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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实验学校的校花

    抬头一看,那是一只半人高的信使鹈鹕。

    它扑腾着翅膀,在楼道的扶手上停好,瞥了眼林光的门牌号后,有些骄傲地抬起了小脑袋。

    “糊糊,很准时。”林光夸奖道。

    就像前世的快递员一样,东风速运公司里的每只信使鹈鹕,所负责的区域都是固定的,而眼前这只名叫“糊糊”的信使醍醐便是负责海月小区以及旁边的富海小区,是老员工了,林光还小的时候它便在这里工作。

    林光接过糊糊嘴里叼着的塑料袋,顺手将手中方块抛了过去。

    若换做一个陌生人,糊糊还能坚守住职业操守,可换做林光这种老客户就不一样了,它精准地昂起脖子、将在空中翻滚的小零食吞入口中,发出愉快的“嘎嘎”声,而后开心地扑腾着翅膀飞走了。

    袋子里装着的,是一斤钢铁猪的梅头肉和几枚用十黄蛋腌制的皮蛋,林光昨天晚上手机下单的,维什戴尔靠着死记硬背下了整整九个常用大夏字,从他手上赢来了这么一顿大餐。

    回到厨房,林光动作娴熟地将肉切成细丝,撒上少许盐和白胡椒粉,用手轻轻抓匀。

    将五枚皮蛋的蛋壳剥开,蛋白晶莹剔透,蛋黄如凝脂般嫩滑,手起刀落将其切成小块后,又切了几段姜丝用于提味。

    靠在厨房墙上,林光一手拿手机刷着御灵师论坛,一手拿着长柄杓搅拌,防止粘锅。

    半个小时后,大米在锅中煮开,冒出白气,林光将姜丝和腌好的肉丝一同倒入锅中,轻轻搅拌。

    食材在沸腾的水中跳着踢踏,肉丝逐渐变得嫩白,与米粒融为一体,浓浓的香味开始弥漫整个厨房。

    接着,林光把切好的皮蛋块也加入粥中,继续用小火慢慢熬煮。

    粥渐渐变得浓稠,林光轻轻地搅动,撒上切碎的青葱末,最后滴上几滴香油,瞬间香气四溢。

    身后传来的脚步声,让林光知道某个贪吃鬼已经起床了,便从消毒柜中拿出碗筷,刚盛了一碗,便被维什戴尔迫不及待地端出客厅,期间还能听到阵阵的“吸溜”声。

    这让林光不由得有些羡慕,两世为人他都是猫舌头,更喜欢放到温温的再吃。

    看了眼挂钟上的时间,林光从冰箱下层拿出了昨晚冻好的冰块,接了一盆水,将冰块和盛着皮蛋瘦肉粥的碗一起放到盆中。

    依稀记得,这一世还小的时候,林光的母亲就是这样一边抱怨他猫舌头、一边给他凉粥的。

    不一会,粥便到了可以入口的温度。

    而就在这期间,维什戴尔已经是将大锅里的粥全部炫完了,她下意识地盯着林光手里的碗,动了动嘴唇,又将视线移开了。

    【你投喂了维什戴尔,星屑进度条上涨了。】

    【星屑进度条100%,获得一枚星屑。】

    “吃吧,我等下路上买点。”

    林光大方地将面前的碗推了过去,随后一只手托腮,歪着脑袋观察着狼吞虎咽的维什戴尔,看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桌上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他拿起手机,只见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消息,是班主任欧阳威发来的。

    【去一趟医疗中心三楼研究室,凯雯医生有事找你。】

    这么巧,林光微微一愣,他本来也准备今天早上去一趟。

    正好维什戴尔也吃了个八分饱,两人收拾收拾便推门而出。

    出门前,林光查看了下门口放着的蛋托,里面的蛋依旧完好无损——旧的昨天拿回去吃了,放出来的是新的——他不由得有那么些失望,却也没将蛋托收回房里。

    维什戴尔的嘴唇上下开合,最后还是忍不住说道:“你就那么想把那头狐狸拐回家里?”

    说完这话,维什戴尔才反应过来她刚刚都说了些什么,面色变得有些微妙。

    “倒也没有非养不可的意思。”林光没多想,耸了耸肩,“就算灵兽要比普通动物更强大聪慧,那么小的幼崽在离开母亲后,于这片人类城市中也很难得到食物,随便放几个蛋说不定就能救了它的命呢?反正也是随手的事情。”

    “……”

    “嗯?”

    林光终于察觉到了维什戴尔似乎有些不对,她却已经调整好了情绪。

    “没什么。”

    她甩了甩头,先一步向楼下走去。

    ……

    将小电驴停在实验学校门口的一棵巨大黄金桦树下,林光从车把上拎起一袋小笼包。

    今天阳光不错,暖暖的挺舒服,林光就像是湖边漫步一般,边走边吃,和周围行色匆匆的学生们形成鲜明对比。

    “嗯?”

    途中,一道人影从旁边越过了林光,他定睛一瞧,正是王大伟,他今天又换回了那双迈克尔·乔丹签名的球鞋,丝毫不在乎脏了,脸上带着些许焦虑的神色。

    这让林光有些奇怪,今天的第一节课不是欧阳威上,而王大伟一向不虚其他老师,也不知道是发生什么事了。

    铛、铛、铛铛、铛铛铛铛。

    悠长的上课铃响起,周围一个学生也见不着了。

    当林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前方转角处,一棵黄金桦树的茂密树影下,一位撑伞的少女娉婷而出,面貌清秀,一身朴素无华的蓝白校服硬生生被她穿出了别样的青春色彩。

    林光下意识地抬了抬头,今天没有下雨,太阳也还挺暖的,有些奇怪她为什么打着伞,却也没多想,反倒是觉得少女有些眼熟,在脑海中检索了一阵子后,他回想了起来——13班文科班的尖子生缪缪。

    两人间完全没有交情,能够知道缪缪这个名字是因为整个年级的考试中,林光第一何胜皇第二,而第三从来就是这位名字很奇妙的缪缪同学。

    当然,在下半学期加上了灵兽的战斗考核后,13班的成绩便不会与其他班一起统计了。

    而之所以林光能认得缪缪,全是因为王大伟的碎嘴,她不但是13班的尖子生,而且长得很好看,乃至于说她是实验学校的校花,估计也没有多少人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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