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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论

    一

    春秋之始,郑初为周腹心之蛊,以树齐而息王迹,所不能得者,宋、鲁耳。齐、郑胁之贾之,而犹傲立焉。轨弑隐而鲁不能亢矣,冯弑殇而宋不能亢矣。

    郑定鲁,则鲁之制在郑;齐定宋,则宋之制在齐。是以虽战于郎而鲁不支,载战于宋而宋愈屈。宋、鲁之为齐郑役,齐、郑不能驱,而宋、鲁自驱。

    河决鱼烂,其溃自内也。故何进无城南之祸,则袁、曹不能夺汉;八王无荡阴之变,则聪、勒不能剥晋;高、许无淮北之讧,则维扬不沦;黄、左无上流之争,则白门不陷;孙、李无武、攸之激,则滇、黔不亡。寇有幸而非幸,己有以亡而后或亡之。《诗》曰:“天实为之,谓之何哉!”悲宜臼、伯服之内裂,而犬戎得收其际也。

    二

    东诸侯之势走齐,南诸侯之势走楚,而周无以制其命。五伯之事兴,战国之势成,胥于桓王之世矣。

    西诸侯之入于秦,南诸侯之入于楚,北诸侯之入于晋,周之所与依者,东诸侯而已。

    齐早有贰心,而郑为奸首;鲁,懿亲也,邻于齐而弱于齐;宋,上公也,邻于郑而与郑不相下。鲁之所结,卫、陈、蔡之所依,胥宋也。

    会于稷而宋为郑使,齐乃主会以置执政于宋而操其命;会于北杏而宋为陈使,齐乃自霸以左右宋而唯所欲为。故二会者,东诸侯走齐之大司也。

    由是言之,则春秋之始,宋亦重矣。宋所趋,卫、陈、蔡不得不趋;四国所趋,鲁不得不趋。鲁东扼于齐,而西无宋、卫之援,南无陈、蔡之助,不趋齐而孤立不堪矣。督弑殇,而冯以同逆得国,万弑闵,而御说以非次得立,齐两成之,宋所以驱东诸侯而成齐之势。

    桓王无问焉。“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

    伤于郑而仰息于齐,欲不然,得乎?

    三

    三代以放伐得天下,而犹有揖让之余心焉,则尊三恪而授之权是已。《诗》曰:“既有淫威,降福孔夷”,威淫福夷,系天下者。恶乎不重也!故流及东迁,周命已替,而宋犹为天下重。合天下于齐者,宋也;合天下于晋者,宋也;合天下于楚者,宋也。齐不得稷之会,不能得鲁、卫、陈、蔡;不得北杏之会,不能得霸。

    晋不得宋之舍楚而即己,不能收城濮之功。楚不得向戌以主弭兵之约,不能致东诸侯而兼陈、蔡。故宋者,先王所假借,以维系天下者也。

    听齐、郑之邪说,假之兵端,以责其不王之罪,而弑君则未之问,此桓王之所以为桓也。

    四

    楚自蚡冒以来,讨国人而聚练之,未尝一日忘天下也,其壤亦辟,而料民亦强矣。

    乃积之数百年,进不能逐东周已失之鹿,而退为秦所劫持以底于亡,则始谋不臧,自熊通而已失也。

    天下有不可争者二:势之所互持也,名之所共禁也,皆不可争者也。势之所互持,理之顺逆存焉;名之所共禁,义之顺逆存焉。故取天下者,常俟势之所持于其散,而避名之所禁。熊通之强也,亦既围鄾败郧,盟贰轸,伐绞罗,以凭陵于汉上。

    乃自汉而北,其西则夔、庸、巴、蜀之境也,其东则邓、蔡、陈、许之境也。周之既东,西京已沦于嬴氏,胥天下所为立国者,此豫、兖之土耳。周室托焉,大名之所系也,齐、晋、宋、鲁之户牖属焉,大势之所趋也。

