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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文学 > 艾沙巴赢白云村 > 第55章 灭一子叫是叛筋

第55章 灭一子叫是叛筋

    风云突变再相侵,校内波澜起又深。

    正棠忧心如焚急,俪君点赞隐疑云。

    家长纷扰求公道,公安鉴定辨伪真。

    但愿风波能早定,还归校园一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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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前章言次日事,即十五日清晨,卯时五十三分许,俪君于工作群内,频频点赞,间或点评,更兼指点迷津,筹谋策划。其间,忽生一小波澜,正棠校长目睹领导兼同窗挚友,亦为此次善后事宜之东道主代表俪君,于工作群中点赞,言辞间透露出权谋之术与激励之态,校长初感不妥,遂致电俪君总,阐述己见。言及无论责任归属,终为我校学子不幸离世,作为校长,正棠心中悲痛难抑,此等哀伤,理当为东家所共感。或于此际,正棠心生寒意,叹商人逐利轻生之常态,况乎同窗之谊尚轻,此或为正棠校长事毕即归心似箭之一因,此节暂且按下不表,续言次日学校之变故。

    十五日辰时二十八分,云上君与美萍君准时抵宾馆之停车场,在工作群中问闰宾馆何人值守?

    俪君总遂嘱之曰:“速备早餐与众人,待公安诸君至校,吾将携其代表亲赴现场视察,余者亦须妥善安置。”

    群中有答曰:“我在。”

    俪君总又问:“此间人力是否充裕?”

    云上君答曰:“早餐已妥。”

    续问:“是否稍后需退房,转至红叶宾馆?葛总可有示下?”

    答曰:“稍待片刻再下楼,公安未到此时分。”

    复言:“吾在此。”

    又问:“@青青,会议室可曾定妥?”

    答曰:“大力士已办妥。”

    续报:“校门处安然无恙,潘竜羴宾馆有四人候命待令。”

    辰时十二分,报曰:“金鑫宾馆五楼会议室已预订完毕。”

    再嘱@青青:“请赐会议室之定位。”

    又言:“父母情绪渐稳,早餐已用,且为彼等备下热水。从家长言谈中,知其坚称非女友之过。死者之亲叔稍露口风,或有所隐情而未明言。父母言及,死者班级有家长群,众家长皆反映热水不足,生活艰苦,军训强度过高,或因此致其心生绝望。”

    最后,告之:“若家长亲临现场,请即派人接待其父母。”

    答曰:“已安排。”

    忽闻急报:“适才亲属驾车冲撞防护栏,保安无法阻挡!”

    急命:“速遣人前往处理!”

    答曰:“无碍。”

    俪君乃循例告诸群友曰:“校内诸事,宜遣专人以接眷属,免滋纷扰,余人慎勿涉谈表态,恐眷属多擅录音录像也。”语未竟,忽闻群内骤起急报:“家长及亲友团已破岗而入,情绪激动。”旋有辨者正言:“家长并未生事。”复陈己见:“阻家长入,恐激化矛盾。”又议者云:“校门不宜再纳眷属。”更有急迫之声,乞速增人手于门前,以防不测。一时之间,情势骤紧,众人心悬一线。

    “再有家属至而无人应接”

    “安保再归数人”

    “速遣人至门扉”

    “已遣矣”

    “断不可许于校内议和”

    “已劝之,将赴客栈会谈,然犹有家眷数人未离校园,请遣人伴行”

    “至客栈乎?”

    “已至”

    “会谈始矣”

    时在现场之众,即于工作群中速报事态,云家眷陈词已毕,对遗书之真实性持疑。群内诸人相互鼓劲,议曰:“即便如此,无妨请公安机关鉴定遗书真伪,且当广而告之,吾辈已将此事上达省府维稳办、省教育厅、芙蓉市政府、玖玖管委会及芙蓉、玖玖两地公安局矣。必请公安与政府深入彻查,以昭显公正无私。”又言家眷指摘遗书未署名,实乃逝者为尊,欲寻瑕疵,人既亡于贵校,难免有求全之责,意在后续索偿时狮子大开口。故群中有识之士泰然处之,献策可引导对遗书进行详尽调查,言多必失亦或言多必验,总之,一旦议及,终归落于金银之议,赔偿多寡之分。既知终须论及赔偿,则此事非难解之结,不过另起炉灶之交易耳。

    时群内有人窥局势已稳,遂献策加码,议定条件,谓保卫室眷属须离校方议。旋有人应之曰:“彼眷属尚憩于旅店中。”时光荏苒,已至申时三刻,群内静谧无新讯,俪君总乃于群中询曰:“尚欲赴唯尔那议否?”并明己意,告之众人:“留校眷属离,吾等方议。”观此,知俪君总已纳前人之策,正式步入与家长智勇交锋之谈判途。现场参与谈判者青青闻俪君总之令,即刻应允,并陈操作之法:“可令校中眷属致电,吾辈候其通知再议。此前,且将彼等置之不理。”亦即冷处理,攻心为上,兵法之运用,青青也。

    “酉时六刻,宴设铭鸿酒楼之侧,宴终约戌时三刻。若不从命,则食宿自谋,非直系者,更勿奢望学院之助。宴后欲归学院,安保将阻,不得擅入。”青青言此事尚须俪君总之裁夺。

    俪君总应之曰:“可。”并添二令:“今夜不供食宿,速为退房计;严禁家属再入校园,已在校者,速离,否则谈判难期。”俪君总胸有成竹,乃令青青转谈判诸人安心就寝,待餐前再述吾等之意。

    “善,餐前告之,宿事非吾责。”青青秒应。

    “此间眷属已下楼矣,意欲赴谈判之所。”

    “告之眷属,若不离校,谈判难期,故暂勿赴会场。”

    “@青青,已传达乎?”

    “确已告之。”

    “彼等何应?”

    “彼问何故,且撤之对谈判何碍?”

    “不允撤回。”

    “校方之意,则议期延后。”

    “校门口当备,以防那九位眷属复冲入校,内外相应之患。”

    “彼等言,若四时未谈,则行其策。”观此家长亲友之众,中亦不乏刁蛮之徒,此乃放言恫吓之策。若稍有不遂其愿,必生事端,料定学校畏其喧嚣而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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