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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 世子杨沅(两更合一为JJM盟主加更)

    纥石烈部落陆续追出来数百人,其中不少是呼塔布家族的人或者他的拥趸。

    呼塔布的身高优势,使得他在纥石烈部落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勇士。

    他是纥石烈部落的骄傲。

    而就是这样一位勇士,却死得如此窝囊。

    纥石烈部落的人如何能忍得了这种屈辱。

    李佑和杨玄策十余人策马狂奔,他们虽然抢了个出其不意,和追兵拉开了距离。

    但是他们一路赶来纥石烈部落,可没有让马休息太久。

    因此跑的久了,马力就疲了。

    大概跑出四十多里地以后,任凭他们如何鞭笞,那马还是越来越慢,渐渐被追兵拉近了距离。

    李佑倒也光棍,大声道:“你们走,我来断后!”

    他把马缰绳一勒,就想返身迎战追兵。

    杨玄策喝骂道:“少扯蛋了,你单枪匹马,能挡得住多久?咱们往芦苇荡里逃。”

    前方远远可以看见一片芦苇荡,那芦苇的高度,足以遮得住人马。

    追兵若是不能看清他们的去向,要追捕起来难度就要大增了。

    李佑见状,便一磕马镫道:“好!咱们进芦苇荡。”

    一行十余骑冲着芦苇荡冲去,很快就激得栖息其中的水鸟和芦花漫天飞舞起来。

    追兵毫不迟疑,立即衔尾而入,追了进去。

    ……

    李太公带着百余骑,悠然走在路上。

    刚刚饮了一场酒,此时酒力发作,身上发热,有了醺然欲睡之意。

    李鸣鹤就把衣衫拉开,露出半截胸膛来,老夫也发少年狂嘛。

    被风迎面一吹,他才觉得畅快了些。

    老人家六十多了,胸膛倒是结实,光看那胸大肌,叫人很难相信他已经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他刚刚去游说了一个部落。

    这個部落并非护步答冈治下的势和,而是毗邻的一个中型部落。

    这个部落倾其所有,也能凑出两千多名控弦之士。

    李太公是去拉拢他的。

    “都渤极烈”大会召开在即,可是这个大会,他在回欢喜镇之前,完全不知道。

    当然,别人就算想跟他商量,想要通知他,以这时的条件也办不到。

    但是至少也可以说明,这些人是有意把完颜大睿和完颜驴蹄排除在外。

    这其中,可包括了他们逃离山东时,暗中派人去燕京通知的那六家部落。

    权力啊,一旦拥有了权力,也就拥有了一切。

    部落之间的友谊,在这赤祼祼的利益面前一文不值。

    可是,现在顶在前头,阻挡完颜亮大军的是完颜驴蹄和完颜大睿,这些人想在后边一番运作,攫取权力?

    因此,李太公也在紧急拉票,都渤极烈的位子,他必须要抢到手。

    忽然,侧前方的芦苇荡中传出一声马嘶,伴随在他后边的侍卫闻声立即提马冲上前去,拔刀护住了他。

    李太公笑道:“慌什么,除非完颜宴派兵出了上京城,否则,谁会对老夫不利?”

    要说起来,上京会宁府各个部落虽然各打算盘,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完颜亮。

    因此,他们之间哪怕再如何争斗,都是暗地里的拉帮结派、争名夺利。

    在完颜亮这个强大外力压迫之下,他们之间除非有着不解不休的深仇大怨,否则是不会刀兵相见的。

    至于完颜元昀,那是他们的家务事。

    自己家里出了逆子,家法惩处,那就不关外人的事儿了。

    因此,李太公还真不相信,在完颜亮这个大敌威胁还没有消除之前,会有哪个部落想对他不利。

    芦苇荡中传来的马嘶声,或许是猎人呢?

    他刚想到这儿,就看见一个“红人”冲了出来。

    那人顶着一张红得发黑的面孔,策马而出,后边紧跟着又冲出几个人。

    前方骑士一见,立即挥刀提马迎了上去。

    他们需要催动马匹以产生动能,不能停在原地当靶子。

    “是我,李佑!”