    藉令熊通知名之不可犯,势之不可撄,罢东图而并力西向,沿汉溯江,因夔入巴,收汉中,据斜骆,席天府之余,有宗、傁之众,以拊秦人之背,而问西周之故土,天下固弗之禁也。秦又以孤立而不能相亢,不百年而天下之势已牢折于楚矣。乃熊通弗之知也,西圉之不图,而北逾冥厄,以寻兵于申、息、邓、蔡争天下之所必争,而多得怨恶于宗周之肺腑。故郑始南与蔡、邓同忧,而终不容不与齐、晋相保,故一折于齐,再折于晋,宋、郑滨于亡,而终以死捍之。逮熊其之中叶,灭夔以辟西境,盖已陆逾巫山,水陵三峡,入巴、蜀之阻而扼其吭矣。然而终不能得意于两川者,则以中国之怨恶已深,齐、晋、宋、郑蹑其尾而履之,势不容舍东而专西也。

    庄之强也,灭陈而不能有,入郑而不敢留,灭萧而只为宋利,势持之也。向令县陈疆郑,抚萧临宋,而中州冠带之国,必与死争一日之存亡矣。

    抑不审而向陆浑以窥三川,而孱周之大夫,得以片语折之三军之上,名禁之也。向令因陆浑,迫宗周,取九鼎,而匹夫庶士,且得揭竿以驱之矣。故犯非其所敌者,虽胜而败踵之,虽强而弱且制之。

    楚唯结衅于齐、晋者深,而祸成于吴者遂大。祸成于吴,不能蠲忿以收吴,始假手向戌之偷心以释仇于晋,其亦晚矣。晋阳与讲弭兵之好,而阴用吴以食其腹心也。晋之初起,秦方唯晋是忧,故南讲以纾祸于楚。

    楚不之察,视秦之姑不我仇,而利赖之以图晋。逮夫吴祸已成,国不自保,复开商、洛,下秦兵,使午贯楚土而与吴争。其后夷陵之烧,鄢郢之残,胥此径也。则与宋之延元于襄西以破金,俾熟经肯綮而旋以袭宋,其愚一也。祸成于吴而楚败,险弃于秦而楚亡矣。

    蜀者,秦、楚之要领也。楚得蜀以临秦、陇,则秦患腹心;秦得蜀以制上游,则楚之命已悬于秦之刀俎。曾不早计,而犯非所犯,蔑未改之周命,贾怨于中原,以挑祸于勾吴。乃俾司马错起于百年之后,徐收蜀,以乘巫峡顺流之便,一徙陈,再徙吴,而岂复有楚哉!

    汉之东夷项也,不揆以乍入彭城,而父执,身几不免,妻子为俘矣。急收齐、赵,缓图三楚,而后夷项之势成。高皇之北驱元也,置扩廓之锋而弗之撄,东取三吴,南收江、汉,徐卷山东,终不以一矢加于汴宋,而后驱元之势利。夫无大名之禁者,犹且有旁挠而无正取,况荆蛮之陵中邦,下国之干天子也乎!

    周失大宝于秦,而楚不能争。秦睨天子之大宝,而楚为之犯难,终始乎愚以成秦之狡,则唯东启申、息而西失巴、汉也。邓之会,中国之始忧,亦楚之始祸也。始祸于人,以自为祸始。语云“勿为乱首”,此之谓也。

    五

    由南收北者,东西出必胜,中/出必败;以南捍北者,合东西者全,离东西者不支。委蜀于敌者必亡。汉昭烈不审乎此,寄怨于吴,以自熠于夷陵,与楚之启东祸而西敝于秦,一矣。诸葛惩之,以并力于陇、汉,然而不足支者,夷陵之熠,蜀锐以尽故也。

    然且支之数十年,而吴亦恃以安。魏不能平蜀,则孙皓不可亡;周不灭蜀,则江陵不可破;刘整不降元,则宋不沦亡于海;张献忠不躏蜀,则金陵虽陷,而一如建炎之不可亡。因益以知楚不乘灭夔之势以入蜀,而乘灭邓之势以争郑,失之早矣,终楚而不复振矣。

    桓温不乘灭李势之势以出三秦,而劳师于枋头;梁武不戒宇文之方兴,而因侯景以争河南;韩侂胄不辑吴曦之乱而用兵唐、邓,一也。关羽之于襄樊,岳飞之于河汴,虽微陆逊之旁挠,秦桧之中掣,亦且授首于魏、金矣,子玉之所以死于城濮,子反之所以死于鄢陵也。故唐、邓、许、颍者,常山蛇之腰,不可击也,首尾之所必趋也。

