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沧桑文学 > 战争领主:万族之王 > 第817章 线列步兵

第817章 线列步兵

    那是千米之外的一个反斜坡,从他们这边,只能勉强看到几根修长的炮管伸出地面。

    “圣光在上!敌人的火炮怎么能打那么远!”

    “不对!敌人的大炮,怎么能偷偷运过来?”

    “不对!不面对敌人,他们怎么瞄准的?”

    河湾的火器,再度超出了南境人的认知。

    他们的十二磅级别实心大炮,连同炮架超过一吨,只能拆卸后通过马车运输,虽然射程超过一千米,但仓促之间都无法投入作战。

    只有那些小型霰弹炮有越野能力,填装布置的时间也更短。

    但河湾的大炮,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哪怕是力大无穷的食人魔和牛头人,也没法扛着这么重的大炮奔袭百里,更别说打这么准!

    而且以南境炮兵的经验判断,至少有六十门重炮正在开火!

    麦克唐纳伯爵也被猛烈的炮火惊到,连忙对身边的一名老者道:“布兰登叔叔,您快出手!”

    他身边的老者,无奈起身,“我去去就来。”

    说完一个腾跃,足足跨出百米,几个起落,从铁甲巨魔的头顶一跃而过,避开攒射而来的几十根猎头矛,直扑河湾火炮阵地。

    但他尚未靠近,就惊疑落地,高度戒备。

    他的身前,一只半米高的土拨鼠蹲在地上,乖巧的看着他。

    “你好呀,小老头。”

    南境八级大剑师,麦克唐纳家族供奉布兰登,也是见多识广,闻言脸色一沉,“精灵?赶紧离开战场,不然我下手没有轻重,你别哭着回家找妈。”

    芙蕾雅匍匐在地,抬头专注盯着布兰登,臀部左右扭动,做出狩猎姿态,“来吧,打赢我再说!”

    战场的另一侧,戈德温就利索多了,直接扑向麦克唐纳伯爵。

    麦克唐纳伯爵身边的埃里克大主教,看到一身简单长袍,带着龙爪拳套的戈德温,就感到牙疼。

    他在奥斯卢登城和戈德温大战一场,最后城池沦陷,不得不败退。

    在奥斯卢登城的埃里克,背后有圣光大教堂的魔力供给,身上穿着价值万金的金色宝甲,手中剑盾都是圣光教会的传奇宝物。

    他这样的氪金大佬对只有一双拳套的戈德温,主场作战只能五五开,现在野外撞到,胜算基本为零。

    虽说麦克唐纳伯爵也是高阶骑士,但他现在是军团统帅,埃里克不好看他挨揍,只能硬着头皮出战,“此人是贝博奥斯家族的第一强者戈德温,北境屈指可数的九级超凡,我来应对。”

    麦克唐纳一听他的语气,就听出埃里克的潜台词,只能无奈对旁边的萨皮尔大法师道:“现在不是讲究礼仪的时候,萨皮尔大法师,您也一起上,先解决这个强敌再说。”

    萨皮尔大法师和埃里克大主教一样身份尊崇,又都是要面子的北境强者,本来不愿干这种围攻的事,但现在寄人篱下,也只能点头。

    高阶强者们捉对厮杀,双方的近战部队也终于进入战斗。

    身披百磅铁甲的巨魔战士中,混在里面的数百名巨魔猎头者,纷纷举起手中投矛,然后奋力掷出。

    密集的矛雨,瞬间落在了盾阵之中。

    一名重甲精锐步兵团的小队长,本身是超凡者,手中的钢盾极其厚实,连火枪都打不穿。

    巨魔猎头者的猎头矛堪比帝国军团的蝎弩,破甲能力却还不如火枪,投矛撞在钢盾之上,发出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却没能穿透钢盾。

    但是下一秒,整个盾阵,爆发出剧烈的爆炸,铁甲和大盾飞的到处都是,残肢和脏器溅落一地。

    巨魔的猎头矛上,还绑着特制的巨魔炸弹!

    在一片混乱中,三千巨魔铁甲战士,正面撞进六千人族重甲步兵之中。

    双方的近战部队后,火枪军团也已经抵达战场,看到前方的混战,双方的指挥官都默契的朝侧翼移动,于是开始对峙。

    因为过于仓促,麦克唐纳军团的火枪军团只召集了四千人。

    视野尽头,还有源源不断的火枪小队从远处赶来,缓缓汇聚一起。

    他们在骑马军官的组织下,纷纷组成线列队伍,朝挺进的河湾大兵们靠近。

    麦克唐纳伯爵组建的火枪军团,已经在南境的争霸和平叛中有过多次实战经验,无师自通的掌握了线列战术。

    四千火枪手,组成一队队密集的线列,在鼓号手和骑马军官的督促下,踏着整齐划一的步伐靠近敌人。

    密集的阵容,整齐的动作,鲜明的军服,再加锣鼓喧天,带来极其强大的压迫力。

    这样的战阵,在南境无往不利,没有什么凡人军队,能够抗住他们的排枪射击。

    反观两千不到的河湾大兵,整个队列三三两两、稀稀拉拉,有的排成横队,有的排成纵队,有的走走停停,左顾右盼。

    也没有几个军官负责督战,甚至保持队列的锣鼓手都消失不见,整个队伍就像一群第一次端起火枪的农奴兵。

    麦克唐纳火枪军团的指挥官看到对面的军纪涣散的敌人,不由冷笑,“河湾火枪手,也不过如此。”

    “这样的火枪手,也能在北境称霸,只能说北境是真的落后。”

    “放到一百码内再开枪,让他们有去无回!”

    南境的滑膛火枪,有效射程一百码,超出这个距离虽然不能破甲和保持命中,但也能制造杀伤。

    只是身经百战的指挥官,见识过太多这样的敌人,不愿意放过全歼对方的机会。

    靠近百码再开枪,两轮排枪就能击溃对方,然后再进入追击,让对方的溃兵没机会逃出生天!

    但这一次,他却失算了。

    稀拉拉的河湾大兵们,走到三百米距离,就抬起了手中的弗吉尔三代线膛枪。

    弗吉尔三代线膛枪,发射尖头铅弹,有效射程三百米,杀伤距离千米!

    奥兰蒂斯帝国的标准码,一码还不到一米,三百米,差不多是三百五十码的距离,尚处于南境滑膛燧发枪的最大射程之外!

    南境的滑膛燧发枪,依然在使用粉末黑火药,发射的圆形铅弹也大小不一。

    超过两百码就弹道下坠,到了三百码,几乎要落到地上,就算砸到人,也只剩下弹弓级别的威力。

    仅仅是一轮“毫无组织”的齐射,三百米外的麦克唐纳军团线列火枪队,就齐刷刷的倒下一片。

    看着敌人像一群呆头鹅一样密集的倒下,河湾大兵们都有被爽到。

    河湾大兵在三百米距离的瞄准射击,命中率并不算高,可是对面站的实在太密啦!

    随便瞄准一下就能命中的样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