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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文学 > 史鉴 > 五代九

五代九

    五十八

    盗非可一时猝捕而弭者也,故汉武帝分遣绣衣持节逐捕而盗愈甚。盍亦思盗之所以能为盗者乎?以为倏聚倏散、出鬼人魅者,从其为盗之顷、见其如此耳。

    其必有居也,必与民而杂处;其劫夺而衣食之也,必有所资于市易;其日游行而无忌也,必与其乡之人而相往来;其不能以盗自居、必有托以自名也,必附于农工商贾技术之流,而曰所业在是。

    故乡之人知其盗也,郡邑之胥吏,莫不知其盗也;所不知者,朝廷猝遣之使,行芒芒原野之中,阅穰穰群居之众,尽智殚威,祗以累疑似之民,而终不知盗之所在耳。

    使臣逐捕之,则守令坐委之曰:天子之使如此其严威,无可如何,而何易责之我邪?则盗益游行自得而罔所忌畏。以秦皇、汉武之威,大索天下,而一夫不可获,况使臣哉。

    盗者,天子之所不能治,而守令任治之;守令之所不能知,而胥役知之;胥役之所不尽知,而乡里知之。乡里有所畏而不与为难,胥役有所利而为之藏奸。

    乃乡里者,守令之教化可行;而胥役者,守令之法纪可饬者也。盗亦其民,胥役亦其胥役,舍此勿责,而欲使使者以偶见之旌旄、驰虚声而早使之规避,则徒为民扰而盗不戢,其自贻之矣。周主知其然,罢巡检使臣,专委节镇州县,诚治盗之要术也。

    五十九

    王补画平一天下之策,先下江南,收岭南,次巴蜀,次幽、燕,而后及于河东。

    其后宋平诸国,次第略同,而先蜀后江南,晚收河东,而置幽、燕于不复,与朴说异。折中理势以为定论,互有得失,而朴之失小,宋之失大也。

    以势言之,先江南而后蜀,非策也。江南虽下,巫峡、夔门之险,水陆两困,仰而攻之,虽克而兵之死伤也必甚。故秦灭楚、晋灭吴、隋灭陈,必先举巴蜀,顺流以击吴之腰脊,兵不劳而迅若疾风之埽葉得势故也。

    以道言之,江南虽云割据,而自杨氏、徐氏以来,以休兵息民保其国土,不随群雄力竞以争中夏。李璟父子未有善政,而无殃兆民、绝彝伦、淫nue之巨慝;严可求、李建勋皆贤者也,先后辅相之;冯延己辈虽佞,而恶不大播于百姓;生聚完,文教兴,犹然彼都人士之余风也。孟知祥据土以叛君,阻兵而无保民之志,至于昶,骄淫侈肆,纵嬖倖以虐民也,殆无人理。

    则兴问罪之师以拯民于水火,固不容旦夕缓也。岭南刘氏积恶三世,民怨已盈,殆倍于孟昶;而县隔岭峤,江南未平,姑俟诸其后,则势之弗容迫图者耳。

    先吴后蜀,理势之两诎者也。此宋之用兵,贤于王朴之策也。若夫河东之与幽、燕,则朴之策善矣。

    刘知远之自立也,在契丹横行之日,中土无君而为之主,以拒悍夷,于华夏不为无功。刘崇父子量力自守,苟延血食,志既可矜;郭氏既夺其国,而又欲殄灭其宗祀,则天理之绝已尽;抚心自问,不可以遽加之兵,固矣。

    虽在宋世,犹有可悯者存也。契丹乘石敬瑭之逆,阑入塞内,据十六州以灭裂我冠裳,天下之大防,义之所不容隳者,莫此为甚,驱之以复吾禹甸,乃可以为天下君。以理言之,急幽、燕而缓河东,必矣。

    即以势言,契丹之据幽、燕也未久,其主固居朔漠,以庐帐为便安,视幽、燕为赘土,未尝厚食其利而歆之也。而唐之遗民犹有存者,思华风,厌羶俗,如吴峦、王权之不忍陷身汙薉者,固吞声翘首以望王师,则取之也易。

