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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小小酒楼,官场官场

    “哈哈哈,郑太守,恁是不知道陈小子的骡子,可是位比郡城三使一军的妖,和恁吃一样的菜,这不很正常的事儿嘛。”

    宋瑞打哈哈道。

    他看似是在解释,实则就是在嘲讽郑天寿这群衣冠禽兽。

    位比三使一军?

    没看饭桌旁新上任的四位脸都黑了吗?

    宋瑞心里别提有多痛快了。

    什么?他不也吃桌上菜,和牲口等同?

    等同就等同呗,开玩笑,种地那几年,人吃的还没牲口好呢!

    军中战马,每日食的也不止草料,还有大豆、鸡蛋等补物,这不比寻常人家吃的好?

    可笑的是,牲口还能为百姓耕地拉磨,而这满座的官员,只会搜刮民脂民膏呐!

    他宋瑞,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和牲口吃一样的菜又怎么了?

    也只有那些高高在上,从不往下望的人,才会觉得这是羞辱,这是难堪!

    而宋瑞,最喜欢让这些人难堪。

    尤其是郑天寿等人刚刚坑过他,这嘲讽就一个字——爽!

    “呵呵,宋大人言之有理。”

    郑天寿额角青筋隐隐暴起,旋即又恢复平静,笑眯眯道:“汤师爷,给陈少侠的骡子也上一份饭菜,记在本官的账上,本官有的是钱呐!”

    这“钱”之一字,念得极重。

    “遵命,大人。”

    汤师爷拱手领命,朝着宋瑞露出胜利的笑容退下。

    宋瑞原本扬眉吐气的畅快表情瞬间阴郁下来。

    他明白郑天寿的意思。

    今日这酒席,皆是民脂民膏。

    多备一份,无非就是多压榨一下民脂民膏罢了。

    为了招待宋大人,只能再苦一苦百姓了。

    宋瑞也无法指责郑天寿。

    因为郑天寿完全可以说这顿饭钱是他个人出的。

    五大世家在朝为官的子弟,可不会缺这一顿饭的钱。

    终究还是让这群衣冠禽兽占了上风。

    “如此一来,便多谢郑大人了。”

    陈胜一屁股又坐了下去,撸起袖子,准备大口干饭。

    事实上,他已经随手抓起桌子上摆放着的蜜饯,扔嘴里大嚼特嚼。

    嗯,味道不错。

    再滋溜吸一口茶,唇齿留香。

    好东西,都是好东西,比起玄武楼那顿几千两的饭也不遑多让。

    我特么吃吃吃……

    粗鄙!

    众官员见状,心里不由得直翻白眼。

    人杰榜的天骄也不过如此。

    哪有主座不动筷子,次座先动的道理?

    好吧,陈胜没有动筷子,是用手拿的。

    那不是更粗鄙嘛!

    不过陈胜这一鲁莽举动,倒是打破了宋瑞与郑天寿暗斗的氛围。

    “看来陈少侠是饿极了,上菜吧。”

    郑天寿笑道。

    他心里对陈胜的危险评估又下降了一个等级。

    粗鄙、鲁莽,空有一身武力,不会动脑。

    这等莽夫,最好对付。

    几个妙龄少女上前,将桌上的果脯蜜饯糕点撤下,端上七道前菜。

    分别是喜鹊登梅、蝴蝶暇卷、姜汁鱼片、五香仔鸽、糖醋荷藕、泡绿菜花、辣白菜卷。

    道道都是精品,色香味俱全。

    宋瑞的脸色,随着一碟碟菜端上来,愈发地难看起来。

    他为官多年,太清楚这顿饭的规格与造价,还有上菜的流程了。

    这是廷臣宴,皇帝每年年后宴请朝堂众臣的宴席。

    共计五十四道菜,硬菜有三十道以上,每一道菜的造价,是寻常百姓数年都难以赚到的。

    每次廷臣宴,八人一桌,武官还好说,习武胃口大,大多吃得完,文臣五十四道菜根本吃不消,他们也没这个脸打包回家吃,这就导致了很大浪费。

    宋瑞在批龙奏上曾提过一句这等铺张浪费应该禁止,却不想今天居然成了动筷子的人。

    以前他也动过,还连吃带拿的,给慈幼院的孩子们尝尝鲜。

    不过那是皇帝请客,不吃白不吃。

    但现在,宴请他的可是郑天寿,而他可是皇帝派下来的钦差大臣。

    今日若是动了筷子,传出去,钦差大臣与中塘郡太守穿一条裤子的事算是坐实了。

    宋瑞与百姓之间的隔阂,将犹如天堑!

    “宋大人,吃啊,怎么,是不合口味吗?下官还可命人再做,再换的。”

    郑天寿“关心”道。

    从宋瑞进城的那一刻,这一切都已经注定了。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坚持本心。

    这都不重要。

    只要让百姓知道,你与我们同流合污,你便是白,于世人眼里也是黑。

    就算你现在拂袖而去,明天的传言也是我们一见如故,声气相投。

    “郑天寿……”

    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

    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有纨绔不堪,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

    所以,这筷子,到底动还是不动?

    “宋老先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吃白不吃,不吃就浪费,您放心动筷子吧。”

    陈胜笑道,拿起筷子,闻着香味,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主打一个你敢请,我就敢下筷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宋瑞念叨着诗词,旋即大笑道:“好诗,好诗,恁说得对,俺吃!”

    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但这一桌子菜,不应该被浪费。

    饭要吃,案子也要办。

    甭管有多难,俺你们斗到底!

    想到这里,宋瑞便动起了筷子,吃得那叫一个香。

    “锄禾日当午……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

    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心中有些恼火。

    这粗鄙的武夫,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

    该死,就差一点,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让其重拾信心!

    “是嘛,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

    陈胜毫不谦虚道。

    废话,前世能上课本的诗,那个不是流芳百世?

    而作诗者李绅,也在前世颇具争议。

    有人说他是好官,有人说他是酷吏,更有甚者,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但生活却无比奢侈,日啖鸡舌三百条,还只吃鸡舌头。

    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是忠是奸,是清是贪。

    他只知道,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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