    那血人一声沙哑的嘶吼,好歹是被冲近的两名骑士听见了。

    听到他的声音,再看他的模样,那两名骑士便认出了他来,立即左右一拨战马,避开了去。

    “佑儿?”

    李太公愕然看着“红脸骑士”,惊讶地道:“佑儿,你这是……”

    芦苇荡里冷不防射出一枝箭来。

    箭从那飘飞漫天的芦花中穿射过来,“噗”地一声,正中李太公赤裸的胸口。

    “啊!”李太公痛得大叫一声,险些摔下马去。

    这时,李佑嘶哑的喊声才再度传来:“小心,后有追兵!”

    ……

    完颜驴蹄家族的人回到了欢喜岭。

    完颜大睿的部族辖地在胡里改江(牡丹江)流域,依托渤海国时的上京龙泉府古城而建。

    因此,完颜大睿的族人半道就已分开,赶回他们的旧属驻地去了。

    随着大队人马的到来,欢喜岭镇上顿时一片欢腾。

    镇上百姓莫不是亲戚套亲戚的,这时迁走两年的亲戚举家迁回,镇上百姓各自欢迎亲人,说不出的热闹。

    完颜驴蹄的家人回到了王府。

    完颜驴蹄家的长辈不是很多,除了一位不曾嫁过人的老姑奶奶和一位偏房的叔父,就是他的王妃和几个儿女了。

    驴蹄的长子完颜弘康刚刚十九岁,男儿肖母,他的长相可要乃父俊俏了许多。

    不过,他的性格可是比他爹还要倔强、固执、鲁莽、暴躁一些。

    主打的就是一个我的名字虽然不带驴,但我的人比我爹还驴。

    他从小在欢喜岭上长大,如今阔别两年重归旧地,自然格外欢喜。

    回到后院儿,看到他原来住处前的一棵海棠树,如今已经缀满了红彤彤的果实,完颜弘康不禁大喜。

    他摘下一个海棠果,在衣襟上擦了擦,“咔嚓”就咬了一口。

    完颜弘康眉开眼笑地道:“好吃,好吃,两年没管它,长得倒是更好了。”

    完颜弘康从小就喜欢吃海棠果,因此少年时在院子里自己种下了一株,就是这棵硕果累累的海棠树了。

    杨沅听说完颜驴蹄家族的人回来了,知道盈歌也就该到了。

    因此,他让阿它给阿蛮收拾住处,给盈歌准备茶点。

    他则带着阿里虎出来,迎见一下此间的主人们。

    这时院子里很乱,搬回旧宅的完颜驴蹄家人正从赶到院子里的车上,大包小裹地往下搬着东西。

    杨沅从一开始就被李太公软禁着,就连完颜驴蹄的家人,他也没有什么接触。

    如今若是没有人引见,他都不知道哪个是此间主人。

    不过,这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很多,从衣装打扮和举止行态,却能大概判断出谁是主人。

    杨沅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拄着一根枣木杖,精神矍铄地站在院子中央。

    她正指挥家人们搬运着东西。

    杨沅晓得这必定是完颜驴蹄家中的长辈,忙走过去准备和她打声招呼,自我介绍一下。

    完颜弘康“咔咔”地啃着沙果,迎面晃悠过来,一眼就看见了跟在杨沅身后的俏美少妇。

    完颜弘康两眼一亮,兴奋地迎上前道:“阿里虎嫂子,你怎么来了?”

    哪个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心里不曾照进过一束白月光,住进过一个娇滴滴的小嫂子?

