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曹魏严母后临朝之禁,君子深有取焉,以为万世法。唐不监而召武、韦之祸,玄宗既靖内难,而后为之衰止。不期宋之方盛而急裂其防也。
仁宗立,刘后以小有才而垂帘听政,乃至服衮冕以庙见,乱男女之别,而辱宗庙。方其始,仁宗已十有四岁,迄刘后之殂,又十年矣。
既非幼稚,抑匪闇昏,海内无虞,国有成宪,大臣充位,庶尹多才,恶用牝鸡始知晨暮哉?其后英宗之立,年三十矣,而曹后挟豢养之恩,持经年之政;盖前之辙迹已深,后之覆车弗恤,其势然也。
宣仁以神宗母,越两代而执天下之柄,速除新法,取快人心,尧、舜之称,喧腾今古。
而他日者,以挟女主制冲人之口实,授小人以反噬,元祐诸公亦何乐有此。而况母政子政之说,不伦不典,拂阴阳内外之大经,岂有道者所宜出诸口哉?
夫汉、唐女主之祸,有繇来矣。宫闱之宠深,外戚之权重,极重难返之势,不能逆挽于一朝。故虽骨鲠大臣如陈蕃者,不能不假手以行其志。
至于宋,而非其伦矣。然而刘后无可奉之遗命,而持魁柄迄于老死而后释,孰假之权?
则丁谓之奸实成之也。谓以邪佞逢君,而怨盈朝野,及此而事将变矣,结雷允恭以奉后而觊延其生命,则当国大臣秉正以肃清内外,在此时矣。王曾执政,系天下之望者不轻,曾无定命之谟,倡众正以立纲纪,仍假手乞灵于帘内,以窜谓而求快于须臾;刘后又已制国之命,而威伸中外,曾且无如之何。然则终始十年,成三世垂帘之陋,激君子小人相攻不下之势,非曾尸其咎而谁委哉?
曹后之(贼)[悍]也,先君慎择付托之嗣子,几为庐陵房州之续,则刘后之逐宰相者,逐天子之竽也。微韩公伸任守忠之法,而危词以急撤其帘,浸使如曾,宋其殆矣!韩公一秉道,而革两朝之弊。后起之英,守成宪以正朝廷,夫岂非易易者?而元祐诸公无怀私之(恶)[慝],有忧国之心,顾且踵曾之失,仍谓之奸,倒授宰制之权于簪珥,用制同异之见于冲人,以不正而临人使正,不已懵乎!
夫昔之人有用此者,谢安是也。安图再造之功于外,而折桓氏之权于内;苦势已重,不欲独任魁柄,以召中外之疑,贻桓氏以口实。抑恐群从子弟握兵柄,(泊)[治]方州,倚勋望以自崇,蹈敦、温之覆轨。
故奉女主以示有所禀,而自保其臣节。元祐诸公,夫岂当此时、值此势,不得已而姑出于是哉?所欲为者,除新法也。所欲去者,章惇、蔡确邪慝之鄙夫也。进贤远奸,除稗政,修旧章,大臣之道,大臣之所得为也。
奉嗣君以为之,而无可避之权,建瓴之势,令下如流,何求不得?而假灵宠于宫闱,以求快于一朝,自开衅隙以召人之攻乎?易动而难静者,人心也。攻击有名、而乱靡有定之祸,自此始矣。用是术者,自王曾之逐丁谓倡之。韩公矫而正之,而不能保其不乱。邪一中于人心,而贤者惑焉,理之不顺,势不足以有行,而世变亟矣。
夫奉母后以制冲人,逆道也。躬为天子矣,欲使为善,岂必不能?乃视若赘疣,别拥一母后之尊,临其上以相钳束:行一政,曰:太后之忧民也;用一人,曰:太后之任贤也。非甚盛德,孰能忍此?即其盛德,亦未闻天子之孝,唯母命而莫之违也。
且以仁宗居心之厚,而全刘氏之恩于终始,其于政事无大变矣。而刘后方殂,吕夷简、张耆等大臣之罢者七人,王德用、章德象俱以不阿附故,而受显擢。
则元祐诸公推崇高后以改法除奸,而求其志道之伸,保百年之长治也,必不可得矣。太后固曰:“官家别用一番人。“而诸公不悟,旴豫以鸣,曾莫恤后灾之殆甚,何为者也?王曾幸而免此者,仁宗居心之厚,而范希文以君子之道立心,陈“掩小故以全大德“之言,能持其平也。观于此,而韩、范以外,可谓宋之有大臣乎?
不可拂者,大经也;不可违者,常道也。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妇道之正也。虽有庸主,犹贤哲妇。功不求苟成,事不求姑可,包鱼虽美,义不及宾。此义一差,千涂皆谬,可不慎与!