    迟之又久,而契丹已恋为膏腴,据为世守,故老已亡,人习于夷,且不知身为谁氏之余民,画地以为契丹效死,是急攻则易而缓图则难也。幽、燕举,则河东失左臂之援,入飞狐、天井而夹攻之,师无俟于再举,又势之所必然者。王朴之谋,理势均得,平一天下之大略,斯其允矣。

    宋祖有志焉,而不能追惟王朴之伟论,遂绌曹翰之成谋,以力敝于河东,置幽、燕于膜外,则赵普之邪说蠱之也。普,蓟人也,有乡人为之居閒,以受契丹之饵,而偷为其姻亚乡邻免兵戈之警,席犬豕以齁睡,奸谋进而贻祸无穷。惜哉!其不遇周主,使不得试樊爱能之欧刀也。

    六十

    一日而欲挽数千年之波流,一人而欲拯群天下之陷溺,难矣哉!杨、墨之贼道也,兴于春秋之世,至孟子而仅及百年,且为之徒者,唯彊力慧辨之士,能习之者亦寡矣,士或淫而民固无有信从之者。

    韩愈氏曰:“孟子辞而辟之,廓如也。”抑亦易为廓如矣。浮屠之入中国,至唐、宋之际,几千年矣。

    信从之者,自天子达于比户,贫寡之民、老稚妇女,皆翕然焉。拓拔氏、宇文氏、唐武宗凡三禁之,威令已迫,天下顾为之怨愤,不旋踵而复张,无惑乎愚者之言曰:是圣教之不可蔑者也。

    周主荣废无额寺院,禁私度僧尼,而存寺尚二千有奇,僧尼犹六万,说者或病其不力为铲除,乃不知周主之渐而杀其滔天之势也,为得其理。

    使有继起者踵而行之,数十年而其邪必衰止。固非严刑酷令,凭一朝之怒所可胜者也。

    浮屠之惑天下也有三:士之慧而失教者,闻有性命之说,心仪其必有可以测知而不知所从,浮屠以浮动乍静之冏光示之,遂若有所依据;而名利之劳役已疲,从之以乍息其心旌,若劳极而荫于林,因谓为吾宅也,熟寐而不知其倚于荆棘也。然而如此者,十不得一。

    其次则畏死患贫、负疚逃刑之顽夫,或觊其即得,或望之身后,自无道以致福,无力以求安,而徼幸于不然之域,遂竭心力资财以贩贸之。又其下则目炫于塔庙形像之煇煌,耳淫于钟磬鼓钹之鞺鞳,心侈**人之聚、百人之集、焚香稽首之殷勤,贸贸然而乐为其徒者,尽天下而皆然;非知有所谓浮屠之法也,知寺院僧尼而已。

    而避役之罢民,逃伍之溃卒,叛逸之臧获,营生不给,求偶不得,无藉之惰呡,利其徒众之繁有,可以抗句索、匿姓名、仰食而偷生。

    若此者,其势杀,其额有限,其为之师者,辽戾寒涼而不振,则翕然夸燿之情移,萧散以几于衰灭。然后寬徭省罚以安小人,明道正谊以教君子,百年之内,可使萍散而冰消也。急诛之而激以舆,缓图之而焰以熸,此制胜之善术,禹之所以抑洪水者,唯其渐而已矣。

    拓拔、宇文固不足以及此,唐武之后,继以宣宗,抑流急必逆之势然也。周主行裁损之法,得之矣,而宗社旋移;宋太宗天伦既斁,怀疚不宁冀获庇覆于心忘罪灭之邪说,是以法立未久,旋复嚣张。

    呜呼!道丧不复,抑生人之不幸与!而导以猖狂者,李遵勗、杨亿之为世教蟊贼,亦不可胜诛也。赵抃、张九成皆清节之士也,而以身导其狂流,于是而终不可遏,岂周主除邪不尽之过乎?

