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沧桑文学 > 北门老枪 > 第16章:逼婚

第16章:逼婚

    “你少给我耍滑头,你的那点小心思,我明白得很,你不要心存幻想,我还告诉你:等你娶了陈梅梅,你就知道:你老妈一番苦心,史家人正在磨刀霍霍,你爸在世时,他们受过一些委屈,你和三丫头的婚事,是你爸生前和史健久定下的,你爸这一走,他翻脸就不认人,翻脸比翻书都快,要是你爸还在,他就前恭后翘,还敢悔婚?那是你爸手中的发面,要怎么捏,还不由你爸的性子?论这儿,他史健久骑马都撵不上你爸!西凉城中的黄记杂货铺,马上就成了史记杂货铺,他这是要干什么?”

    “不会是原址吧?”

    “恰恰就是原址!你爸才走几天?他就迫不及待跳出来,他这是要干什么?山中无老虎,猴子要称霸王,你不知道呀?陈家丫头虎气,得让她带着你,重振老黄家昔日之威名,他之所以牛气,他有两个儿子,我们黄家四代单传,本指望你姨能够承载这个重任,想不到是这样结局,陈姑娘腚盘子大,能生,李济通师傅说:你将有三男三女!”

    “算命打卦,一肚子瞎话。你就听他瞎吹吧!他咋不给自己几个儿子指点迷津呢?”

    “你知道人家私下里没指点?”

    “反正我不会喜欢她!”

    “由不得你!她究竟差哪儿?”

    “肤黑、脚大、脸如银盆、心野!”

    “听谁嚼舌根子?恐怕由不得你!”

    磨盘山其实并不远,出了土木镇,七八里地,没有什么好路,显得有些荒凉,那里石头颜色是青灰色的,有时,在路上还能看到拉石头的人力车或牲口车,大约不堪重负,走得都很慢。

    “黄太太,还有一二里就到了!”白金枝对庄惠英说。

    “不急!”

    黄兴忠无语又无耐。他知道:从今天起,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得接受陈梅梅。陈不但不是小脚,而是五大三粗,比他还高上一块。

    也就一袋烟的功夫,在白金枝指引下,也就到了。

    陈家住在磨盘山脚下,房子是石头垒成的,除了主屋,还有三间东屋,三间西屋,没有院落,门前有三棵树,一棵泡桐,一棵皂角,另一棵是桃树,他们的马车到的时候,一个陌生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迎出来,他身后跟着个差不多年龄的小脚女人,“来了,白家妹子?”

    庄惠英是见过世面的,立刻迎上去:“不好意思,来晚了!”

    “没事!”男子看看太阳,“梅子在家里,我们进去吧!穷乡僻壤,比不上黄花甸子富裕!”

    “一样,一样!”

    “这就是黄少爷,听说此前正在西凉读书,可惜了!”

    “也是他命运不济,家道中落,没有办法,希望陈姑娘能够担负一分重振黄家雄风的使命,引领黄少爷踏上正途!”

    “恐怕要让你们失望了,小女初识文墨,男子性情不假,但终归是乡野丫头,担不起这责任,错爱抬爱!”陈铁摆摆手,“在磨盘山做个小生意还行,黄家家大业大,又隔着行,隔行如隔山,恐怕也是不行,黄花甸子是个什么地方?那里人才荟萃,哪里容得她伸直手脚?”

    “客气了,我看行!”庄氏摆手,“是我们高攀了!”

    “哪里有!”

    黄安把车子调个头,正准备回去。

    “愣小子,你想回去呀?”

    “太太是这么安排的!”

    “听我的,留下来!”

    “这不合适吧?”

    “既然主家说话了,你就留下来吧!”

    “哎!”黄安又把马头调回去,把马解下来,栓在偏门树上,把草料袋子往地上一放,拍拍手。

    把他们都让进屋,陈林从外头回来了,小脚女人去厨房换出陈梅梅,不知道是火烤的,还是羞的,她的脸儿通红,拎着茶壶,就进了堂屋,给每个人倒上水,等着开饭。

    “你是亲家公吧?”

    “是!是我儿子陈铁!”还没等中年男子答话,老头抢了先。

    “老人家,亲家公,既然我们做了亲家,双方孩子没有意见,他们也老大不小了,如果你们没有别的想法,我看就把他俩婚事,在正月里办了,你们意下如何?”

    陈林、陈铁父子俩对看一眼,点点头。

    “我看行!黄花甸子是个好地方!而且是百天里,要不然就得等上三年!”陈铁说。

    “是不是太急了些?”陈梅梅说了句。

    “陈姑娘还有意见?”庄惠英抬头看着她。

    “是不是得问一下黄少爷?”

    “我能说什么?”