    蜀者,南方之所以固也,建瓴以息檐下之火也。若夫公孙述、李特、孟知祥、王建、明玉珍之不能久存也,有首无身之势也,东西离之不支也。秦所灭者六国,所代者周,而终始足与为敌者,楚而已。楚启申、息之北门,秦祸缓而待其敝,胡不得焉?故秦之并天下,非其德也,非其力也,诸侯之相驱而授之也久矣。

    六

    邓,郑之蔽也;申,蔡之捍也。邓抑申之翼也。蔡、郑培邓以固申,而楚未能逾冥厄以窥中国。蔡桓之贤,郑庄之力,犹足以保邓,而申亦蒙其保,则二国莫之保而自保矣。郑庄死而国裂,蔡桓卒而献舞以不仁无礼,亏申、息以媚楚,楚无忌以向蔡、郑,而邓之会所谋者圮矣。

    蛮荆之陵中夏,中夏召之也。向令齐桓、晋文早起于数十年之前,其免于此乎?然使楚祸不炽,则齐、晋抑无所资以见功,而成乎霸。霸之兴,楚激之也;楚之祸,蔡、郑成之也。《春秋》详录突、忽之事,以悯郑之衰,贱献舞之败,同于亡国之辞,以是为东周之大故焉矣。

    七

    春秋十有二公,以嫡冢立者寡矣,见于策者,子同而已。吕朴卿谓文、成、襄皆嫡出,襄母定姒非嫡也。文、成皆无考,或实妾母所生,未追尊,故不见于《经》尔。然则有土之君,耽于嬖妾,而夫人之不见答可知矣。

    呜呼!母爱者子抱,庶孽争而篡弑兴,乱所由炽与?妻有定尊,而妾无固宠,宠弛爱移,则长幼不足以为序,而唯母是凭。人挟可立之势以为招,无赖之奸,因以窥宫壶之厚薄而树之援。虽欲靖之,其将能乎?

    且崇者色也,替者德也。色不胜德而色为妖,故春秋之君无有能永其天年者也。庄、僖、襄、昭之享国较长矣。庄生以乙亥,而薨以己未,四十五年而已。

    襄生以丙戌,而薨以己未,三十四年而已。昭生以辛丑,而薨以辛卯,五十一年而已。

    僖差长于闵,而子般之弟也,以序考年,逮其薨也,固犹在四十五十之间也。命之不延,国之不固,遗嗣子于襁褓,以危社稷,不亦哀乎!般之生也,在哀姜未入之先也。襄之生昭也,年方十有六也。

    生长富贵,气未盛而欲已昌,君父不能戢之,妇寺从而导之,以溺所爱而自为摧折,百里之侯犹若是也,而况富有天下者乎!三代之季,世教衰,先于贵者。

    汉、唐以降,典礼大亡,国无寿主,其流及下,天下亦无寿民。天地之大德几乎息矣。

    女戎早,祸败长。《坤》之初六履霜,不以其时,驯至于上,其血玄黄,而天地毁,可弗惧哉!

    八

    周建伯禽于鲁,假之天子之礼,以尹东诸侯,威福亦重矣。故垂及东迁,而鲁之声灵犹足以争齐、宋之衡而有余。桓公在位十八年,执玉而见者九国。

    东海之滨,方城之外,蔑不宾也。齐乐得之为婚姻,宋、郑争与之为合离,虽其取国逆理,内怀惭惴,乃天下固莫敢凌焉。先君之泽长矣。

    鲁于是时,得自强之主,秉礼而修戎好之纪,亲周室以正诸侯,其视齐、晋之主夏盟,犹桔槔之视抱瓮也。而桓公躬亲抱慝,苟且图安,早幸宋冯之与同病,受其饵以成其乱。由是而所以为邦交者,率颠倒来去于一喜一怒之间,如妇人之好恶,无有恒也。俄而与齐亲,俄而与齐战。俄而若向卫而又背之,俄而若背卫而又向之。

    乍为宋取,则频月奔走,以纳宋于怀,乍为郑邀,则一旦寒言,以推宋于刃;迨所必欲成者篡郑之突,则又仰呼吸于宋而不羞其反。晨夕观望,如弱草之依风而莫有劲,鲁于是寄命于他人,而自丧其淫威矣。