    阿里虎,就是完颜弘康少年时心中最女人的那个女人,最诱人的那个小嫂子。

    阿里虎是从龙凤山嫁到欢喜岭的。

    她嫁到欢喜岭的时候,正是少年完颜弘康要以求学的名义,被送去燕京做“质子”的那一年。

    完颜弘康看到了新嫁娘阿里虎,就像看到了枝头第一颗成熟的海棠果。

    那刹那的惊艳,至今难忘。

    白月光就是白月光。

    哪怕是很驴性的完颜弘康,哪怕他如今已经娶了妻子,在自己心仪的第一个女人面前,也不免变回了曾经的少年。

    “啊,你是……”四年前的完颜弘康还是一个少年,阿里虎没有认出来。

    完颜弘康道:“我啊,我是完颜弘康啊。”

    “原来是小王爷!”阿里虎赶紧屈身见礼,为他引见道:“小王爷,这位是大宋的杨学士,新科状元呢。”

    阿里虎向小王爷骄傲地介绍着自己的主人:“阿里虎现在是杨学士的侍婢。”

    杨沅拱手笑道:“原来是小王爷。”

    阿里虎道:“主人,我们小王爷叫完颜弘康,是欢喜岭第一勇士……”

    完颜弘康没有理会这个,急忙向阿里虎问道:“什么什么?你是他的侍婢?阿里虎嫂子,伱怎么……

    完颜弘康还没问清楚缘由,一个“红脸大汉”便匆匆闯进了院子,后边还跟着七八个人,其中有四个人合力抬着一个人。

    那人胸口中了一箭,面如金纸。

    “红脸汉子”叫道:“快快快,快取咱家上好的金疮药出来。

    郎中呢,王府郎中呢,快叫他出来。”

    “表哥?”

    完颜弘康从“红脸大汉”的声音认出了李佑。

    他再一看中箭那人,不禁大惊失色,急忙迎上前道:“外公?外公这是怎么了?”

    王妃李氏正在安排搬回旧宅的各种事务,闻讯匆匆赶来,一看自己的老父亲中箭,这一惊非同小可。

    她急忙叫人把李鸣鹤抬进屋去,又让王府的郎中赶紧过来医治。

    忙活了大半个时辰,郎中为李太公上了金疮药,裹好了伤口。

    他起身对李氏道:“王妃娘娘且放宽心,老太公伤在锁骨稍下的位置,并无性命之危。

    只是老太公年纪大了,不比年轻人痊愈的那么快,因此一定要躺卧静养,且勿再挣裂了伤口。”

    王妃听了这话,方才松了口气,举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

    李太公精神尚好,躺在榻上,犹自中气十足地道:“我就说不碍事的嘛,有什么好哭的。

    我中的箭,我还能不知道伤势轻重?”

    说完这句话,李太公却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伤的可太不是时候了啊!

    护步答冈他得控制在手中,可不能叫完颜家那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婆把控制权抢过去。

    他的合纵连横之策,还需要继续奔走。

    再有几天,“都渤极烈”大会就要召开了,他志在必得的“都渤极烈”和“国相”之位怎么办?

    所有这些事,如果他一旦倒下,谁能承担?

    他留在身边的子侄大多没有那个能力,最主要的是,身份也不对等啊。

    他是驴蹄的岳父,又是辽东李氏的族长,这样的身份,旁人说不出什么来,

    可是换做家中子侄出面,那就难以服众了。

    现在有太多太多的事根本不能停下,实在不行,只能让弘康出面了。

    他是世子,这个身份绝对拿得出手。

    可是,让弘康出面,他的叔祖父和姑奶奶能够对他施加的影响,可就不比他这个外公差了,甚至更多。

    而且,弘康那孩子,他有那个能力吗?

    “哎!”李太公想到这里,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

    王妃紧张地道:“阿爹,怎么样了?”

    李太公摆了摆手,忧心忡忡地道:“我不碍事,弘康呢?叫他过来。”

    王妃转身看了一眼,见完颜弘康不在房中,便叫人去喊他进来。

    可还没等王妃张口,就听院中传来一声咆哮:“人马集结完毕了?跟我走!

    老子要杀上三秃子山,把纥石烈莫尔根那狗日的砍成三秃子!”

    李太公大吃一惊,急忙道:“快!快把他叫回来!千万不要让他胡闹!”

