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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先天种植园经济圣体

    当天下午,李象就宣布了要给武将们开展文化课程的决议。

    这消息一出,薛仁贵倒是还好,虽说他家道中落,但文化课也没落下。

    李钦陵不知道文化课学起来的可怕,他对这东西没什么概念,所以也不是很怕。

    但哼哈二将,张思政和纥干承基,他们俩就抓瞎了。

    武将?还要学习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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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姥姥!

    我等习武,不就是因为学不来文吗?

    但没奈何,这是太孙殿下的要求,他们也只能照做。

    而两仪殿,又迎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人。

    为了参加这一次的大唐全民运动会,冯盎不顾有些病殃殃的身体,强行拖着病体来到长安,就为了来捧个场。

    冯盎这个人,比较会审时度势。

    想当初有人劝他自立,让他自加“南越王”的尊号,然而却被他无情拒绝。

    冯盎一番怒斥:“天数有变,神器更易,而归有德之人,此自然之理。吾居南越,于兹五代,本州牧伯,唯我一门,子女玉帛,吾之有也。人生富贵,如我殆难,常恐弗克负荷,以坠先业。本州衣锦便足,余复何求?越王之号,非所闻也。”

    于是,便在李靖传檄之后,冯盎顺理成章地归顺了唐朝,免去兵灾之祸。

    为了表示对他的抚慰,无论是老老李,抑或是老李,都没有给他改封到别处,虽然没有南越王的称号,但事实上冯盎已经成为了岭南的土皇帝。

    但话又说回来,冯盎在岭南干的也挺不错,至少百姓们对他是多有称道。

    这一次进京,冯盎代表的是岭南道,特地提前了好几个月,从岭南遴选了数十位健儿,前来参加大唐全民运动会,可谓是捧足了人场。

    老李对冯盎的感官也很不错,尤其是在这个日子里,冯盎能够亲自前来长安城,更是说明了他对岭南的忠心。

    感动之余,李世民特地请孙思邈入朝,给冯盎看个病。

    只可惜冯盎这病属于是老年病,孙思邈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也只能尽力去延长一番他的寿命。

    说来也是,冯盎今年都快90了,也是够能活的。

    不过话说回来,原本历史上的老冯也是在贞观二十年过世的。

    这倒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后人也被武则天整挺惨,因为冯盎的孙子冯君衡被诬告谋反,牢武兴起大狱,冤杀两千余人。

    而冯君衡有个儿子,叫做冯元一。

    这个名字并不出名,冯元一后来被高进收养,改了个名字,就是人尽皆知的高力士。

    对,就是那个“力士脱靴”的高力士,因为李白,高力士可没少挨骂。

    但实际上高力士在历史上是正面人物,并不是奸宦。

    就算是一向毒舌的李贽,在带明那个喷宦官就是政治正确的年代,都评价他“高力士真忠臣也,谁谓阉宦无人”。

    冯盎当然不知道自己重孙子成了贤宦,就算知道他也不能怎么样。

    会谈期间,冯盎特地向李世民提出请求,想要见一见大唐的皇太孙。

    李世民当然不会反对,和外人显摆他的大孙子,可是他此生最大的爱好。

    没过多久,李象便从京兆府赶到了两仪殿。

    “明达,这就是朕的好圣孙。”李世民像显摆绝世珍宝一样,拍着李象的肩膀。

    明达,是冯盎的字。

    嗯,是和李明达撞了名字。

    刚开始李象也没反应过来,直到冯盎开口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明达”应该是指面前这个病恹恹的老头。

    竟然和我姑姑同名……嗯,看老头你这病殃殃的模样,也的确适配这个名字。

    “老臣见过太孙殿下。”冯盎叉手道:“早就听闻太孙殿下龙凤之姿,天日之表,颇有圣人之风,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耿公谬赞了,怎敢与阿翁相提并论?”李象也还礼道。

    毕竟冯盎是长者,还是要给予尊重的。

    冯盎的封号是耿国公,所以李象才会称呼他为耿公。

    “哈哈哈哈,你这个小象,就是谦虚。”李世民笑着拍拍李象的胳膊:“好小子,蛮结实的嘛!前年还没你姑姑高呢,今年这都快赶上朕了!”

