伙儿,除了他邀请的宾客以外,凡是那些个抬棺的,烧饭的,唱曲儿的,守陵的……只要是当初为他亡丧礼帮过忙的,这大喜之宴,都要请来!
以示感谢。
这一来,更是赔本儿赚吆喝。
名声大噪。
七天光阴,转眼而过。
三月十七前一晚。
文府。
文志章回到屋里,收拾洗漱以后,屏退了下人。
而那丝檀梳妆桌上,一个二十来岁的美艳女子,正抹上花红,看着铜镜中那美丽的脸庞,闪过一丝不快。
文志章关上房门,看着美艳娇人儿,急不可耐。
可那女子却一把将他推开,冷声道:“文大人,你说奴家这脸哪儿像那死婆娘?”
文志章一愣,脸色一苦:“玉秀,这不是为了堵住那些愚民的嘴吗?你也晓得,我身在吏部,若是被人捉住小辫子……”
“你有理!你有理!你有理得很!”那女子仍是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我就是想起那死婆娘,就一阵膈应!”
“不想,不想她,那种女人有什么好想的?”文志章一把搂过她,轻声地哄:“我这不是已经按你意思将她除了呢?别怄气了……来……笑一个……你笑起来真美哩!”
那女子方才消了气儿,嗔道:“明儿完婚后,我要朱雀城的梨花楼!”
“好!都好!正好那梨花楼的老板最近求我办事儿,一栋酒楼,他应当不会吝啬的。”文志章满口答应。
“这还差不多。”
那美艳女子这才满意,看了眼急不可耐的文志章,双腿一盘,把嘴凑到他耳边,低声喃喃。
“今晚,我在上面。”
灯烛吹灭,春浪震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