    威之既丧,则为之而不成,求之而无与听。故其所始终十八年之间,欲托义问以修方伯之事者,唯救纪之一事而已。乃与结王姻,而不能固请之王,以争之于齐;助之战,而所与偕者,唯狙诈不常之郑。

    屈己以求乎燕、宋,而燕、宋顾为齐用。计穷力诎,则唯率纪以请盟,而纪之存亡唯齐操矣。盟齐于黄,而纪无望于鲁,纪亡不救,而天下胥无望于鲁。失纪以失天下,鲁之衰,遂终春秋而不振。

    呜呼!桓以逆窃国,而天下景从,先公之望也。庄以正得国,而廷无侯氏之迹,桓丧之也。寓国命于齐、晋以成其霸,而晚且托命于吴、楚矣。

    邾、莒之不竞,而君见辱,相见执矣。故鲁之衰,《春秋》之所悼也;桓之衰鲁,《春秋》之所恶也。

    周有桓而天下无王,鲁有桓而宗周无霸。之二桓者,同归王咎,咎在无恒。《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有致羞之道,不患天下之无承之者也。

    九

    诸侯贿而春秋始,大夫贿而春秋终。诸侯贿而天下无王,桓王始之也。大夫贿而天下无霸,晋昭成之也。

    齐桓起,诸侯不得以贿相援立;晋霸之未衰,大夫不得以贿交诸侯。既无王又不得霸,利人乘之为利,故鲁贿郑,宋贿鲁,郑贿宋,或移其土田,或迁其重器,乃至责而不偿,则奉之为词以相伐。

    当桓王之余,微桓、文,封建废矣。故逮乎范鞅、梁邱据之私鲁,荀寅之求蔡,范鞅之责宋,而天下复裂。呜呼!贿之败人,天下无极也。贿行,而封建不立矣。然而先王乂安天下之条理,于是而益著焉。

    贿以裂封建,而封建终以持贿。故春秋之世贿行于上,而犹尼于下。《春秋》之所纪,《诗》之所刺,无有责贿于民者也。非贿人之有忌于民,法持之也。井田未圮,则/民无甚富;仕者世禄,则官无甚贫。

    官无甚贫,民无甚富,故虽有贿,人不取小腆之锱铢,以益其所本足。若许之田,郜之鼎,季孙之锦,乐祁之杨楯,皆阡陌之氓所必不得有,以应贿人之求者。故周之天下持之四百年,而桓、文犹足以治。

    逮商鞅之徒,破井田,右强豪,以恣yin民之富,而民始可以给贿人之求。贿人乃不责赂于诸侯,而责之民矣。不责贿于诸侯,故欲灭则灭之,而无容幸免;责之民,而民之憔悴于虐政者,极也。

    故或曰有治人无治法者,非也。治人之有,不敌贿人。无法以治,待之治人。乃治人之不可待,而贿人相寻。三代以下之天下,所以相食而不厌也。

    民穷而激为盗贼,民困而息肩于夷狄,盗与夷乃安坐而食民,悲夫!故后世之末造,虽得清慎之相,刚正之吏,终不能禁天下之贿,而多欲之桓、文则为之有余。得百治人不如一治法,谁谓其无治法哉!

    十

    郑树冯于宋以收宋,宋树突于郑以收郑;冯立而宋亲郑者十年,突立未几而旋合鲁以伐宋。齐树御说于宋以收宋,宋树昭于齐以收齐;御说立而宋亲齐者,终桓之世,昭立未几而旋党楚以围缗。上无明主,诸侯自相援立以树其党。当其树之,固挟自为之心,不足以定交,而只以建敌,无惑也。然郑厉、齐孝之所为,则已甚矣。

    宋两受施而报以不忘,其犹有人之心焉。两施于人而不见报,且终援突而睦于齐,则庶几乎长者之事矣,故宋滨亡者再而终免。郑庄之强,遽衰于突;齐桓之霸,早绝于孝,是知虽以乱世私利之谋,亦唯信以为成败之主。

    子曰:“大车无輗,小车无兀,其何以行之哉?”大车者,喻君子之以信行义也;小车者,喻小人之以信行谋也。小人而信,虽困不败,而况君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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