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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叫姐姐

    听到仲兰的问候,陆晨只是抬起头淡淡看了一眼,又低了下去。

    叮叮叮——

    吉他的声音响了几下,他微微皱了皱眉,切换和弦继续尝试,嫣然一副没有跟仲兰对话的欲望。

    因为他压力真的很大。

    尤其昨天深夜,宇哥又给他打电话了。

    跟他说,他的那位同学方彬,下月好像也要发新歌,准备争10月月榜,为晋升金牌歌手积攒成绩。不仅如此,宇哥还听说方彬所在的极光娱乐,还请了作曲、作词双料金牌的董宏写歌。

    宇哥的意思他明白,是想让他争气,尽快追赶上方彬步伐。不能像之前在公司那般,停滞不前。

    可是……歌曲创作这块,哪有那般容易。

    他也曾想过去买歌,可他现在的经济情况,也不允许他这样做。

    “哎呀,你还会弹吉他呢,好厉害呀!”

    然而陆晨显然低估了仲兰一身的反骨。

    仲兰并没有因此而离开,反而迈着轻盈的步伐,凑上前去。

    陆晨抬起头,明亮的双目透露出疑惑,也有些许烦躁。

    他显然不明白,自己都暗示这么明显,为什么这个女人还能厚着脸上来打招呼。

    “你不抓紧洗漱出门筹备电影拍摄,来我这儿干么?”

    “那个……嘿嘿,陆晨,能问你个问题吗?”对于陆晨的提问,仲兰当做没听见,继续问道:“话说你是不是那位偶像歌手啊?”

    似乎是怕对方误会,仲兰连忙又解释道。

    “我不追星,只是昨天在新闻上看到解约的事情,上面照片好像跟你挺像,所以好奇问问。”

    “哦。”

    无论态度还是声音,依旧冷清。

    这个回答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那说明就是真的。

    满足自身好奇心后,仲兰不禁想起昨晚对方唱歌的声音,不由再次问道:“新歌有方向么,能不能唱两句听听,我可以给你参考下。”

    她说的很理直气壮。

    倒也不是吹牛皮,前世作为广告拍摄导演,肯定要对BGM熟悉。久而久之,她也养成了一定音乐审美。

    为此,她也曾经买过一把民谣吉他,报班学习过一段时间。

    “你?”陆晨拉高腔调,用一种仿佛看弱智的眼神,打量着仲兰。

    “哼,别瞧不起人。”

    “老娘写的歌,肯定比你好。”

    仲兰最受不了这种眼神,当即反驳起来。

    只不过换来的,是陆晨的白眼。

    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太婆坏得很。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

    他承认在剧本创作上,仲兰是有一定才华的。可写剧本跟写歌,那完全是两码事。

    也不知道这女人,哪来的自信。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仲兰一把抓住吉他:“借我用下。”

    “你还会弹吉他?”陆晨眼神中更是充满疑惑。

    可当看到仲兰自信坚定的目光,心底泛起嘀咕。

    她不会还真会吧。

    于是陆晨松开了手,任由仲兰拿走,松手前还忍不住提醒道:“小心点,很贵的。”

    “切,老娘有钱,赔得起!”

    说着,仲兰接过吉他,坐到旁边小凳子上。

    吉他是原木制作,摸起来手感很好。琴弦的位置显然调整过,左手按压和弦的手感很丝滑。

    她转了转圆溜溜的眼珠子,脑中开始思索起前世记忆,看看自己都会哪些歌。

    抱着怀疑的态度,陆晨则目不转的看着仲兰,颇有一种等着看笑话的感觉。

    “叮!!!”

    第一个音响起,力度很大很刺耳。后续的旋律跟着响起时,更是断断续续。

    “噗嗤——”

    见到仲兰如此生疏弹奏的模样,陆晨顿时绷不住,冷清的面容也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笑,我好久没练了而已,让我熟悉一下嘛。”

    仲兰双颊热的发烫。

    太丢脸了。

    仲兰深吸几口气,逐渐平复紧张的小手。

    “叮叮咚咚——”

    “叮叮咚咚——”

    每一次右手弹奏琴弦,或者左手进行和弦切换时,总会有一种明显的顿挫感,显然不太熟悉。

    不过伴随吉他声的逐渐响起,所有的音符开始慢慢连贯。

    仲兰不知不觉闭上了眼,清晨的微风还是凉爽的,将她齐颈黑发吹得来回摆动。

    这一刻,她仿佛回到了前世学习吉他的教室,旋律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始娴熟流畅。

    她的脑海中,也跟着浮现出自己练习弹唱的第一首歌。

    “当你看着我,我没有开口已被你猜透。”

    “还是没把握,还是没有符合你的要求。”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

    “这歌……”

    当仲兰开口唱出第一句时,陆晨便忍不住站起了身。

    他居高临下的望着眼前的短发女人。

    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并不了解她,也错怪了她。

    准确来说,仲兰的声音并不是属于很甜美那种。甚至有些时候,歌曲唱得还有些跑调跟破音。

    但是,却很充斥感情,有一种故事感。

    闭眼的仲兰,并不知晓陆晨的动作。

    她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这是她学会的第一首情歌,也是她第一次弹吉他。之所以当初选这首歌,是因为她前世的初恋曾在KTV里对她唱过,给她留下了很深的记忆。

    哦对了,愿他天堂安好,呸,PC男!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那是一起相爱的理由。”

    “那是一起厮守。”

    ……

    随着歌曲前半段副歌结束,仲兰突然停下了手中动作,一脸得意的睁眼道:“跟你的歌比起来如何?”

    “没了?”陆晨也跟着睁开眼,急促道。

    “什么没了?”仲兰问道。

    “歌的后半段啊!”

    “哦,嗓子有点干,不想唱了。”

    “等我。”

    未等仲兰反应过来,陆晨一个箭步跑进厨房,然后拿起一个杯子打好水,又飞跑过来:“唱吧。”

    这一幕把仲兰看呆了。

    可马上她就反应过来,脸上挤满笑意,嘚嘚瑟瑟接过水杯,喝上一口后笑道:“想听?”

    陆晨立马犹如小鸡啄米般点头。

    仲兰放下水杯,一脸傲娇的抬起头,手指轻点吉他:“叫姐姐!”

    陆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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