二
仁宗之称盛治,至于今而闻者羡之。帝躬慈俭之德,而宰执台谏侍从之臣,皆所谓君子人也,宜其治之盛也。夷考宋政之乱,自神宗始。
神宗之以兴怨于天下、贻讥于后世者,非有奢淫暴虐之行;唯上之求治也[已]亟,下之言治者已烦[尔]。乃(俞)其(臣)[召]下之烦言,以启上之佚志,则自仁宗开之。而朝不能靖,民不能莫,在仁宗之时而已然矣。
国家当创业之始,繇乱而治,则必有所兴革,以为一代之规。其所兴革不足以为规一代者,则必速亡。非然,则略而不详、因陋而不文、保弱而不竞者,皆有深意存焉。君德、民心、时会之所凑,适可至于是;既至于是,而亦足以持国于不衰。乃传之数世而獘且生矣。
獘之所生,皆依法而起,则归咎于法也,不患无辞。其为獘也,吏玩而不理,士靡而亡实,民骄而不均,兵弛而不振;非其破法而行私,抑沿法而巧匿其奸也。
有志者愤之,而求治之情,迫动于上,言治之术,竞起于下;听其言,推其心,皆当时所可厌苦之情事,而厘正之于旦夕,有余快焉。虽然,抑岂必归咎于法而别求治理哉?吏玩而不理,任廉肃之大臣以饬仕阶而得矣。士靡而亡实,崇醇雅之师儒以兴正学而得矣。
民骄而不均,豪民日竞,罢民日瘠,人事盈虚之必有也;宽其征徭,疲者苏而竞者无所容其指画矣。兵弛而不振,籍有而伍无,伍有而战无,战争久息之必然也;无荐贿之将,无私杀之兵,委任专而弛者且劝以强劲矣。
若是者,任得其人,而法无不可用。若十一千百之挂漏,创法者固留有余以养天下而平其情。匹夫匹妇祁寒暑雨之怨咨,猾胥奸民为鼠为雀之啄龁,恶足坏纲纪而伤教化?有天下者,无容心焉可矣。
宋自建隆开国,至仁宗亲政之年,七十余岁矣。太祖、太宗之法,敝且乘之而生者,自然之数也。夫岂唯宋祖无文、武之至德,议道之公辅无周、召之弘猷乎?
即以成周治教之隆,至於穆、昭之世,蛹蠹亦生于简策,固不足以为文、武、周、召病也。法之必敝矣,非鼎革之时,愈改之,则弊愈丛生。苟循其故常,吏虽贪冒,无改法之可乘,不能托名逾分以巧为吹索。
士虽浮靡,无意指之可窥,不能逢迎揣摩以利其诡遇。民虽强可凌弱,无以启之,则无讦讼之兴以两俱受毙,俾富者贫而贫者死。兵虽名在实亡,无以乱之,则无游惰之民以枭张而起,进则为兵而退则为盗。
唯求治者汲汲而忧之,言治者啧啧而争之,诵一先生之言,古今异势,而欲施之当时,且其所施者抑非先王之精意;见一乡保之利,风土殊理,而欲行之九州,且其所行者,抑非一邑之乐从。神宗君臣所夜思昼作,聚讼盈廷,飞符遍野,以使下无法守,开章惇、蔡京爚乱以亡之渐者,其风已自仁宗始矣。
前乎此者,真宗虽有淫祀骄奢之失,王钦若、丁谓虽有贪权惑主之恶,而李太初慎持之于前,王子明谨守之于后。迨乎天圣、明道之闲,老成凋谢已向尽矣。仅一直方简重之李迪,起自迁谪,而任之不专。
至若王曾等者,非名节之不矜也,非勤劳之不夙也,以术闲道,以气矜刚;而仁宗(当)[耽]受谏之美名,慕恤下之仁闻,欣然举国以无择于听。
迨及季年,天章开,条陈进,唯日不给,以取纲维而移易之;吏无恒守,士无恒学,民无恒遵,兵无恒调。所赖有进言者,无坚僻之心,而持之不固;不然,其为害于天下,岂待熙、丰哉?知治道者,不能不为仁宗惜矣。
夫秉慈俭之德,而抑有清刚之多士赞理于下,使能见小害而不激,见小利而不歆,见小才而无取,见小过而无苛;则奸无所荧,邪无能闲,修明成宪,休养士民,于以坐致升平,绰有余裕。
柰之何强饮疥癣之疾以五毒之剂,而伤其肺腑哉!故仁宗之所就者,概可见矣。迹其谋国,则屡败于西而元昊张,启侮于北而岁币增。迹其造士,则闻风而起者,苏氏父子掉仪秦之舌;揣摩而前者,王安石之徒,习申、商之术;后此之挠乱天下者,皆此日之竞进于大廷。故曰神宗之兴怨于天下、贻讥于后世者,皆仁宗启之也。
夫言治者,皆曰先王矣。而先王者,何世之先王也?孔子曰:“吾从周。“非文、武之道隆于禹、汤也。文、武之法,民所世守而安焉者也。孟子曰:“遵先王之法。“周未亡,王者未作,井田学校所宜遵者,周之旧也。
官习于廷,士习于学,民习于野;善者其所夙尚,失者其所可安,利者其所允宜,害者其所能胜;慎求治人而政无不举。孔、孟之言治者,此而已矣。啧啧之言,以先王为口实,如庄周之称泰氏,许行之道神农,曾是之从,亦异亦异于孔子矣。故知治者深为仁宗惜也。
三
