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怀卿是知道郡主赵靖瑶的,赫赫显名的身世,玄乎其玄的命体,更不要说坊间她和昭王李珩那些鸡飞狗跳的二三事了。
当然了,这些就连庙里的和尚都知道,秦淮卿自然也知道。
那年他如往年一般祭奠过亡母,然后在山中小院住几日躲清净。忽然有一天,一名少女越过墙头,跳到了他平静的生活中。
在那天之前,他一直没有想过会和流言中的她有什么交集。可是她不仅跳到他的怀里,她还扑闪着大眼睛抱歉的对着他说,“嘿!小子~踩疼你了吗?”
当然是踩疼了,小皮靴踩在我的手臂上,疼得甚至忍不住龇牙咧嘴的冲动。我是有些不高兴的,于是将她一把从身上甩了下来,她被摔到绿草地上碰到了身旁的一坛梨花酒。
“好香!”只见她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叶,俯下身子拿起了倒在地上的酒坛子,兀自问道。“你是哪家的小儿?”
我并未理她,赵婧瑶却三两步跟了上来,她探这小脑袋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盯着我,半晌似有所悟的摸着下巴小声道,“尼大概就是胡侍郎家的那个外室子了。”
我当然不是,我祖父乃是当朝太傅,我忍着愠怒,尽量保持世家子该有的风度。
“一派胡言!我乃秦府三房独子,岂是你这种乡野丫头能知道的!”
其实,后来呆在天牢的那段时间,我也曾无数次的回想起这天,当时大概我是心虚的,我虽是太傅之孙、秦府公子,可我自小也是不被待见的。
府里人都躲着我,他们说我命硬,是我克死了前途大好的父亲和年纪轻轻的母亲,我在府里是个隐形人,只有那个像我一样在府里隐形的秦朝和我往来。他只比我小四岁,是大哥的妾室子。
“哦哦哦!”她围着我转了一圈,“原来是命硬的秦家小六啊!我就说嘛~”她没有再说下去,而是一手提着酒坛子,一手拉着袖子,来到了刚刚那处梨树下。
“小六你哪来这么好的酒?”
“不要叫我小六。”我有些恼怒。
“哦哦好的。”她都快把头伸进酒坛子里了,举起来放下、举起来放下,我真没有见过力气这么大的女孩子,那坛子可是足有半个水桶那么大,好在那坛子里还是有一些酒的。
“你爹娘没有教过你规矩!”我嫌弃的望着眼前已经两颊绯红的少女,不然谁家的乖巧姑娘会爬墙头,谁家的姑娘会举着大缸喝酒,谁家的姑娘会在一个陌生男子面前肆无忌惮、张牙舞爪。
她横了我一眼,“啧,规矩有什么好玩的!我们家里人都顺着我!没有人给我定规矩!”她似乎有些喝醉了,眼睛湿润着藏着清浅的水汽。
那可是整整十六年的梨花白,据说是我出生那天父亲埋下的。
“不知所谓。”我没有理她,而是焦躁的摇着手里的扇子,大概是心疼这坛酒。
“哼!你大胆!”她猛的推了我一下,我一个趔趄,险些被她推倒在地,我又一次领略到了她的蛮力。
“没见识!”她说,“我和那些娇小姐可不一样,我才不要管那些破规矩,有一天我是要上战场征楼兰、破百越的。”
“切”我不屑,就凭她。
她见我不信,抬高了声音试图证明自己并没有撒谎,“我舅舅已经答应我了,等我十八岁我就封我为女将军,派我去边陲。”
我悄悄睨她的神色,有些好笑的道,“我朝自太祖建国以来只出过一个女将军。”
“我赵靖瑶就是第二个。”她说。
永徽郡主赵婧瑶,我恍然。
祖父说起过,她早就是内定的太子妃了,不管太子是谁,她赵靖瑶都是太子妃,生而尊贵,是和我不一样的存在。只是没想到她竟然不想当太子妃,想当的是女将军。
“见过永徽郡主。”我虽然很不服气,但还是不情不愿的叫了一声。
“信了吧!”她凑过来,歪着头打量我,绯红的小脸上全是神气。
我心里有气看她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不自觉伸手掐了下她的脸蛋。
她懵懵的望着我,小脸更红了。我心中恶趣味更甚,竟又捏了两下,等我意识到不妥,想要缩回手时,她已经嗖的一下弹开了好远。我不自觉笑了起来,竟然觉得很有意思,怎么还能跑的这么快!
她翻墙走了,但是“秦小六,下次见。”这句还是落在了我的耳朵里。
我突然觉得有些高兴,“下次见。”我如是对自己说。
那是我们第一次相遇。距离我下次见到她,时隔……半天。
因为半天后,也就是那天夜里,她带着一个脑袋长在头顶上的少年,再次翻墙来到了我的小院。她在我的床头塞了一张涂涂改改的宣纸,还有一堆的野鸡、野兔、野狍子,有的甚至还带着箭头。
我躺在床上装睡,以为这个小郡主扔下东西就会走,没想到她不但没走,还掀开我的被子把我摇醒了!
我既震惊又生气,但是她身旁那个少年似乎更生气,他皱着眉头打量我,眼神里全是不善和敌意。
但是赵靖瑶似乎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她说,“李珩,这就是秦小六,我们秦老太傅的小孙子,我今天就是在他这里喝的梨花白。”
原来这就是当朝三皇子李珩,我忍着不快开口,“见过三皇子殿下。”
李珩迟迟没有回应,他眼光幽深的上下打量我,我尴尬的坐卧在那里感觉受到了极大的羞辱,顿时心里更生气了。
还是赵靖瑶抢白的说,“不用这么客气,不用这么客气!”她跳过来附在我的耳边轻声说,“小六,你还有梨花白吗?我想再要一坛,我用我今天下午打的猎物和你……”
她还没有说完就被李珩拉到了身旁,我冷笑道,“恐让殿下和郡主失望了,那坛梨花白是亡母生前所酿,仅此一坛了。”
赵靖瑶似有遗憾,李珩似也没想到,“打扰秦公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