    “明明是有怨气嘛,有什么就说出来!”陈梅梅说。

    “他没什么,他就那样,一个学生娃,磨磨叽叽,我看就这样定下来,至于彩礼什么的,你们可以直言不讳,只要我能力范围内的,他爸虽遭遇不幸,老黄家在黄花甸子还有店铺,虽大不如从前,可为了两个孩子的事,没什么可说的!这事,可让白家嫂子做全权代表!”

    “这个好说,只要俩孩子合适,其他无所谓!”

    绵延十几里地的塌河谷地,是北门河最富盛名的地方,那里既是猎人的天堂,又是穷苦人赖以生存的地方,看上去千疮百孔,豁豁牙牙的伤口是阳光的通道,从稀疏树枝间,把碎碎阳光筛下来,雪块不断从树上掉下来,北风骑着马,从夹屁沟沿窜进去,他听见水声从高处坠下去,跌得粉身碎骨的声音,阳光筛进幽深的谷底,闷闷的,他喜欢进入腹地狩猎,身上背着两只枪,一枝火铳子,另一枝毛瑟,他想试试毛瑟性能。

    半坡上,让打柴的人,硬生生踩出一条路来,随着地势蜿蜒,起伏不定,他四下里看看,前面有个水波似的坡,在坡顶有棵碗口粗细的树,站在起顶,估计在两人高的位置,分个杈,杈杈相分,树就有了密度,根深叶茂,树正值壮年,这是一种别处不多见,当地老百姓管它叫麻砾的树,他站在半坡上,用两只手比划着,左手为掌,伸开平放,右手用姆指和食指,岔成垂直,后面三指并排勾拢,食指向下,直垂掌心,右手离开右手,慢慢上升,目测脚下与树杈距离,然后,挽起马缰绳,把绳一圈圈绕在左掌心,右手猛一扔,绳子飞到树杈上,用手拽拽,觉得没事,然后,握好火铳,向林子更密地方走去。

    脚步很轻,踏在枯叶上,尽量不弄出声响,越过一片低洼地带,到了一大片,高耸坡前,象现代体育竞走一样,顺着坡,向上去,只听见枯枝折断声和枯叶被脚漩涡带起声,速度极快,如履平地,上到坡顶,往下四处打量,对面高坡直立如绝壁,许多植被倒垂而生,差不多离下面平地半人高位置,有许多坑洞,他放下手中的火铳子,把毛瑟拿下,把身底下雪,用手扒一扒,伏在那儿,一动不动,注视着对过的坑洞,除了雪坠,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他轻轻抓过毛瑟,拉动枪栓,瞄准洞穴,右手食指抠在扳机上,他不确信洞穴是否有生命存在,这种时候,考量运气,只要有,只要它们在洞口出现,只要给他二三十秒,他就有把握击穿它,他在等待,时间滴答,声音滴答,他支起耳朵,右耳朵从上而下动,测算距离,虽没有风,偶尔坠落的雪和枯枝,可能造成子弹偏离的速度,他几乎一动不动,只是手指有些冷,他戴的是李莲云缝的半截手套,手指需要赤裸在外,突然,他似乎听到某种动物的叫声,他兴奋起来,不敢确定,再听,又似乎没有。

    直到看得双眼往下淌水,他轻擦拭一下,拾起面前一块鸡蛋大鹅卵石,右手拿起来,掂量一下,举到眼旁,试了两次,手一挥,不偏不倚,正好扔坑洞里,从滚动的声音中,他知道:这不是一个直洞,而是先横后竖,垂直向下的洞,他听见嘶咬惊惧的声音,他兴奋拾起枪,瞄准,五分钟,十分钟,……伏卧着,食指不离勾腿。

    隐忍,耐心,果不其然,一只毛色焦黄的狐狸,小心翼翼探出个头,四下张望,树上掉下一团雪,它受到惊吓,唧地一声,惊慌滚落进洞里,他妈的,他在心中骂一句,稍微往下缩一点,过了能有半个小时,叫声难听的乌鸦,“叽----嘎-----”从头顶飞过,一泡乌乌的屎,如果他不是快速翻滚,没准就落在他头上,抓一把雪盖上,挪了半个人位置,双眼一直不动,盯住洞中的黝黑里,果不其然,它们躁动了,一个出来,两个出来,三个出来,扑爬在那里,借着洞口的植物,伸伸懒腰,享受着丰厚的阳光。及时行乐,看来不是人独有的,一红两黄,他的手指在勾腿上哆嗦着,由于地势,和猎物动作,要想施展他的绝技,有些困难,他知道:机会稍纵即失,他把枪口抬高不到一寸,对准其中最近洞口的一只,为了防止它率先缩进洞里,如果不出意外,会击中头部,“叭!”一枪,目标堵塞了洞口,另外两只惊惶失措,爬抓在植物上,血,顺着头部慢慢淌出来,他顾不上这些,挪动枪口就射,另一只掉下面,第三只跳上崖壁,想往回逃,到洞口进不去,想折回,“叭----”又一枪,精准打在头上,象石头从崖壁掉地上,闷闷有声。

    他站起来,抓紧毛瑟,从坡的另一面,蹦跳着,直奔猎物。

    拾起猎物,上下左右晃动着看,自言自语:“好枪就好在这里!可惜,没给老子多留几发子弹!”转身小跑着,上了坡,背好毛瑟,另一只手,弯腰拾起火铳子,枪柄被握得溜光水滑,“看来你真的快成老枪了,不过,我可舍不得你退休!我还指望你讨生活!”

