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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麒麟将至西意城,风云汇聚多一人(求月票)

    李观一自是搀扶起王瞬琛,迎他回来。

    王瞬琛本是重情重义之人,只因当年之事,导致自身的心境空缺,是以跌境,如今解开当日心结,填补心境完满,终是重新回到了七重天之境。

    随手使来,便是法相绝学,统帅兵马,军魂战意,皆是举手投足的事情,李观一乃详说安西城诸事,又遣契苾力等人,收拾尸骸,捡拾可以用的兵甲带走。

    大漠之中干燥,但是毕竟是夏天,这么多尸骸还是容易引发瘟疫,契苾力让士兵们把随身的药囊拿出来,用侯中玉化尸粉将这些尸骸都化成血水,清扫干净。

    而李观一和王瞬琛闲谈片刻之后,提起大旗寨中诸事。

    李观一乃亲自登门道谢,自称为【中原游商】。

    行走江湖许久的老寨主看这少年郎一身鳞甲,战袍,微笑和煦,老寨主至少是个江湖人,也曾在中原走动,知道这般模样,只可能是宿将,军阀,绝不可能是什么中原游商。

    却是豪迈狡猾道:“原来如此,老夫久在这关外之地,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游商。”

    说着的时候,看到那边的骑兵掏出一种粉末哗啦一撒。

    尸体上就冒起泡泡,流出脓水,化作血水。

    老寨主郁五台眼角抽了抽。

    一开始还能面不改色。

    可是过了一会儿看到,那边的尸骸都直接化作血水了。

    老寨主觉得自己脑壳儿有些麻。

    ????!

    这般手段,这,这……

    这谁的药粉,如此霸道?

    老寨主都还是好不容易才绷住脸上表情不变。

    虽然是大旗寨之中,缺少食物酒肉,却还是招待了李观一他们,闲谈之中,李观一邀请大旗寨众前去他所在的地方居住,老寨主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他很清楚——

    羌族三大名将之一,还有五千绝对精锐怯薛军死在这里。

    羌族不会善罢甘休。

    羌族亦是大漠之上的大族,人口众多,骁勇善战,在西域大乱之后,是第一个称王的部族,麾下有城池人口奴仆,又有十万大军精锐。

    那十万是真正的大军,和李观一所率领的不同。

    又有比彻里吉还强悍的两名名将。

    其中羌族第一大将也有宗师境,只是因大势变化,其余战将需应对风起云涌的大势,再加上王瞬琛心境崩塌坠境,才派遣彻里吉率五千悍勇骑兵前来。

    只万万没有想到李观一突然出现。

    否则王瞬琛真的会死于彻里吉的军势之下。

    现在大将,骑兵都死在这里,羌族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等回过劲来就会前来搜寻,大旗寨是一定会被盯上的,到时候跑都跑不掉。

    西域羌族的刑罚可是残暴得很,有的会把大漠挖个坑,把人埋进去,沙坑夯实,额头靠近头皮的部分,用磨得极锋利极快速的刀划出一个大口子,抹上蜜糖。

    自有那沙漠之中极大极凶猛的蚂蚁爬来吃蜜糖吃血肉。

    是痒死,痛死,剧烈惊吓骇死。

    能跑就跑!

    落那帮蛮子手里,比死还难受。

    大旗寨还有许多的行李,物件,老寨主当机立断全部不要,只带着些银两,兵器,衣物,把大旗寨的寨门锁了,又将烈酒,油脂倾倒在这寨子里。

    最后只一把火,将这也有些年份的基业尽数焚成了灰烬。

    李观一看到那边的老寨主脸上神色复杂悲伤。

    王瞬琛身上,也有着恍惚之感,但是很快的,这种恍然如梦的感觉从王瞬琛身上散开来,旧日心结解开来,又拿到了以前的战弓。

    直到现在,这代表着他沉沦过去,颓唐岁月的大旗寨被焚尽。

    王瞬琛才算是真正地放下来了。

    前路未来宽阔,亦没有了过去。

    神射将军,才算是彻底归来。

    李观一摸了摸趴在自己肩膀上的猫儿,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没有用他自己名动四方的赤龙,白虎法相;才没有让麒麟随战。

