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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入魔篇 第三十章 大凤灵石

    “大哥你也知道,练武的话是很需要妖兽血肉的,不然补充不了气血很影响修炼。”

    “但相同的,不同的武功也分不同的属性,所以补充气血的话,最好也是吃相同属性的妖兽血肉,这也是武馆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就像我的浮云腿,就是风属,我们浮云武馆的肉田也就是用的风属妖兽碧环狼。”

    韩宁有些听不明白,又问道:“肉田是什么,我没听过。”

    刘可宁面色古怪的看了看韩宁:“大哥你该不会以为武馆提供给弟子的妖兽血肉都是现抓的吗?”

    “那不得累死呀,基本全都是用肉种种的,既然大哥你没见过,那跟我去武馆吧,带你看看。”

    来到浮云武馆,刘可宁拿着钥匙打开一个一个铁门,不断向里走去。

    “你这保护措施还挺严。”

    “那是啊,肉田可是武馆的立身之本,万一被人使坏了肉田没了可不行。”

    来到最里面,里面的房间被挖出了个大坑,向下看去,里面是一大团粉色的肉球。

    一名弟子提着一桶肉,顺着梯子爬了下去,在肉球周围摸索半天,从一堆软趴趴的肉里扒出了一颗绿色的狼头。

    这颗狼头双眼无光,好似尸体,闻到肉味,缓慢张开了自己的嘴。

    弟子将手中铁桶的肉全部倒进了狼头口中,狼头慢悠悠的咀嚼着血肉,看起来没有丝毫威胁,根本没有一个妖兽该有的样子。

    刘可宁带着韩宁走了下去,掏出小刀在肉团上切下了一块肉。

    狼头仅仅是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反应。

    他将手中的肉递给韩宁,如果是切好直接给他的,的确是看不出来,但当面切下来的话,看得令人有些恶心。

    这块肉的肌肉纤维与肥肉分布的很混乱,没有规律可言,根本不像自然生物的肉体。

    “肉种这东西谁也不知道该怎么获得,运气好也许在野外就能捡到,一颗肉种只要不被弄坏,是可以一直用的。”

    “就像我武馆的肉田,唯一限制的只有这头妖兽的寿命。”

    韩宁摸了摸狼头,对方没有任何反应,已经完全丧失了野性,除了放到嘴里的肉食以外,它对任何东西都没有兴趣。

    “但它也太大,难道等我们走的时候还要搞辆车把它搬走吗?”

    刘可宁摇了摇头:“不必这么麻烦,肉田的种植方法是抓到所需要的妖兽,把皮扒了保证这妖兽不死,然后在任意地方,可以是腿也可以是身子,割出一道口子把肉种埋进去就好。”

    “接下来要注的只需要将妖兽困在一个地方,这样只需要保证妖兽的伙食不断,他的伤口处就会不断长出肉,根本不会停止。”

    “光是我们武馆的肉田就有个几千斤了,每天能产出几十斤的妖兽血肉。”

    “至于到时候带走,也很简单,把它的肉全割下来,把当初种进去的肉种挖出来就行,保管好的下回还能用的。”

    韩宁听完刘可宁的话,陷入了沉思。

    又拿出了肉球问道:“也就是说,这东西不会变老死掉?”

    “是的,肉种这东西根本不会变老,我们武馆的肉种是从我太爷爷就开始用的,到现在依旧没有任何异常,也没有变老。”

    韩宁的心中有了个大胆的想法,把这东西种到体修体内,怕不是成移动资源库了,这可比妖兽什么的还要强。

    很快他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想法。

    ‘无量天尊,我一个正道修士怎么能想这个,把人当畜生养肉,这比畜生还畜生啊……’

    ‘况且体修都是气血与法力相结合才能这么强,恐怕是相同境界的体修气血还不如妖兽。’

    韩宁突然给了自己两巴掌。

    ‘不行不行,不能再想这个了。’

    ‘不过这个肉球为什么不会变老,生老病死乃世间法则,就算是南疆的修仙者也无法避免,该死还是得死。’

    ‘当然自己是个例外。’

    韩宁根本不信这颗小肉球能够逃脱世间法则,觉得只是活得久点而已,但还是决定等回南疆后用本体研究研究。

    “对了大哥,想好什么时候走了吗?”

    “还没有,你先把东西收拾起来吧,我想再看看,反正咱们离开叛军也不拦着。”

    南疆,洞府之中。

    韩宁手握肉球,肉球表面的根须剧烈挣扎着,它不断吸收着灵气,孕养着自身。

    “怪哉怪哉,看不明白呀。”

    仅仅两个时辰,肉球的体型便扩大了一圈。

    韩宁将肉球割出道小口,肉球流出的血液散发出浓烈的灵气。

    “这灵气居然凝聚成液体了,但可惜太杂了,用这东西修炼久了影响身体,这么看来,这肉球算是大凤的灵石?”