    背着毛瑟,抓着火铳,拎着猎物,信心满满往回走,滴血,弯弯成线,马儿在那儿来来回回地走,到了马跟,他把三只狐狸扔地上,把火铳也背上,抚抚马儿,“老伙计,我们该换个地方了!”从马背上褡裢里,抽出一坯茼出来,半蹲地上,把三只成年狐狸,各扎一条腿,绑在一起,挂马脖子上,把双枪扯下,放地上,象猴子比猴子更灵敏,甚至看不清他的动作,他已经爬行到树杈上,把马缰绳解下来,细碎的铃声,散了一地。

    重新背上枪,拉着马,顺着幽深的沟壑往下走。

    “嗷----呜----,嗷----呜----……”什么声音?好象就在不远,听到这声音,北风兴奋起来,拍拍马头:“老伙计,安静一会儿好吗?”他看看周围,拉着长长马缰绳,把它系在一根手脖子粗细的青竹上,猫着腰,往坡上爬,他看见了,在对过山梁的豁口处,站着一匹独狼,或许是好久没吃着东西了,不断舔着嘴巴,甚至涎水,坠在枯叶上,他爬下,双手拱成圆形,“嗷----呜----,嗷----呜----……”狼似乎在听这个声音,果不其然,顺着那边往这边走来。这时,马儿不安分“嘶嘶……”不断用一只前蹄扒地。“别动!别动!别叫!”他吵哑着嗓音,用手示意马儿,但马不是人,惊惧着继续。他一翻身,火铳掉下来,握住,放一边,拿出毛瑟,甚至能听见,兽踩着枯叶发出的虚伪之声,马儿乱窜,竹子被它拽得摇晃起来,他伏在地上,把枪瞄准,手指在勾腿上,又不自觉痉挛起来,张着嘴,继续引诱狼,嗷----呜----嗷----呜----,狼也许没有注意他,而是血红着眼,盯着马,狂啸着,向下俯冲。

    “叭-----!”千钧一发之际,枪响了,子弹打偏了,顺着狼的肚子射了出去,说时迟,那时快,狼舍弃了马,向他扑过来,他顺地就滚,但狼四蹄挓挲着,来个泰山压顶,就要扑下来,他头一偏,狼从他身上扑下来,双腿一跪,象蛇一样圆滑,和狼反方向而去,血,丰沛的血,溅了他一脸一身,他的枪,早已顺着坡往下滚,他的一把藏在鞋口的短刀,在狼肚子上,刮出一道血口子,从狼脖子一直到尻尾,狼扑倒着向下滚,几次想扭头,终因血流如桩,扑倒在一堆枯叶上,他的脸被狼后爪子,划出几道深沟,血流汩汩,刚才,这惊心动魄的一幕,究竟是怎样发生的,他顾不了疼痛,仰一下脸,见狼还在抽搐,他重新倒地,半天爬不起来。

    “恭喜少爷,贺喜少爷!”马车在门口,还未完全扎稳,黄安便跳下马车,一抱拳。

    “你作死!”

    “白家妹子,这一切多亏你从中周旋,我看,在他老子百天里,一准我们老黄家能添丁进口,不虚此行,我得好好奖励你!哎哟哟……”庄惠英在车上有些龇牙咧嘴。“这老胳膊老腿真不中用,这才多远的路?手麻腿麻,快来,搀扶我一下,这是福享的,看来人天生就要受点罪,要不然……金枝,你看看你利索得,象只跳山猴子!”

    “怎么啦,嫂子?”

    “没事,光想着美事,这坐得时间有些长,老胳膊老腿,有些麻有些疼!”

    “来,我扶你!”白金枝下了马车,黄兴忠嘟着个嘴,谁也不理,从前面跳下车,径直走进家里,“少爷回来了?”佣人和他打招呼,他也不理。

    “少爷这是怎么啦?是不是吃了开心果了?腻味得有些趔趄?”黄安问。

    “没事!和我轴上了呗!”庄惠英在白的搀扶下,好容易站到地上,那个难受呀,“扶我一下,呆会儿就好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