    王妃忙道:“阿爹你别动,女儿去喊他回来!”

    王妃急急走出房间,片刻之后,就听王妃怒斥的声音从院中传来:

    “混账东西,谁让你集结兵马的?赶紧给我进去,你外公要见你。”

    房中,李鸣鹤摇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个外孙是挑不起这副担子的,跟那帮老狐狸斗,只会喊打喊杀怎么成。

    实在不行的话,只能叫李佑出面主持大局了。

    可是,我作为驴蹄的岳父,帮他主持大局,倒还勉勉强强。

    我若是让李佑出面,只怕那个性情孤僻的完颜姑奶奶不会答应吧?

    女真人习俗里面,只要是不曾出嫁的女子,在家族里就和男丁一样,是有同样的话语权的。

    这位完颜家的老妇人一辈子不曾嫁人,因此在家族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完颜弘康的叔伯祖。

    完颜弘康的那位远房叔祖不管是关系的远近还是个人能力都不足为惧。

    但是这位姑奶奶可不简单。

    杨沅站在一旁,看到如今这般情形,不禁轻轻皱了皱眉。

    他可是押注在李鸣鹤身上的,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李太公偏偏在这个关键时刻倒下了。

    虽然接触时间很短,他也看得出那位小王爷心性尚不成熟,他能挑得起大梁么?

    李太公刚刚叹了口气,便听到一声轻微的叹息,抬眼一看,正是杨沅。

    两人所虑所思相同,不禁相顾苦笑。

    但,李太公“笑着笑着”,苦涩的意味却渐渐褪去,变成了一副惊喜的模样。

    看着杨沅和完颜弘康有四五分相似的容颜,而且特显年轻的气质,李太公心中忽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弘康那孩子离开会宁府时还是个半大小子,他爹从不曾带他去上京城交游过各方权贵。

    所以,没有哪方孛堇认得他。

    大概,也就完颜元昀那小畜生能看出几分端倪来。

    但,完颜元昀是被驱逐出家族的,他的话,

    如果,让小杨学士冒名完颜弘康……

    老夫现在所做的一切,本就是杨学士协助我拟定的,目标、分寸,他都一清二楚。

    合纵连横这方面的能力,他甚至比老夫还要强些。

    而且,他不是我李家的人,而是被我掳来的宋国使节。

    如果我让他冒充弘康,冒的是弘康之名,若有所成,成就的也是弘康。

    在不知道老夫和小杨学士有所合作的前提下,那位完颜姑奶奶一定也不会反对。

    李太公越想眼睛越亮。

    他往房间里看了眼,身边只有女儿的几个丫鬟侍候着。

    弘康的那位姑奶奶和叔祖父,也就在他被抬进房来时,敷衍地过来探望了一下。

    李太公便微笑起来:“你们都出去。”

    李太公目视着杨沅,杨沅看到他的目光,知道他有话要对自己说,便站着没动。

    等那些丫鬟退下,李太公便道:“小杨学士,老夫有一事相求。”

    杨沅道:“太公有话请讲,你我之间,何必这般客气。”

    这时,李王妃带着气呼呼的完颜弘康走了进来。

    这孩子已经全身披甲,肋下佩刀,手里提着马鞭,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表情。

    李太公看了他一眼,便对杨沅道:“‘都渤极烈’大会举办在即。

    那些人让小婿顶在前边,却想攫取联盟长的身份!

    老夫现在行动不得,而我这外孙又性情冲动,如何与那班老狐狸周旋?

    所以老夫想请小杨学士你,冒我外孙之名,替他出面。”

    “啊?”

    杨沅还没说话呢,完颜弘康已经呆住了:“外公,你让他冒充我?那我怎么办?”

    李太公哪怕完全相信杨沅为了彼此共同的利益,不会对他有不利的举动,也不可能全然由着杨沅,而不派人盯着。

    如今听外孙这么一说,李鸣鹤想了想,便道:

    “你……跟在小杨学士身边,冒你表弟李寻风之名,贴身保护小杨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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