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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早餐

    吃过了晚饭,徐清风去了一趟村长家里。

    趁着天还没黑,他跟村长提了一嘴,给他家里拉电的事情。

    并给了村长一包烟,让他费一些心思。

    村长收了烟,眉开眼笑,连说他会放在心上的。

    县官不如现管。

    可别小看了这年头的村长,其实能管的事情还挺多的。

    敲定了拉电的事情,徐清风便回家了。

    村长有些感慨,如今徐家的光景,那是一天一变。

    这才多会功夫,又是在林场抓了通缉犯,又是猎杀了黑熊。

    眼看日子是越来越红火了。

    单这两笔收入,就快达成万元户了。

    可不有钱咋地。

    拉个电,还不是轻轻松松。

    就是明天从供销社把大彩电抱回来,村长觉得也不稀奇。

    当然,村长不知道的是,徐清风对彩电的兴趣没有那么大。

    等通电了之后,他也没有打算买彩电。

    而是打算买一台黑白电视机,给家人过过电视瘾。

    也好让两老,在村里人面前能够长点面子。

    徐清风对面子看的不重。

    但徐和平和何春花还是很在乎的。

    回到家,看着在院子里点松明子聊天的家人。

    徐清风感慨,等通电了之后,就可以结束这乌漆嘛黑的时代了。

    应该等的时间不会长。

    徐和平很少在家,但也觉得没有电不方便。

    跟林场夜晚灯火通明相比,还是差点意思。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当着何春花的面说,不然准挨怼。

    说些林场那么好,你别回来啊...之类的话。

    他们两口子,经常拌嘴。

    徐清风都听的耳朵起茧子了。

    但他们老夫妻两这拌嘴,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就是没事找事,喜欢对着干罢了。

    所以徐清风两兄弟早就习以为常。

    “对了,弟弟,我觉得,家里的鱼有点多了,这么多鱼,黑市和林场的食堂,也需要好几天才能吃下,我担心,这些鱼回头会死。”

    徐秋生跟徐清风说道。

    “数量的确是有些多。”徐清风用手电筒照了照水池。

    这几天,军子和徐秋生没有摆摊,但鱼还是照钓,一来二去,鱼可不就囤积多了。

    不过徐秋生这担心却有些多余。

    徐清风每天都会调换一些水池里的鱼。

    把空间里更具活力的一些鱼放一些出来。

    那些失去活力的鱼,到了空间的鱼塘里,顿时就会变得活蹦乱跳起来。

    空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农作物和家禽、鱼,全部都不会死。

    零损耗。

    不过吧,徐秋生说的,的确也有几分道理。

    鱼太多,包括空间的野菜,都积压了不少。

    这些野菜,更亟待出手。

    因为再过几天,地里的野菜大量成熟了,那就不值钱了。

    徐清风如今已经不种野菜了,把之前种野菜的二亩地,也全部都种上了药材。

    但这些野菜,还是要想办法出手。

    总不能一直留在空间的仓库占格子吧。

    家里吃了几顿野菜糊糊,也吃腻了。

    “这样,哥,你跟军子明天依然是去黑市卖菜,我带着大憨二憨去县城跑一趟。”徐清风想了想,对徐秋生说道。

    “去县城?弟弟你是说,把这些鱼,拉到县城去出手?”徐秋生眼前一亮,这倒是一个好主意。

    徐清风点了点头:“没错,县城人多,而且辐射周围的乡镇,十里八乡,肯定也有很多人买菜买鱼。”

    “县城人的确是比林场多,弟弟,你明天去县城趟趟,要是好卖的话,那咱们这些鱼就不用发愁了。”徐秋生开口道。

    “叔叔,我也想去县城玩。”徐佳佳凑过小脑袋,说了一句。

    但很快,被大嫂李如月给拉回去,对徐清风微微一笑。

    “小孩子不懂事。”

    拉走了女儿,李如月叮嘱徐佳佳:“你叔叔不是去县城玩的,怎么能带你呢,而且,县城保不齐有卖小孩的,等会给你卖了。”

    徐佳佳顿时不敢去了,连忙摇头:“我不去了,妈妈,好可怕。”

    徐清风听着母女两的对话,也是有些忍俊不禁。

    “佳佳,等以后我有空了,再带你去县城玩好不好?这次是真的不行。”徐清风说道。

    主要没有功夫照看小孩。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天性活泼好动,喜欢这里跑,那里钻。

    一眨眼的功夫,就看不到。

    人多的地方,还是不要带徐佳佳去。

    徐秋生哭笑不得:“弟弟,你就宠着她吧,一个姑娘家,这是要上天啊。”

    “哥,生男生女都是一样的,男女平等,而且你以后就知道女儿的好了。”徐清风微微一笑。

    两兄弟又商量了一些关于明天的卖鱼大计,便各自回房间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何春花便早早的做好了早餐。

    红薯稀饭,不过这红薯稀饭,跟平日里大家伙吃的不太一样。

    普通人家里,红薯稀饭,就是红薯+稀饭。

    农村的土灶,是捞饭煮粥。

    米饭煮到五六成熟,便会捞上来大部分。

    这捞出来的夹生饭,中午的时候,放在锅里蒸熟,倍儿香。

    而捞了饭,剩下的一些,便是早餐吃的稀饭(粥)了。

    因为米有点少,所以七八十年代,大部分都会往粥里添加一些辅食,比如说南瓜啦,玉米糊糊啦,或者是红薯等等。

    大部分人,都是把红薯简单切块,然后倒入锅里,跟稀饭一起煮熟就可以了。

    十分的简单,而且可以节省很多事。

    煮出来的红薯烂熟,稀饭带点红薯的香甜,二者结合,yydS。

    但何春花出手,怎么会甘心制作简单的红薯稀饭呢。

    她煮的红薯粥,是升级版本。

    徐秋生和徐清风自然是不会陌生的。

    这红薯粥,何春花也是经常煮给他们吃的。

    百吃不腻。

    徐清风也曾经问过他妈,红薯粥的做法。

    何春花告诉徐清风,那就是,比普通的红薯稀饭多加一步。

    先把红薯煮熟了,红薯煮熟后,剥去红薯外皮,捣烂成泥,再加入锅里,跟锅里的稀饭,一起煮。

    看似只多了一步,但这一步却是化腐朽为神奇的点睛之笔。

    徐清风知道了原理之后,觉得他妈也太有当厨师的天赋了。

    不去开饭店真是浪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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