    六十一

    周主立二税征限,夏税以六月,秋税以八月,两税既行,无有便于此矣。急于此,则min病,易知也;缓于此,则min亦病,未易知也。

    夫惟富人之求而无不给也,则急之与缓勿择也。贫民者岁之所获,仅此而已矣,急之则称贷而倍偿,固也;获之有量,而须用者无方,乘其方有之日,使以其应输者输官,则所馀为私家之养者,或足或乏,皆可经度以节一岁之用。

    六月而蚕织成矣,十月而禾黍登矣,而上无期以限之,愚民忘他日之催科,妇子艳丝粟之有羡,游食之工贾,乡邻之醵会,相与麋其赢余,室已如县而征求始迫,于是移来岁未审之丰歉,倍息以贷而求免于桁杨。上且曰:吾已缓之,而犹不我应,民之顽也乃不知缓之正所以迫之也哉!

    情不可不谅也,时不可不知也,役车其休之后,予以从容谋生之计,而暇豫以图,方春于耜之劳,民不能自度,上为度之。而当其缓也不容急,当其急也不容缓,忧民之忧者,不可不察也。

    以六月征者,期成于八月;以十月征者,期尽于一冬。力可供,则必之以速完;贫不可支,则蠲除于限末。严豪民玩上之罚,开贫寡自全之路,一岁毕一岁之征,民习而安焉。王者复起,不能易也。

    六十二

    文信公奉使不屈,从容就死,推忠贞者,莫之能踰也。求其先信国而兴者,颜鲁公而外,孙晟其无媿焉。

    信国以儒臣起义,事中国之共主,败而不挠,亡而不屈。而晟捐其故国,自北徂南,投身危邦,事割据之主,则出身次第不若信公之大正。江南非四海兆人之元后,而为之效死,盖亦褊矣,而未可以此短晟也。

    晟虽非江南之人士,然其南奔也,石、刘二氏以沙陀部落而僭大号,且进契丹以入践中原,君劣臣离,上下荡然无纪,虽云故上,固志节之士所不忍一日居也。

    江南承天下无君之乏,保境息民,颇知文教,士不幸生于其世,无可致身之地,则择地而蹈,能用我者,为尽臣节,委诚以舍命,初非叛故主、附新君、仅酬国士之知者,此亦奚足以此病晟哉!

    乃若晟之奉表于周,请奉正朔,与信公之祈请于蒙古也,其事略同;而折中于义,则晟愈焉。江南之与周齿也,小役大,弱役强,役焉而可保其宗社,则宗社重矣。

    宋之于蒙古,人禽之大辨也,屈志以祈请,虽幸而存,为犬豕之附庸,生不如其死,存不如其亡,而宗社抑轻矣。

    然则信公之为赵氏宗社谋也则忠,而为自谋其所以效忠者则失也。海上扁舟,犹存中华之一线,等死耳,择死所而死之,固不如张、陆之径行以自遂矣。晟之屈己以请命,志士之所弗堪,固劳臣之所必效。

    幸得当而延李氏一日之宗祊,屈不足以为辱;但不以其私屈焉,而志已光昭矣。此晟之死,视信公为尤正焉。若其坚贞之操,从容之度,前有鲁公,后有信公,鴈行而翔于天步,均也,又何多让与!

    六十三

    宝俨论相之说,非也。天子之职,择相而已矣。百为之得失,百尹之贞邪,莫不以择相为之本。为天下之元后父母,仅此二三密勿之大臣,为宗社生民效其敬慎,不知自择,而委之前在此位者,以举所知而任之,不知天之与以天下、而天下戴之以为大君,何为者邪?

    既云令宰相举所知矣,是信其有知人之明、靖guo之忠也;又责以保任,而举非其人,责其举者,是何其辱朝廷而羞当世之士邪?保任之法,用之于庶官,且徒滋比阿覆蔽之奸;况举天下以授之调变,而但恃缘坐举主之峻法乎?又况人不易知,不保其往,乃以追责耆旧归田之故老,借使王安石蒙坏法之谴,文潞公且被褫夺,秦桧正误国之刑,胡文定与坐戮尸乎?

