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一脸希冀。
他对夏之白是报以厚望。
虽然他内心,其实并不怎么看好,因为想折中实在太难了,这种既要又要,很大程度,本身就是不现实的。
但他提出的很多想法,本身就是夏之白提出的,以夏之白之聪颖,不可能想不到面对的残酷现实,因而朱标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想去问一问,若是有,那自是再好不过,若是没有,也无可奈何。
夏之白眉头微凝。
他没有急着开口,只是目光望向了一旁的青年。
这名青年很青涩,但浓眉大眼,可谓是玉树临风,颇有一股英气。
见夏之白望向自己,青年也不遑多让,抬眼望了回去,只是眉眼间多了几分和善。
朱标见状,也是开口道:“夏学士,无需担心,此人是现任曹国公,李景隆,为已故曹国公李文忠之子,在今年袭爵,也是同年娶了阳成公主,目前官职为驸马都尉,不过我有意将其提拔到东宫。”
朱标简单介绍了一下李景隆。
只是听到李景隆三字,夏之白也是猛不由多看了几眼。
大明战神。
这个名字,他是如雷贯耳。
能够将稳赢的仗打输的,普天下,也就这么少人了。
不过听到娶的是阳成公主,夏之白一下又露出一抹索然之色,他听说过这场婚礼,阳成公主不是别人,正是燕王朱棣的胞妹,这么看来,李景隆历史上的做法,未尝不是有意为之的。
毕竟朱允炆当时的确不得人心。
见夏之白紧紧望着自己,李景隆也是有些紧张。
对于夏之白,他还是很崇敬的,以一介白身,在短短几年,就搅得天下风雨突变,还让朝廷百官心神不安,尤其是一个盐政,更是让整个南方战战兢兢,普天下,能以低弱官身,做到这一步的官员,历史上都屈指可数。
他如今也就十七岁。
正是一腔热血,向往建功立业的年龄。
夏之白收回目光,不由的点头道:“不错,英雄出少年,曹国公不愧是将门之后,一双虎目煞是威风。”
朱标也笑着道:“我们现在这位曹国公别看年龄不小,但涉猎颇多,对很多方面都有独到见解,不仅晓畅军事,还对政治之道颇有见地,也是我特意跟陛下要过来的。”
朱标明显也很认可李景隆。
自从夏之白说他这太子是‘有名无实’后,他就有意想挑选一些自己心仪的对象,只是碍于朱元璋的存在,并不敢弄太多动作,只能从自己亲近的人中挑选,而常升、李景隆便是他目前挑选出来的。
这些人一来是旧人之后。
陛下不会阻拦自己跟这些人亲近,甚至是乐见自己用旧人之后,二来他们的确颇有才能,李景隆算是有才气,而常升则是有一身勇武,一文一武,这便是目前朱标为自己挑选的起始班底。
这次也是主动将李景隆带过来,跟夏之白见上一见,以便日后让李景隆代为传话。
随即。
朱标再度看向了夏之白。
显然,他需要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
眼前这个小插曲,并不能影响到,朱标对回答的看重。
夏之白沉默些许,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见夏之白点头,朱标先是一愣,随即猛地看向夏之白,激动道:“夏学士刚才是点头了?也就是说,在夏学士心中其实真有折中之法?”夏之白继续点头。
朱标面露狂喜,也是喜出望外。
他其实都已做好夏之白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打算,但没想到,夏之白竟给了他一个天大的惊喜。
“还请夏学士明说。”朱标连忙道。
夏之白缓缓道:“殿下想要的回答,其实的确有折中之法,但又不一定算是折中,只能算是更合理的选择,在顾及当今陛下颜面的同时,对朝廷情况做一些调整。”
“首要一点,是法!”
“历朝历代,开国都要明确法令。”
“法是一国治理之根基。”
“然如今大明却是同时存在《大诰》跟《大明律》,甚至私法已高于明文律法,这种情况时间一久,就会变成地方官员上下其手的工具,因而首要一点,便是要明确《大诰》跟《大明律》的主次性。”
闻言。
朱标苦笑一声。
他又如何不知,但如今父皇尚在,自己这个当儿臣的,难道敢去反对?说大明当以《大明律》为重,不当施行《大诰》这般私刑,只怕这话一说出,父皇的鞋底板就飞过来了。
而且陛下也绝不会答应改。
李景隆睁大着眼,一脸敬仰的望着夏之白。
朱标道:“孤又如何不知,但孤动不了一点,也没这个胆子去动。”
夏之白微微一笑,道:“谁说需要动了?”
“两法并存即可。”
朱标一愣,随即狐疑道:“但两法并存,不就存在着同一罪,不同的判罚,有的重,有的轻,这样一来,地方官员的主观性就未免太强了。”
朱标一脸的不解。
夏之白神秘的笑了笑,道:“殿下可曾听说过家法。”
朱标点头:“自然有所耳闻。”
“那家法相比国法,无疑更为严苛,甚至是不人道,动辄打骂甚至是杀人,有的地方,更是家法凌驾在了国法之上,而《大诰》一定程度上,又何尝不是一种家法?”
朱标摇头,一脸板正道:“道理是这样,但《大诰》是治官的,非是治家的,而且大明有宗室,有自身的家法,再则,百官又非是皇亲国戚,岂能用我大明宗室之法。”
“不妥。”
见朱标没有理解,夏之白暗暗蹙眉,不由又多说了几句。
他开口道:“大明宗室之法是宗室之法,家法是家法,两者是不一样的,我曾说过这么一句话,朝中无派,千奇百怪,那为何殿下不能向陛下请示,在天下设立一个党派。”
“将《大诰》作为这个党派的‘家法’!”
“‘家法’重于国法,也就有了依据,还不怎么突兀,也能让人信服。”
“对于朝廷官员,先要追究党纪,再用国法严惩,这样两者就不互相对抗了,也一下子明确了主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