    韩宁继续观察着肉球,肉球不断吸收着灵气变大,伤口也随着体型的扩大恢复如初。

    待到肉球长到之前的四倍有余,他再次割出一道小口,这回从中流出的不再是凝聚成液体的灵气,而是飘出的血雾。

    “吸收灵气变大之后浓度有所下降,但是蕴含的灵气更干净了……”

    他有培养刘可宁成为修仙者的想法,用大凤本地的方法的话,自己一个正道修士,干不出来。

    用南疆的方法,自己又实在是不想花灵石,毕竟自己现在浑身上下加起来就九十三枚,实在是太穷了。

    但是肉种居然可以吸收灵气,虽然自己没有手段将原本蕴含着的杂质剥离出去。

    但他坚信,只要总数足够多,这么点杂质不值一提。

    看着逐渐膨胀的肉球,他突然想试试给南疆修仙界本土的妖兽种下一颗试试。

    修仙界的妖兽可不光是食物,皮毛可以做成法宝铠甲,或者是成为上品符箓的符皮。

    骨头也可以打造成法宝兵器,筋膜也可以把造成弓箭或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宝。

    但这个想法似乎有些难,种下肉种之后,并不能长出新的皮毛,原本的皮毛甚至还会影响血肉的增长,这也是大凤的武馆主们将肉田扒皮的原因。

    至于骨头,自然也是不长的。

    唯一令他还有些希望的就是筋膜了,毕竟这东西又不是皮毛和骨头,硬说的话也能算进肉里吧。

    也不知道如果把妖兽的筋割掉,成为肉田之后能不能再长出来。

    肉球越长越大,现在的直径硬生生长到了四米,体表的根须也越长越粗。

    下方长出四条腿,不知何时又长出了一张嘴,向着地上的韩宁一口咬了过去。

    他甚至没有看一眼肉球,腰间的灵珠法宝便飞了出去。

    直接就撞烂了肉球的四条腿,同时飞进肉球的嘴里,将它的牙齿全部磨飞,将口腔磨成肉糜。

    肉球终于老实了,吸收着灵气将体表的伤口恢复,但体型在长到直径五米之后也停止了生长。

    …………

    城主府内,李云做梦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在叛军攻破城门的时候睡着。

    难道是自己心太大了吗,他不明白,只知道自己很困。

    进入梦乡后,李云发现自己来到了一片金黄的麦田,麦田的边上有着一座小木屋,他向着木屋走去。

    旁边坐着个老者,老者捋了捋胡须道:“我一直以为我一辈子也就是种种田了。”

    “年轻的时候家里供不起我读书,我的根骨也不好,举人和武状元这两条路哪个都走不通,只能像爹妈一样种地了。”

    “十六岁那年,我看到了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少年飞进城里,他穿的好富贵,皮肤很白,我好羡慕他,为什么我只能穿着粗布衣,长着一身晒得像黑炭似的皮肤。”

    “我眼中高高在上的镇长还有师爷在少年面前好像一条狗,或者是连狗都不如。”

    “也不知道师爷是说错了什么,少年将手放到了他的头上,这么大个师爷,眨个眼的功夫就没了,那么大个人就被变成了颗肉球。”

    “村长在少年旁边屁都不敢放一个,我好羡慕啊,我也想像他一样,这么自由,想杀谁就杀谁。”

    “二十二岁那年,地震了,土地多出了几道深不可见的裂纹,我也就是在这里改变了命运。”

    “裂缝里传出了一些血雾,其他人看不见,也碰不到。”

    “只有我能看见这血雾,只有我能碰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裂缝就是天道仙缘啊,我依靠着仙缘开窍了。”

    “我在家里琢磨了几天,终于学会用香火制造长鞭,可惜做完这些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把村长杀了,我学着少年一样把他做成了肉球,吃了后香火多了不少,原来神仙是这么修炼的。”

    “村长被我杀了,那些侍卫见我连动弹都不敢动,真好啊,那可真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了。”

    “成了仙,谁也不敢得罪我,村长女儿也归我了,一年下来她给我生了个儿子和姑娘。”

    “可我的香火越来越多了,我对他们也没有什么欲望了,那时候我也就只在乎儿子了。”

    “六十五岁那年,我躺在一个小城主府银库里睡觉,少年时勤勤恳恳都赚不到一点碎银子,成了仙好呀,城主的银子想要多少拿多少。”

    “按理来说,那天我才是真正成仙了,之前的我只能说是半仙。”

    “凝聚神躯需要构造本命法宝,我想了想,还是银子好,谁都想要,那我就拿他当本命之物吧。”

    “成为半仙之前我想要银子,开窍后,为了满足之前的欲望,还是想要银子,后来什么都不想要了,躺在银子里还是会让我安心。”

    “但后来我才知道,我想要的不是银子,是权啊。”

    话语结束,老者浑身包括眼睛,逐渐融化,化作白银材质,笑盈盈的看向了李云。

    “小子,你开窍了。”

    “你究竟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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