    俨又云:“姑试以本官权知政事,察其职业之堪否而后实授,”则尤谬甚。以此法试始进之士,使宰一邑、司一职者,子产犹曰“美锦不以学制”。与天子坐而论道、为天下臣民所倚赖之一二人,乃使循职业以课能否而用舍之,知有耻者,亦不愿立于其廷;况其以道事君,进退在己,而不以天子之喜怒为进退者哉?此法行,则惟兢兢患失之鄙夫,忍隐以守章程、充于廉陛而已。

    夫人臣出身事主而至于相,非一日之遽得之也;人君登进草莱之士而至于相,非一日骤予之也。

    或自牧守,或自卿贰,或自词臣,业已为群情所歆厌,而数蒙人主之顾问。

    兵农礼乐,皆足以见其才;出处取与,皆足以征其守;议论设施,皆足以测其量;荐拔论劾,皆足以试其交。而待诸已入纶扉、将宣麻敕之日,始以职业考其优劣而进退之乎?甚矣!俨之罔于君人之道也。

    苛细以亵天职,猜疑以解士心,长君之偷,劝臣之党,而能尊主庇民,未之有也。漠然不相信之人,一人誉之,即引而置之百僚之上,与谋宗社生民之大,使其歆实授而饰迹以求荣,天下其得有心膂之臣乎?

    盖自唐昭宗处倾危之世,廉耻道丧,桢干已亏,而昭宗躁竞,奖浮薄之风,故张濬、朱朴之流,卒然拔起以尸政府,而所谓宰相者贱矣。俨习于陋俗之氾滥,固将曰:此朝廷执笔以守典章之掾史耳,姑试之而以程限黜陟之,奚不可哉?洵如其言,天下恶得而定邪!

    六十四

    周主南伐江南,劳师三载,躬亲三驾,履行阵,冒矢石,数十战以极兵力,必得江北而后止。

    江北既献,无难席卷以渡江,而修好休兵,馈盐还俘,置之若忘。呜呼!此其所以明于定纷乱之天下而得用兵之略也。盖周主之志,不在江南而在契丹也。

    当时中原之所急者,莫有大于契丹也。石敬瑭割地以使为主于塞内,南向而俯临中夏,有建瓴之势焉。叛臣降将,道以窃中国之政令,而民且奉之为主。

    德光死,兀欲、述律交相戕贼,至是而其势亦衰矣,是可乘之机也。然其控弦驰马犷悍之力,犹未易折箠以驱之出塞。且自朱温以来,所号为中国主者,仅横互一线于雍、豫、兖、青之中,地狭力微,不足以逞志。

    而立国之形,犬牙互入,未能截然有其四封,以保其内而应乎外。则不收淮南、江北之地,中国不成其中国。守不固,兵不彊,食不裕,强起而问无云之故壤,石重贵之覆轨,念之而寒心矣。

    然而契丹不北走,十六州不南归,天下终不可得而宁。而欲勤外略,必靖内讧。乃孟氏之在蜀,刘氏之在粤,淫nue已甚,下之也易,而要不足以厚吾力、张吾威也。唯江南之立国也固矣,杨、徐、李阅三姓,而保境息民之谋不改。

    李璟虽庸,人心尚固,求以胜之也较难。唯其难也,是以胜其兵而足以取威,得其众而足以效用,有其土而足以阜财,受其降而足以息乱。且使兵习于战,以屡胜而张其势;将试于敌,以功罪而择其才。割地画江,无南顾之忧,粤人且遥为效顺。

    于是踰年而自将以伐契丹,其志乃大白于天下。而中国之威,因以大振。其有疾而竟不克者天也,其略则实足以天下而绍汉、唐者也。王朴先蜀、粤而后幽、燕之策非也,屡试而骄以疲矣。威方张而未竭,周主亟之,天假之年,中原其底定乎!