    “孙儿还是年轻人,自然长得快。”李象笑着说道:“再过两年,没准就比阿翁高了。”

    “比朕高好啊。”李世民这话里藏着好几层意思。

    冯盎这人精,当然听出了李世民话中的另一层含义。

    但作为一个合格的人精,他也知道这时候不应该多嘴。

    又聊了几句后,冯盎开始切入正题。

    “臣听闻太孙殿下寻得治理血吸虫病之法,岭南多瘴疠,民众亦饱受其害,故而老臣斗胆,请求太孙殿下救救我岭南生民!”

    老冯这句话说的可谓是无法让人拒绝,李象当然也没有拒绝的必要。

    “既然是耿公所请,那孤无有不允。”李象的语气诚挚:“为了岭南数百万民众,孤也理应将灭杀血吸虫的办法推广开来。”

    “殿下仁慈!”冯盎不轻不重地拍了一记马屁。

    “另外,耿公,孤也有一事相求。”李象再次说道。

    “殿下但说无妨,只要老臣能办到的,一定尽力去办。”冯盎的话说的很满。

    毕竟是当着李世民的面,李象也不可能提出格的要求,既然如此,那何乐而不为呢?

    李象没说话,而是问李世民道:“阿翁,宫中可还有白糖剩余?”

    “朕的……”李世民思索了一下,从案几下方拿出一个小碟,上面还放着几块冰糖:“恰好还有几块冰糖没有吃。”

    这冰糖还是打算没事儿的时候泡点水喝的,还是昨天拿到两仪殿,一直给它忘记了。

    老李也不傻,当然知道李象是什么意思。

    孙儿想让冯盎帮他种植甘蔗,这可是好事儿,上利国家,下利岭南啊。

    现如今经济重心还没有完全南移,岭南还属于那种瘴疠之地。

    若能将瘴疠之地转化成种植经济作物的好地方,那可是大功德一件啊!

    李象接过碟子,送到冯盎的面前。

    “耿公不妨尝尝?”李象笑着让道。

    “此物看起来甚是坚硬,老臣这牙……”冯盎略有些迟疑地说道。

    “无妨,此物乃是冰糖,可以不用牙咬,含在嘴中自然会融化。”李象笑着说道。

    冯盎闻言,拿起一小块冰糖,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仔细地咂摸着。

    半晌后,眉开眼笑地说道:“此物名为冰糖?果然甚是甜蜜,不输上等的蜂蜜!”

    “既然耿公喜欢,那孤就直说了。”李象组织一下语言,而后说道:“孤掌握了一门制作白糖的手艺,但制作白糖,需要大量的甘蔗,我听闻岭南地区气候温暖湿润,正适合种植甘蔗,所以便想请耿公回去试种甘蔗,届时孤会派遣商队,前往岭南收购甘蔗,定然不会让耿公亏本。”

    冯盎一听,这有点意思啊。

    “种植甘蔗发卖白糖获利甚巨,耿公对这个生意没有兴趣吗?”李象笑着问道。

    这也是李象计划中的一环,用不断深化的经济合作,将整个岭南捆绑。

    不对……经济……拉深……李象总觉得自己好像掌握了什么,急切之间却没有抓住。

    冯盎倒是有所察觉,但是他也并不在乎。

    实际上他也没有什么自立的想法,对于李象的这个提议,当然也谈不上反对。

    “殿下的这个提议,老臣觉得可行。”冯盎笃定地说道:“殿下在登州的作为,老臣也有所耳闻,现如今殿下既然打算带着岭南人一起致富,那老臣还有什么好反对的呢?”