    李观一名动天下。

    火麒麟和他本人高度联系在一起。

    自始至终,知道他是李观一的只有王瞬琛和那五千怯薛军。

    一万弓骑兵那时被他落在后面。

    而大旗寨众人离得极远。

    知道消息的五千怯薛军被全歼,若是麒麟现身,那大旗寨众人看到了这麒麟模样,终归是一件难以处理的事情。

    自当日在江州城鬼市救人,还要薛老来善后之后。

    李观一就逐渐成长,至于如今,所作所为都会考虑后果。

    并不如年少时那样,只有一腔血勇。

    只是神射将军王瞬琛终究是有些遗憾,看着那似乎比起当年稍微成熟了些的火麒麟,问他还喜不喜欢吃好果子,却让这火麒麟直接炸了毛,倒是让许久不见的王瞬琛有些摸不着头脑。

    私下里和李观一感慨道:“可惜,可惜,没能见到少主你脸带黄金甲,座下火麒麟的模样,若是见到那一幕的话,我就是当场醉死过去也是愿意的。”

    李观一回答道:“将军神勇,醉死在沙场上,可不是什么吉利话。”

    “况且,这般模样,总会有机会见到的。”

    李观一声音顿了顿,又笑着回答道:“不过我想了想,我若是在西域骑火麒麟,戴黄金面甲的话,可能只有一个时候吧……”

    李观一摸着麒麟的头,敛眸沉静,王瞬琛却莫名感觉到了一股沉静安详的气魄。

    李观一回答他:

    “等到平定西域,吞吐西南,下连东南的时候。”

    “那一战,李观一一定身穿中原明光天王铠,骑乘蹈焰火麒麟,戴黄金面甲,持赤霄神剑,堂堂正正,在这天下,好生耀武扬威一番。”

    王瞬琛愣住:“嗯??”

    “江南?”

    “赤霄剑?”

    李观一讶异,摸了摸麒麟的头,笑着道:“嗯,只些微小事,没有和将军说,机缘巧合,这些事情,之后再说便是。”

    准备出山大展神威的王瞬琛:“…………”

    “???”

    于是这位泡在酒坛子里面十几年不问天下的名将拉着契苾力询问,契苾力尊李观一如尊神,将诸多事情都说了一遍,神射将军呆滞许久。

    秦武侯??

    赤霄剑主?

    率军平定江南全境,一等开国君侯。

    天策上将军,入朝不拜,剑履上殿,节制天下兵马?

    神射将军无比痛快地放声大笑起来。

    于是分明先前才在熊熊燃烧的过去面前发誓,断不饮酒。

    可今日,却又独自拿着酒,对着太平军当年征伐方向痛饮,大醉数日,却不是浑浑噩噩的醉,只是痛快,只是狂喜,如此浊酒,岂能醉倒一位宗师?

    只心喜愿醉耳。

    醉酒之中,侧躺在那里,却兀自呢喃。

    只是说——

    诸位,诸位!

    我太平军之大旗不会倒下,这天下太平之愿,还有来者,他仿佛在醉意之中,再见当年,生死同袍,只是此刻之王瞬琛,已经没有去那方世界和他们并肩的颓唐死志。

    只是朦朦胧胧,提起酒坛,伸手遥遥一敬酒。

    诸位,可知。

    痛快,痛快!

    李观一带这一批武者并王瞬琛归于安西城,大旗寨的武者们,还有老寨主因这城池之雄壮而失神,李观一则带王瞬琛回来,将这位顶尖名将告知于破军先生,樊庆等人。

    至此,李观一方势力才算是真正有了一名顶尖的战将。

    目前整个天策府,麒麟军势力之中,最顶尖的战将。

    也是当年太平军当中,最顶尖的战将。

    又让雷老蒙将诸带回来的战利品估价,这些羌族的衣袍,铁甲肯定不能就这么用,如果直接穿了就用,简直相当于在羌王的眼睛里面跳胡璇舞。

    一边跳胡璇舞一边说你的爱将就是我杀的。

    有本事来打我啊。

    没谁忍得住。

    李观一所部只黄金弯刀骑兵三千人,弓骑兵两万。

    其中弓骑兵只是因为骑射能力,算是可用之兵力,其个体素质只相当于中原三线后备兵团的顶尖,弱于普遍具备有内气的二线兵团,也就是各国的边军。

    在这种情况下和羌族死磕,大概率是羌族重创,李观一所部兵团损失过大而覆灭,在天策府内部会议之中,破军翻看卷宗,微微皱眉,道:“主公,又有事情……”

    李观一扬了扬眉,道:“嗯?何事?”

