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请夏灵站出来,说一说她经历了什么。”顾晨开口。
夏灵经过了半个多月的住院,休养。
现在身体情况已经好很多了,精神状况也好很多了。
夏灵甚至还主动愿意,站出来控诉这些小井村的村民。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一个大三的普通女生,就在3月18号这一天,我想着和同学出去同学聚会。”
“我打了一辆出租车,那天正好还下着雨,可我没有想到,这辆出租车中途把我丢了下来,司机说他接到了一个大单,说不收我的车费,让我下车。”
“可是当时的路上,没有多少人,也没有车,我还没有带伞。”
“我就在公交站牌那里等公交车可是我没有想到,来了一辆面包车,我被抓到了面包车上。”
“面包车上一共有三个人,我还没有来得及看别人是什么样子,我就被打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小井村,我被绑了起来,我好痛苦.”
“然后,我就见到了陈浩,陈歌,以及陈锐一家人。”
“陈锐和我说,他们花了一万块钱,我现在已经是陈家的媳妇了,要给陈家生儿育女,陈锐还警告我说,我要是生不出来儿子,她就要弄死我。”
“我哭着反抗,挣扎,可是没有作用,我被打了一顿!他们三个人都打我!对着我殴打了不知道多长时间。”
“殴打完我之后,陈浩带着我回到了房间,然后对我进行了QJ。”
“我只记得,我这样的生活不知道过了多少天,我不敢挣扎,不敢反抗,可我就算不敢反抗,也一样会被陈浩,陈歌,陈锐殴打,辱骂。”
“然后,我想着逃跑我逃到大山里面,可我根本不认识路,我跑不出去!”
“然后我被抓了回来,又是被一顿殴打。”
“我被关了起来,我被殴打,他们说是要给我一点教训。”
“我很痛苦,我很绝望,我当时选择了自杀。”
“可是我自杀失败了,我被陈浩阻止了自杀,陈浩还打了我一顿,说我要给他生儿子,还说他花了钱的,我没有权利自杀。”
“他们怕我自杀,就三个人轮流值班看着我。”
“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后来,我开始假装听话,我一直在想着怎么逃跑,他们把我从地窖里面放了出来。”
“我才慢慢接触到了村子里面的其他人.”
“我才知道,这个村子里面,和我一样被绑来的女孩,还有不少!”
“那个姐姐还告诉我说,让我不要想着跑了,这是大山,是跑不出去的。”
“后来,我终于等到了救援”
“和村子里面的其他女孩相比,我是很幸运的,我只被关了一个月,我过了一个月这样地狱的日子,还好我没有怀孕.”
“可是这里的其他女孩子,时间最短的都被关了一年了!还有的女孩被关了三年,时间最长的被关了六年!!”
“是的,被关了六年的女孩,就在隔壁!我能够看到她!”
“她每天吃饭,睡觉,都在破房子里面,环境又脏又臭,太痛苦了!她想跑也跑不掉,遭受地狱一般的痛苦。”
“她还有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全部都是一个六十岁的人做出来的事情!”
“这个老人,他绑了这个女孩六年!!他从五十四岁的时候就把女孩绑架了!然后这个女孩有多惨,我就不说了我只知道,这个女孩后来变成了精神病,甚至被强迫生了三个孩子。”
“而这个老头,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段海龙!”
“这只是我说出来的一件事情!”
“这个村子里,还有其他女生.被绑在这里的!”
“一年,三年,五年.”
“基本上所有的女生,都在这里生儿育女!因为他们没有选择权!”
“她们被绑架,在这里如同地狱一样,被迫生孩子!”
“这个村子里面的人,用孩子,用遥不可及的大山,把这些女孩子牢牢地绑在了这座大山里面!”
“这里很多的女孩子,已经认命了,她们知道自己跑不出去,只能服从.”
“她们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没有办法反抗!”
“这个村子里面的人,做了太多太多畜生不如的事情了!”
“我知道,没有人敢站出来讲这些,可是我敢站出来!”
“我敢和所有人说明,我遭遇了什么,这个村子里面的女孩遭遇了什么!”
“我遭遇了不幸,可是有人比我遭遇了更加不幸的事情!”
“这些村民,还有绑架女孩的人贩子,都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
“这些女孩子的人生,已经被毁了!”
“连我的人生,也被毁了!”
“他们必须要付出代价!”
“还好有法律,能够让我看到公平与正义!”
“还好有警察叔叔,可以救我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还好有顾律师这样的律师,帮我们伸张正义!”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夏灵一口气都说完了。
她红着眼眶,可是她没有害怕!
她就是要站出来,去控诉这些人的罪行!
时间不会磨平这些人犯下的罪行!
也绝不可能磨灭那些触目惊心的痕迹。
这个时候,顾晨开口。
“审判长,这个案子的证据太多,犯法的人太多。”
“但是没有关系,我会一个一个来提交证据!”
“陈歌,陈浩,陈锐,已经触犯法律!”
“这里是他们犯下的证据!”
“三个用面包车多次绑架的犯罪嫌疑人都已经落网!这是他们和陈浩一家人的交易记录!以及陈浩一家人做的事情,以及其他人提交上来的口供和证据。”
在警察的执法下,村子里面的一些小孩,老人,都坐不住了。
还有一些村民也坐不住了。
毕竟谁先交代事实,谁就可以被轻判。
而这个案子的所有证据,都已经出来了!
顾晨开口道:“审判长,陈浩犯下了强奸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罪大恶极,应该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六条,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