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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泡屎把她暴露了

这一看不要紧,除了看到一只乌漆麻黑的鸟,还看到一抹瑟瑟发抖的娇小身影。

    巴掌大的小脸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微微张着樱桃小嘴,脸上写满了恐慌。

    他帅气的脸上露出一抹好看又邪性的笑容。

    这笑虽好看又勾人,可在余岁欢看来,像是催命符,她吓的一个脚下不稳,直接从树上摔了下来。

    “啊!”

    内心哀嚎一声,她这不是上赶着送死嘛!

    没有预想中的疼痛袭来,而是摔进了一个温暖又结实的怀抱。

    好看英俊的面庞近在咫尺,两个人可以清楚的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此刻气氛稍微有那么一丝丝暧昧。

    余岁欢活了二十多年,也没有被男人这么抱过,还是这么帅的,当即就羞红了脸,挣扎着想要从男人身上下来。

    “你,你,你先放开我!”

    她那点子力气对李承瑾来说,跟没有反抗差不多。

    “今晚出来还真是不虚此行,天上掉下来个好妹妹,这是暗示我姻缘到了,该成亲了吗?”

    低沉好听的声音带着一种痞痞的味道。

    ……………………

    呸,做啥春秋大梦呢!

    “我,我,我还小,年龄不够。”

    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半天余岁欢才憋出来这么一句。

    骂人的狠话她也说不出来,万一把人惹急眼了,他能杀一个,自然也能杀第二个,她还不想死!

    “确实不大,不过养两年也就好了。”

    李承瑾说着,目光还在余岁欢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只是那目光多少夹杂着一丝晦暗不明的意味。

    她抿着唇一言不发,又不是有什么大病,穿越过来就是为了嫁给一个杀人犯!

    “你家住哪里,姓甚名谁,为何大半夜出现在这山林子里?”

    李承瑾一边问,一边从她袖口抽出一条丝帕。帕子上绣着合欢花,边角的位置还绣着余岁欢三个字。

    不等人回答,他又继续说道。

    “你就是大柳树村余家被抱错的那个闺女吧,寻常农家妇人没人穿这种上等好料子的罗裙。”

    “你怎么知道?”

    她才刚来,面前这人会算命不成?

    “大柳树村只有一家姓余,还是半年前搬过来的,搬来还没一个月就全家丧命,只留下一个女儿,听说是因为吃了有毒的吃食。”

    “临死之前才告诉女儿她不是亲生,当年被他们跟一富贵人家偷偷换了,让她去找亲生父母,说是顶顶富贵的人家,这件事,三里五村里人尽皆知。”

    余岁欢现在有点更不明白了,既然半年前就知道了,那真三小姐料理完丧事找到余家一个月也够用了,为何今天才把她赶出来?

    这家人也死的蹊跷,都瞒了这么多年,死之前良心发现,就没想过自家孩子回来过不惯苦日子。

    这里面绝对有事!

    “这上面是你的名字?”

    她没说话,也不想说。

    李承瑾把帕子放进袖中,看来是不准备归还给她。

    “月黑风高,这么晚出来危险的很,幸亏是遇见了我,以后可不许了。”

    余岁欢愣住了,这人模样长的好,脑子倒是有些不太正常,不杀她,这是要放她走?

    看人愣住,李承瑾起了逗弄人的心思。

    “怎么,欢欢对我是一见钟情吗,想要留下来跟我一起毁尸灭迹?”

    “不,不是,你自己慢慢干,那我先走了。”

    余岁欢心想,她脑子有坑才会想留下来。

    既然让她走,她恨不得脚下再多长出两条腿来,生怕这个男人会反悔。

    余岁欢动了动,发现箍着她的手却丝毫没有放松。这男人说让她走,却不松手,几个意思?

    李承瑾看出她的疑惑,轻笑。还真是个把什么都摆在脸上的单纯女子。

    “欢欢还没有问我名字呢?”

    余岁欢“………………”

    他奶奶的,突然不知道要说什么。

    “你,你叫什么名字?”

    “李承瑾,翻过山,南边山脚下李家村的李承瑾,欢欢可要记住了。”

    李承瑾心情不错,没想到这么巧,居然在这里就遇到了余岁欢,她跟她娘长的真像,看到她的第一眼感觉很微妙,还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嗯,我记住了。”

    别看她面上乖巧应下,心里却在骂,我记你个大头鬼啊记,姑奶奶以后都绕着你走路。

    “我送你回去。”

    “不用,不用,你继续挖坑。”

    说完,余岁欢脚底抹油跑的飞快,等回到茅草房子,才敢歇口气。

    吓死她了,都怪那屁股没把门的乌鸦哥,那么紧张的时刻,好端端的拉什么屎。

    这倒好,一泡屎把她全暴露了,还差点被那个神经病占便宜。

    折腾了半夜,余岁欢也不觉得肚子饿了,靠在那张破旧的竹床上,想了很多,最后累的很了,迷迷糊糊睡了半宿。

    隔天醒来,天已经大亮,没表也不知道什么时间,她打了个哈欠就走出了屋子。

    现在正值初夏,野菜茂盛,挖一些总能填饱肚子。

    好在她以前是在乡下长大,野菜认得不少。

    余岁欢溜溜达达来到村头的小河边,没想到挖野菜的人真不少,下至五六岁的孩童,上至满头白发的老妪。

    别人都拿着小铲子一样的工具,背着竹篓,或者提着竹篮,只有她是空手来的。

    左右也不是拔不动,她先弄点够自己吃,以后再想别的办法。

    余岁欢的出现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一个跟她年岁差不多大,黑黑壮壮的姑娘壮着胆子同她搭话。

    “你是我们村里的吗,怎么以前从没有见过你?”

    “我就住在村那头的茅草屋里,我叫余岁欢。”

    她也不去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大大方方承认。

    她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也没个家人,跟村子里其他人搞好关系,以后说不定就能用上。

    众人听到她的话,都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叫春杏,你是来挖野菜的吗?

    ”

    春杏对她挺好奇的。

    “嗯。”

    余岁欢瞅准几棵野菜,蹲下身子,撸了撸袖子就要开干。

    “你就穿这衣服干活?”

    春杏满脸不可置信。

    “怎么了,不行吗?可我就这一套衣服。”

    她被赶出余府的时候,那家人别说银钱,一套换洗衣服都没给她。

    “你这衣服是用云锦纱做的,料子可值钱了,一块用云锦纱做的手帕绣上好看的花样,到镇上绣楼能卖二百文,普通纱料做的只能卖二十多文。”

    春杏满眼羡慕,镇上能用的上云锦纱手帕的那都是富裕人家的姑娘,更别提能穿的起这种料子衣服的了。

    余岁欢一听自己身上这件衣服这么值钱,立马紧张的查看了一下,昨晚爬树果然挂烂了好几个小口子,这可把她心疼坏了。

    她现在穷的叮当响,就指望把这衣服卖了能换点钱维持生计,最起码先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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