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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玄庭人

    我叫叶知秋,是玄州道门玄庭掌教弟子,本想来中州帝都长长见识,没想到在行途中遇见一只饿巨尸。

    此巨尸吃人无数,力大无穷,皮糙肉厚,修为有成,实力相当于先天武者五品中期,但其防御力惊人,远非五品武者所能及。

    我乃道宫门人,降妖除魔乃是本分,自然不会让巨尸继续为祸人间,便与其苦斗。

    万幸的是,在缠斗过程中,我发现这孽畜怕火,我便施展精气神三位一体的三昧火来灼烧,奈何修为不够,虽然能起到克制作用,但却屡屡让这孽畜逃脱。

    如今追至中塘郡地界,荒郊野岭,唯有前方一小庙明火闪烁。

    我知道,不能再让这孽畜逃脱了,否则到了人群密集之地,将造成巨大伤亡。

    我全力施展三昧火,岂料这畜生被我烧了几回后,居然能忍受灼烧之痛,拼着重伤想要捏死我。

    吾命休矣!

    当时我脑海里就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就在这时,一点寒芒从巨尸肩膀上透出。

    巨尸吃痛,手臂垂了下来,我不敢有丝毫怠慢,立马后撤,因此保住性命,同时也看清楚了救我一命的人。

    那是个少年,还是瞎眼。

    天,这么年轻的吗?

    又或者是驻颜有术的老怪物?

    我没有在这方面细想,因为眼下更重要的是,这巨尸被破防了!

    我的三昧火虽然能灼烧巨尸,但只要没烧透到关键部位,那巨尸是不会这么容易死去的。

    而这少年的刀气,能切开巨尸的肩,定能切开巨尸的脑袋!

    所以我连忙出声,想要少年配合我,先用三昧火烧熟巨尸脑袋外的脖子肉,再用刀切,就能干脆利落地枭首。

    但我没想到,那少年刚才斩开巨尸肩膀的一刀居然还不是他的全力。

    当他全力以赴施展刀术时,眨眼间那巨尸就分家了。

    怎么办?

    我现在很尴尬啊。

    该怎么称呼对方?

    用前辈吗?

    叶知秋挠了挠头,刚想开口,看到那屹立在地依旧不倒的无头巨尸,脸色骤变。

    “前辈,那巨尸还没死!”

    前辈?是说我吗?

    陈胜挑眉。

    “吼!痛!太痛了!”

    掉落在地的巨尸脑袋在咆哮。

    巨尸身体上的无数人脸也在咆哮。

    刺耳的尖啸声让宋瑞等人忍不住捂住耳朵,一脸痛苦。

    作为离巨尸最近,听觉灵敏的陈胜只感觉耳膜在震,耳朵隐隐作痛。

    无头巨尸趁此机会抬起脚,奋力朝着陈胜踩下。

    锵!

    陈胜杖刀反手一挥,十成快刀韵随着真气附着在刀身上。

    嗡!

    千刀宛若一刀。

    咔嚓!

    巨尸半个脚掌被切开,脚后跟落地,宛若重磅炸弹一般,将地上的泥土石块掀起,尘土飞扬。

    陈胜从尘土中飞出,手中杖刀疯狂旋转,照着巨尸脑袋劈了下去。

    “痛!太痛了!”

    巨尸脑袋咆哮着,语气中带着恐惧。

    “痛!太痛了!”

    它的身躯跟着回应,从尘土中踉跄走出,想要挽救一下头颅。

    但可惜为时已晚。

    陈胜的杖刀掀开了巨尸脑袋的头盖骨,肆意纵横的刀气将里面白花花跟豆腐似的脑仁搅得稀碎。

    无头巨尸身体一震,向后倒去,倒在它踩出的巨坑中。

    其身上重重叠叠的人脸不再痛苦扭曲地喊着,反而露出解脱之色,纷纷消散。

    陈胜收刀入鞘,面色古怪。

    因为他从迎面而来的风中听到了重重叠叠的“谢谢”二字。

    什么情况?

    杀了你,你还跟我说谢谢?

    搞不懂。

    “呼……没想到这饿巨尸已经发展到了枭首不死的地步,若不是前辈武力高深,还真叫它阴了。”

    叶知秋心有余悸道。

    嗯?这声音,乌蝇哥?

    陈胜总算是想起对方声音为什么这么熟悉了。

    这不是前世影视剧里“吔屎啦嘞”乌蝇哥的声线嘛,只不过这世界没有粤语,一时半会儿没听出味儿来。

    “这位前辈,我乃道宫门人叶知秋,不知前辈尊姓大名,多谢前辈刚刚出手相救。”

    叶知秋朝着陈胜拱手道。

    “免尊,叫我陈胜,或者陈小哥都行。”

    陈胜摆手,杖刀戳了戳巨尸剩下的半个脑袋道:“说说吧,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宋瑞也凑了上来,这老登胆子够肥,用脚踢了踢半拉脑袋,砸吧着嘴惊叹道:“俺滴个亲娘嘞,这到底是个甚么玩意儿?”

    他几十年前在地方为官时,世道还算太平,等到十几年前晋升帝都官员,就没怎么出帝都五城了,所以还真没见过这种怪物。

    “事情是这样的……”

    叶知秋将遇到饿巨尸的过程简述了一下,旋即苦笑道:“饿巨尸,乃是同类相食到一定程度才会形成的尸怪,吃得越多,体型越大,被吃者的魂魄将会被囚禁在尸体内,不得超生,并在其体表显化出扭曲人脸,这等程度的饿巨尸,起码吞吃了上万人,越是太平盛世,就越不可能出现这等尸怪,反之……”

    “反之,越是民不聊生,就越容易出现是吗?”

    宋瑞的脸色无比难看。

    十几年前他入帝都为官时,地方情况就已经很糟糕了,就算是他管辖的一县之地,也只能让普通百姓混个温饱。

    就是这个温饱县,却也吸引来了各地方的难民,证明了其他地方连保证底层百姓温饱都做不到。

    这也是宋瑞上批龙奏的原因之一。

    可如今眼前这饿巨尸在无声地告诉他,整个大乾已经朝着他预料中最坏的结果发展。

    民不聊生,同类相残,易子相食!

    直娘贼,得快些找到确凿证据,杀了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员,然后有针对性地开仓放粮,以工代赈,兴修水利,开垦荒田,如此一来才能将大乾盘活!

    宋瑞目光闪烁,心里不停地算计。

    他知道,想要做到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就是得靠官粮倒卖一案拔除那些蛀虫,不然有多少粮食都不够赈灾的!

    “唉,朝廷若是能让百姓安居乐业,我等道门子弟降妖伏魔时,遭遇不测的几率也会变小。”

    叶知秋感叹道。

    道宫外出弟子们的命牌在近几年是碎得越来越频繁了,连他熟知的一些道友师兄弟……

    唉……

    若是今天没有遇到陈小哥,我的命牌也碎了,不知道小师弟看到以后会不会帮我报仇?

    “百姓安居乐业,会有那么一天的。”

    宋瑞坚定道。

    “也许吧。”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世道越乱,类似饿巨尸这样的鬼怪就越多,越强大,毕竟很多鬼怪都是因怨气而生,百姓们要是都安居乐业,又怎会心生极大怨气呢?

    再者,有的鬼怪初期是很弱的,只要地方镇魔使尽心尽力,发现及时,把危机扼杀在萌芽中,是不会造成太大伤亡的。

    但以目前朝廷状况来看,想要百姓安居乐业,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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