仁宗有大德于天下,垂及今而民受其赐;抑有大弊政以病民者二百年,其余波之害,延于今而未已。
盖其求治之心已亟,但知之而即为之,是故利无待而兴,害不择而起。
其有大德于天下者,航海买早稻万石于占城,分授民种,是也。
其种之也早,正与江南梅雨而相当,可以及时而毕树艺之功;其熟也早,与深秋霜燥而相违,可弗费水而避亢旱之害;其种之也,田不必腴而获不赀,可以多种而无瘠芜之田;皆其施德之普也。昔者周有天下,既祀后稷以配天,为一代之祖;又祀之于稷以配社,享万世之报。
然则有明王起,饬正祀典以酬功德,奉仁宗以代周弃而享祀千秋,其宜也。惜乎无与表章者,史亦略记其事而不揄扬其美,则后王之过也。
若其弊之病天下者,则听西川转运使薛田、张若谷之言,置交子务是也。交子变而为会子,会子变而为钞,其实皆敝纸而已矣。
古之税于民也,米粟也,布缕也。天子之畿,相距止于五百里;莫大诸侯,无三百里之疆域;则粟米虽重,而输之也不劳。古之为市者,民用有涯,则所(为)[易]者简;田宅有制,不容兼并,则所赍以易者轻。
故粟米、布帛、械器相通有无,而授受亦易。至于后世,民用日繁,商贾奔利于数千里之外;而四海一王,输于国、饷于边者,亦数千里而遥;转挽之劳,无能胜也。而且粟米耗于升龠,布帛裂于寸尺,作伪者湮湿以败可食之稻麦,靡薄以费可衣之丝枲。
故民之所趋,国之所制,以金以钱为百物之母而权其子。事虽异古,而圣王复起,不能易矣。
乃其所以可为百物之母者,固有实也。金、银、铜、铅者,产于山,而山不尽有;成于炼,而炼无固获;造于铸,而铸非独力之所能成,薄赀之所能作者也。其得之也难,而用之也不敝;输之也轻,而藏之也不腐。盖是数物者,非宝也,而有可宝之道焉。故天下利用之,王者弗能违也。唯然,而可以经久行远者,亦止此而已矣。
交子之制,何为也哉?有楮有墨,皆可造矣,造之皆可成矣;用之数,则速裂矣;藏之久,则改制矣。以方尺之纸,被以钱布之名,轻重唯其所命而无等,则官以之愚商,商以之愚民,交相愚于无实之虚名,而导天下以作伪。
终宋之世迄于[胡]元,延及洪、永之初,笼百物以府利于上,或废或兴,或兑或改,千金之赀,一旦而均于粪土,以颠倒愚民于术中;君天下者而(思)[忍]为此,亦不仁之甚矣!夫民不可以久欺也,故宣德以来,不复能行于天下。然而余害迄今而未已,则伤诏禄之典,而重刑辟之条,无明王作,而孰与更始?其害治亦非小矣。
钞之始制也,号之曰“千钱“,则千钱矣。已而民递轻之,而所值递减,乃至十余钱而尚不售,然而“千钱“之名固(有)[存]也。俸有折钞以代米,乃至一石而所折者数钱;律有估物以定赃,乃至数金而科罪以满贯。
俸日益薄,而吏毁其廉;赃日益重,而民极于死。仅一钞之名(成)[存],而害且积而不去,况实用以代金钱,其贼min如彼乎?益之以私造之易,殊死之刑日闻于司寇,以诱民于阱而杀之,仁宗作俑之愆,不能辞矣。
是故君天下者,一举事而大利大害皆施及无穷,不可不审也。听言轻,则从善如流,而从恶亦如流。行法决,则善之所及者远,而恶之所被者亦长矣。
以仁如彼,以不仁如此,仁宗两任之,图治者其何择焉?舜之大智也,从善若决江、河,而戒禹曰:“无稽之言勿听。“以其大智,成其至仁,治道尽此矣。
四
大臣进位宰执,而条列时政以陈言,自吕夷简始。其后韩、范、富、马诸君子,出统六师,入参三事,皆于受事之初,例有条奏。闻之曰:“天下有道,行有枝叶,天下无道,言有枝叶。“以此知诸公失大臣之道。而明道以后,人才之寖降,风尚之寖卑,前此者(石)[吕]、李、向、王之风轨,不可复追矣。
书曰:“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以言者,始进之士,非言无以达其忱;上之庸之,非言无以知其志。故观其引伸,知其所学;观其蕴藉,知其所养;非必言之可行而听之行也。后世策问贤良,科举取士,其法循此,而抑可以得人;然而不能无不得之人矣。
至于既简在位,或贤或否,则以功而明试之,非以言者之始测于影响,而下亦仅此以为自效之资也。且夫藉言以为羔雁者,亦挟长求进之士尔。
其畜德抱道、具公辅之器者,犹不屑此。而况大任在躬,天职与共,神而明之、默而成之者,非笔舌之所能宣;而喋喋多言,以掩力行不逮之愆尤乎?