    谋士回答道:“虽然有了能统帅万军的战将,但是,我们现在的兵团本身素养,没法子发挥出神射将军的极致,也就是说,将,是有了,可是兵团,跟不上了。”

    “另外,装备,我们需要更多好的装备。”

    “尤其是甲胄,能承载武者手段的硬弓硬箭。”

    “听说各国顶尖的精锐,配备的甲胄,兵器,可都是利器级别。”

    谋士目光炯炯,注视着李观一。

    李观一眼观鼻鼻观心。

    南宫无梦似有预感,早早溜走。

    李观一想到陈国大祭,自己得到比武优胜之后的奖品,是一件顶尖利器级别的寒霜戟,作价千两黄金,就算只是寻常利器,那也得几百两银才能在江湖上买到。

    一整个精锐部队全部用利器级别装备。

    还有箭矢,上等箭矢,一枚箭,一两银。

    骑射兵团……

    李观一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破军嘴角挑起,一字一顿道:“主公,您难道一开始忘记了吗?军队本身就是烧钱的事情。”

    “而骑兵是烧钱的兵种,弓箭手也同样烧钱,那么具装弓骑兵大军团,就是所有兵种里面,除去顶尖具装骑兵之外,最烧钱的……”

    “虽然您吞了五千的羌族怯薛军。”

    “但是可惜。”

    “我们的财政空缺,变大了。”

    想要养出一整支由曾经名将榜二十七的顶尖统帅所率领的,精锐级别弓骑兵军团,于内政和后勤的眼中,就只有一个字——

    贵!