    “既如此,那就这样定了,回头我派萧守道和耿公一起回去,他对种甘蔗的事儿门清。”李象笑着说道。

    “一切全凭殿下做主。”冯盎颔首说道。

    等到冯盎走后,李世民指着案几上的水果说道:“尝尝吧,冯明达特地从岭南带过来的新鲜果子。”

    “啊?那到了咱们这不得烂了?”李象有些狐疑地问道。

    “尝尝吧,看样子应该没事儿。”李世民笑着说道:“你看看这个香蕉,朕觉得就很不错。”

    李象看向案几上的水果,果然看到了一大爪胖胖的香蕉。

    矮粗胖,完全不像是现代的那种弓形香蕉。

    说实在的,李象有点抵触。

    古代的香蕉什么情况,他当然也知道,一咬下去恨不得化身机关枪往外突突籽儿。

    现代追求所谓的纯天然,实际上追求的是无公害,并不是风味。

    若真是穿越回古代,遇到纯天然的水果蔬菜,保证让人头大。

    李象自从穿越之后,才明白了科研工作人员的伟大。

    就像是他现在吃到的西瓜,那特么要放到水果摊,华强可不是扎一刀就能了事儿的。

    如今大唐的西瓜切开去之后,红色的部分很少,反倒是黄白色的纹路密密麻麻,就像是蛛网一样。

    (giovanni stanchi在十七世纪画的西瓜)

    现代我们吃到的西瓜,还是无数农民以及科研人员经过一代又一代的努力,选育出来的好西瓜。

    所以这个香蕉……

    这样想着,李象伸手就去拿那香蕉。

    然而刚凑到香蕉边上的时候,李象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蕉味儿。

    “豁,这么香?”李象精神一振,这年头竟然有这么好的香蕉?

    “耿国公说,这香蕉还是从南海的小岛上弄来的。”李世民挑挑眉说道。

    “是吗?”李象说着,剥开了香蕉的皮。

    他张开嘴,就咬了一口。

    当然,没有太用力,按照以往吃唐代香蕉的经验,李象生怕咬到籽儿。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那香蕉竟然无比美味,入口即化,就仿佛在吃有着浓郁香蕉味儿的奶油冰淇淋一样。

    “哇哦,这么好吃?”李象真是惊了。

    他当然不知道,这香蕉,可是传说中的大米七香蕉,也称“大麦克香蕉”。

    这种香蕉,皮厚、耐保存、无籽、饱满、香味浓郁、口感鲜甜又味道绝佳,是一个世纪以前的宠儿。

    丹恩·凯波在《香蕉密码——改变世界的水果》一书中说过:“如果大麦克是哈根达斯,华蕉就是超市的廉价冰淇淋。”

    然而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一场无情的病魔吞噬了整个香蕉经济,大米七香蕉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品种几乎已经灭绝,只有在东南亚的少数几处种植园当中才能够发现它的身影。

    嘛,价格自然也是符合他的身份,99刀乐一箱。

    不过……虽然李象不明白这香蕉为何这么好吃,但也知道它应该不是纯野生的,肯定是人工进行嫁接了。那么冯盎弄来的这个香蕉,到底是怎么培育出来的,难道是原住民的功劳?

    这样想着,李象决定找到机会的时候好好问一问冯盎,问出个之乎者也后,就让裴行俭去南方的时候顺路考察一下。

    种植香蕉,也是一门好经济啊,更何况这大麦克易于储存,可不像荔枝这种娇气的水果。

    如果可行的话,种植园经济也是可以发展一哈的,毕竟东南亚就是天生种植园经济圣体。

    这样想着,李象就偷偷把手伸向那爪大麦克。

    “既然爱吃,就都拿回去吃吧。”李世民不在乎地摆摆手,“这香蕉易于保存,耿国公此次拿过来不少,朕让王德再给你装一些回去。”

    “嘿嘿,这怎么好意思呢?”李象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

    “你还有不好意思的时候?”李世民吹胡子瞪眼睛地说道:“就你小子这厚脸皮,朕刚才若是不说,你怕是直接把这些香蕉都顺走了,也不会给我留下一只!”

    “这不是想着回去给阿姐她们尝尝鲜嘛……”李象挠着头说道。

    “呵,我看伱啊,就是有了媳妇忘了阿翁,还忘了你姑姑!”老李瞪着眼睛说道:“你看看你结婚之前,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你姑姑,结了婚之后,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李象:……

    “赶紧回去吧,明日可是三月一日了,记得早一些起床,还要参加全民运动会呢!”李世民再次说道。

    “好嘞阿翁!”李象闻言,忙不迭地溜出两仪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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