    六十五

    古乐之亡,自暴秦始。其后大乱相寻,王莽、赤眉、五胡、安、史、黄巢之乱,遗器焚毁,不可复见者多矣。至于柴氏之世、仅有存者,又皆汉以后之各以意仿佛效为者;于是周主荣锐意修复,以属之王朴。朴之说非必合于古也,而指归之要,庶几得之矣。至宋而胡安定、范蜀公、司马温公之聚讼又兴,蔡西山掇拾而著之篇,持之确,析之精。虽然,未见其见诸行事者可以用之也。

    孔子曰:“大乐必简。”律吕之制,所以括两闲繁有之声而归之于简也。朴之言曰:“十二律旋相为宫,以生七调,为一均;凡十二均、八十四调而大备。”朴之所谓八十四调者,其归十二调而已。

    计其鸿细、长短、高下、清浊之数,从长九寸径三分之律,就中而损之,旋相生以相益,而已极乎繁密。九九之数,尽于八十一,过此则目不能察,手不能循,耳不能审,心不能知,虚立至密至赜之差等,亦将焉用之也?蔡氏黄钟之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推而施之大钟大鎛,且有不能以度量权衡分析之者,而小者勿论矣。

    尽其数于九九八十一而止,升降损益,其精极矣。取其能合之调为十二均足矣。故王朴律准从九寸而下,次第施柱,以备十二律,未为疏也。然自唐以降,能用此者犹鲜。过此以推之于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密,夫谁能用之哉?大乐必简,繁则必乱,况乎其徒繁而无实邪

    夫两闲之声,而欲极其至赜之变,则抑岂但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已乎?今以人声验之,举一时四海之人,其唇、舌、齶、喉、齿、鼻,举相似也;引气发声,其用均也;乃其人之众,为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者,不知凡几也。虽甚肖者,隔垣而可别,乍相逼以相聆,似矣,而父母妻子则辨之也无有同者。是知天下之声,无涯无算,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该之,谓之至密,而固不能尽其万一,则其为法也,抑隘甚矣。

    天地之生,声也、色也、臭也、味也、质也、性也、才也,若有定也,实至无定也;若有涯也,实至无涯也。唯夫人之所为,以范围天地之化而用之者,则虽至圣至神、研几精义之极至,而皆如其量。

    圣者之作,明者之述,就其量之大端,约而略之,使相叶以成用,则大中、至和、厚生、利用、正德之道全矣。其有残缺不修,纷杂相闲,以成乎乱者,皆即此至简之法不能尽合耳。故古之作乐者,以人声之无涯也,则以八音节之,而使合于有限之音。

    抑以八音之无准也,则以十二律节之,而合于有限之律。朴之衍为七调,合为十二均,数可循,度可测,响可别,目得而见之,耳得而审之,心得而知之,物可使从心以制,音可使大概而分,其不细也,乃以不淫人之心志也;过此以往,奚所用哉,

    呜呼!王朴极其思虑,裁以大纲,乐可自是而兴矣。至靖康之变,法器复亡,淫sheng胡乐,爚乱天下之耳,且不知古乐之为何等也。有制作之圣、建中和之极者出焉,将奚所取正哉?如朴之说,固可采也。九寸之黄钟,以累黍得其度数,有一定之则矣。

    而上下损益,尽之十二变而止。而用黄钟以成众乐也,不限于九寸,因而高之,因而下之,皆可叶乎黄钟之律。则九其九而黄钟之繁变皆在焉,则十一律、七调、十二均之繁变皆在焉。巧足以制其器,明足以察其微,聪足以清其纪,心足以穷其理,约举之而义自弘,古乐亦岂终不可复哉?若苛细烦密之说,有名有数,而不能有实,祗以荧人之心志,而使不敢言乐,京房以下之所以为乐之赘疣也。折中以成必简之元声,尚以俟之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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