    可若是不去提供足够好的补给,饮食,丹药,不提供上等箭矢,弓弩,甲胄,就相当于虽然有了千里马,却喂千里马吃干草,只能把千里马都养废掉,简直是暴殄天物。

    李观一有大局之观念,只好勒紧裤腰带。

    召集两万弓骑兵,并各部族悍勇的汉子们,贴出告示,要进行全军大比武,由王瞬琛亲自去看,比拼射术,骑术,枪法,刀法,骑射,以及气息根基。

    参与者弓骑兵两万人,各部族年轻健壮的勇士们三万余。

    最终堪堪遴选出三千人。

    享受最好的待遇,饮食,甲胄,军饷皆不必担心。

    李观一虽穷,但是麾下战将士卒皆是满饷。

    少年郎那时勒紧裤腰带,提着南宫无梦满大漠打沙盗,都要把军饷发下去。

    王瞬琛重建曾经的顶尖弓骑兵军团【陷阵百保营】。

    为攻坚,拔寨,突袭的精锐。

    其余补足的两万弓骑兵则作为常备军团。

    这两万常备军出身是各部族的猎手,面对小规模冲突,或者主将差距过大的情况下,可以一战,但是若要攻坚,克敌,去和同级别甚至于更强悍的人冲击,则会被碾碎。

    各类素养,军阵娴熟,差距太大了。

    李观一很清楚。

    两万人能在他和王瞬琛的率领下,覆灭彻里吉的五千怯薛军。

    但是如果是宇文烈亲自率领的五千虎蛮骑兵。

    结局会倒转过来。

    这两万人会被全歼。

    名将,亦要强军。

    精兵强将,才是这天下的选择。

    陈国夜驰骑兵,狼王苍狼骑,草原的铁浮屠,应国虎蛮骑兵,军神姜素北府军,越千峰和宫振永皆擅长的大戟士,皆是这样。

    这也是在武将统率有上限的情况下发展出的兵家风格。

    在统率能力之内,培养具备极高素养,专长特化的兵团。

    李观一毫不犹豫挥手决定。

    【安西城】以天格尔全部的身家,将【陷阵百保营】和【黄金弯刀骑兵】堆出来了——皆身穿上乘甲胄,用了三百锻好兵器,好弓弩,狼牙倒钩箭,百锻雪花枪。

    每一人皆至少有内气境的手段打底,都极悍勇,曾经有过独自杀死过数位敌人的经历,整体抵达了中原战场之上,如同列国边军精锐那种,顶尖二线兵团的实力。

    【陷阵百保营】统帅为神将榜二十七,王瞬琛。

    【黄金弯刀骑兵】统帅为铁勒九姓大可汗,契苾力。

    各自皆有上万的后备兵团。

    并且定下来每年一次全军大比武的习俗。

    在这两位的率领下,这些人即便是放到中原战场上,也是可堪称悍卒,这两支军团,才有资格去和狼王麾下的心腹兵团去争锋。

    来此数月了。

    历经大大小小十余战,【安西都护府】终于有了可以和江南天策府【麒麟军精锐】【岳家军重骑兵】相媲美的核心兵团。

    甚至于这两支部队的原典,是足以和凌平洋麾下重骑相媲美,甚至于更强的存在。

    至此,才具备了在西域乱世之中站住脚的真正底气。

    而代价是,秦武侯李观一,再度穷困。

    赤贫!

    兜里一颗子儿都没剩下!

    老鼠进去他的钱袋子里都要含着两包眼泪出去。

    顶尖兵团,就是拿钱喂出来的。

    可巧,那东西恰恰是李某人最缺的。

    “破军先生,你说,人生的意义在哪里?”

    破军:“…………”

    “得要去西意城了。”

    少年君侯的脸上带着一种疲惫的微笑,双目微有些空洞:“啊,破军先生,你说我们如果去那里卖卖惨的话,能不能从国公那里骗,我说是,挣一批军费回来?”

    “我可以装哭。”

    “因为婶娘的原因,我觉得我装哭的技巧比戟法高一点点。”

    破军安慰道:“主公勿扰,此番还有其余忧虑。”

    李观一道:“嗯?”

    破军沉吟道:“西域乱起如此,但是不可能一直乱下去,以我看来,恐怕不日就会有变化,自乱转为定,那时候便是机会来临的时候。”

    “羌族势力庞大,我们此刻和他们大战的话,最好结局不过只是两败俱伤,而如羌族一般的部族,在西域还有三支,其余不如他们却又搅动全族男子上阵的部族更是不知多少。”

    “我们此刻是不缺将了,可缺人!”

    “缺军备,缺少铁矿,兵戈。”

    “以及,缺少时机!”

    破军取了些东西,放在桌子上,道:

    “依我所猜,就算是那位李建文长公子对那位二公子有不满,可是国公府的那位国公,老而弥坚,能让他做出【联姻】手段的,不会是儿女之事。”

    “西意城有变化。”

    “或者说,西意城那个高度所能见到的西域,开始有变化了。”

    “主公,王瞬琛将军,契苾力将军,需要留在这里,训练兵马,保护城池,以免羌人发现不对,前来攻杀,主公您去西意城,万万小心,若有机会,却也要踏足那大势。”

    “此地有三个锦囊。”

    “主公如果轻易处理,便是最好,若是遇到情况,可以打开锦囊,或许有用。”

    李观一把锦囊收好,道:

    “那么,此地就有劳先生了。”

    破军微笑道:“固所愿,不敢请耳。”

    “主公此次前去,可打算带着谁去?”

    李观一道:“只是长孙和瑶光。”

    破军笑意微凝:“为何?”

    李观一回答道:“其余诸人,要留在这里,准备顺大势变化,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事情要处理,而此次前去西意城,我也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恐怕有变。”

    “长孙本就算是半个西意城之人,他不能够不去。”

    “而一旦局势变化,有什么危险,人少一些,也好脱身。”

    破军道:“那瑶光……”

    李观一回答道:“我和她有约定,即便是被天下追杀,在四方游荡,也不会抛下她。”

    “而这些年来,自关翼城到镇北城,从镇北城跨越万里抵达江南,江南诸战,又去中州。”

    “最后又从中州抵达西域,生死危险不止一次,她不曾离我而去,也帮我许多,很多时候,她的奇术帮我解决了许多麻烦……”

    李观一沉默了下,然后轻声道:

    “此身欠债太多。”

    破军缄默许久,只是回答道:

    “瑶光有奇术手段,主公和她同行,确可以更为安全。”

    李观一洒脱一笑,叉手微微一礼,笑道:

    “是啊,那么,此城就拜托你了。”

    “吾之谋主。”

    破军微顿,嘴角微微勾起,然后用力压下。

    还是微微勾起,压不住。

    挺直腰背,左手背负身后,掐着后腰,右手在前握拳抵着嘴唇,咳嗽一声,面不改色道:“嗯,主公放心。”

    “此地交给我便是!”

    “定不让主公你失望!”

    李观一乃大笑。

    长孙无俦等待许久,早已是心中焦急,见得李观一准备妥当,自是带着他们出发了,这安西城里,老司命和钓鲸客已离去颇久,那棍僧十三也在前天走了。

    “贫僧说,要去用这双脚丈量天下的广度,怎能在此驻足不前?缘来缘去,缘生缘灭。”

    “李师兄,天下不大,我们有缘分的话,或许还会见面。”

    李观一问他去往何处。

    憨厚僧人戴着防风沙的斗笠,背上背着装着经文,茶壶,茶杯的竹篓,左手握一根碗口粗水火棍,右手竖立身前,回答道:“尘世如苦海,你我皆过客。”

    “来处来,去处去。”

    “贫僧……”

    “无去,无回!”

    朗笑一声,转身走入茫茫大漠之中,诵金刚经。

    欲双足丈量大地,欲见天上地下一切事,欲渡苍生一切苦。

    “师兄,你我,苍生,三千世界。”

    “各自珍重。”

    “阿弥陀佛。”

    天下众人众生,来去悉如烟尘,熟悉的人来了,又离去,沉湎于过去的人苏醒,又归来,世上果然没有不散之筵席。

    而自安西城出发之后,李观一坐在骆驼背上,听着骆驼商会的骆驼驼铃晃动,声音清脆遥远,只觉得大漠辽阔无边。

    此地距【西意城】不远却也不近。

    沿途见了许多,大小城池征伐不断,不同的部族厮杀,李观一心神安静,虽有了宗师手段,但是收敛一身气息,倒是也像是个寻常游商。

    一路上,也多有行侠仗义,打发沙盗的事情所做,也见到了越来越不安稳的西域局面,终于在八月的时候,即将抵达西意城。

    因为一路赶路,在一处小镇里停下来,暂且休整。

    长孙无俦则是立刻写信联系李昭文,告诉她已经快要到了,这个区域的城镇,里面就是龙蛇混杂的局势,有西域人,有中原人,有吐谷浑人,也有党项人。

    李观一闷不住,又见到瑶光似乎颇有兴趣,索性就拿了些钱,和瑶光一起外出在这镇子里乱逛,买些东西,银发少女颇喜欢这里的一种烤馕。

    可以放很长的时间,但是最终考虑之后,还是选择了馒头,只是走过商场的时候,那银发少女的脚步却微微一顿,转眸看向一个方向,那澄澈的眸子稍微睁大。

    李观一蹲在一处摊位前面,看到了牛角梳,和那老太太讨价还价,老太太使出浑身解数,竟然没能把价钱维持住,被这少年当年流浪天下积累的丰富经验击败。

    忽然李观一感觉到有人拽了拽自己的袖袍。

    李观一微顿,看到那边银发少女在旁边,少女袖袍宽大,只露出白皙小巧的手掌,拉了下李观一的袖子,李观一和瑶光经历生死,彼此之间也有默契,微笑道:“好。”

    他掏出钱,按照那老太太当初要的钱给她。

    然后拿起竖子,拉着瑶光手掌,把这造型精致的牛角梳放在少女掌心,然后顺着少女引导走过几个巷道,却是微微一怔,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那是个出身不差的少年人,只此刻看去狼狈,脸上多是伤痕,身上有受过刑罚的痕迹,目光沉静,像是一头低沉的狼,握着一根木棍,对抗着一群大汉,背后是个小姑娘。

    李观一看到那是故人,道:“若不是瑶光,我却不曾想到,还能见到他。”他故意发出声音,让巷道里的人发现他。

    那些大汉脸上戒备,那少年人却是怔住了,瞪大眼睛。

    “是你……”

    李观一道:“许久不见了。”

    两年多前,陈国江州。

    作为联盟的质子来到江州城的党项世子,和那时的金吾卫,曾经互相瞥视过一眼,今日在此,以这样的方法重逢了,那正是党项王的长子。

    曾经的质子。

    也是党项国法理正统继承人——

    李观一道:

    “党项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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