即以敷奏言之,射策之士,谏议之官,言不容已也,而抑各有其畔,不可越也。将以匡君之过与?则即以一德之凉,推其所失而导之以改,无事掇拾天德王道,尽其口耳之所记诵者,罄之于一牍也。
非是者,为鬻才之曲士。将以指政之非与?则即一事之失,极其害之所至,而陈其所宜,无事旁推广引,泛及他端之未善,以责效于一朝也。非是者,为乱政之辩言。将以摘所用之非人与?则即以一人之罪状,明列其不可容,无事抑此伸彼,滥及盈廷,以唯吾所欲废置也。
非是者,为死党之憸人。将以论封疆之大害与?则即以一计之乖张,专指而征其必偾,无事胪列兵法,画地指天,以遥制生杀之枢机也。非是者,为首祸之狂夫。且夫一言出,而且俟君之行此一言也,则事不冗,而力以暇而有余。一言出,而君既行此一言矣,则意相得,而后可因而复进。故志行而言非虚设。
行与不行,皆未可必之于君心;姑且言出如哇,而唯恐不充于幅,诚何为者?况乎一人之识,以察一理,尚虑其义不精,而害且伏于其隐。乃搦管经营,旁搜杂引,举君德、民情、兵、农、礼、乐、水、火、工、虞、无涯之得失,穷尽之于数尺之章疏。才之果胜与?念之果周与?
发果以诚,而行果无不得与?问之心,而固不能自信;按之他日,而已知其不然。徒尔洋洋娓娓、建瓴倾水而出之,不少待焉;不怍之口,莫知其咎,亦孔之丑矣。则在怀才初进之士,与职司言责之臣,犹不可不慎也。而得君已深,历任已夙,居密勿以静镇四海者,尤勿论矣。
明道以后,宰执诸公,皆代天工以临群动者也。天下之事,唯君与我坐而论之,事至而行之,可兴则兴之已耳,可革则革之已耳。唯道之从,唯志之伸,定命以辰告,不崇朝而遍天下,将何求而不得?
奚待烦言以耸众听?如其微言而不悟,直言而不从,欲行而中沮,欲止而旁出;则有引身以退,免疚恶于寸心,而不待暴白以号于人曰:“吾已缕析言之,而上不我庸也。“此宰执大臣所以靖邦纪而息嚣凌之枢要也。
在昔李太初、王子明以实心体国,奠七十余年社稷生民于阜安者,一变而为尚口纷呶之朝廷,摇四海于三寸之管,谁尸其咎?岂非倡之者在堂皇,和之者尽士类,其所繇来者渐乎!宰执有条奏矣,侍从有条奏矣,庶僚有条奏矣,有司有条奏矣;乃至草茅之士,有喙斯鸣,无不可有条奏矣。
何怪乎王安石之以万言耸人主,俾从己以颠倒国是;而远处蜀山闻风跃起之苏洵,且以权谋憯险之术,习淫遁之文章,售其尉缭、孙膑之诡遇,簧鼓当事,而荧后世之耳目哉?
姚元之之以十事要玄宗也,在未相之先,谓不可行而己不敢相也,是亦慎进之一术也。既已为相,则唯其行之而无复言矣。陆敬舆之详于论事也,一事竟而又及一事,因时之迫以答上问,而非阔(达)[远]迂疏以侈文章之富也。
宰执之道,司听言以待黜陟耳,息浮言以正人心耳。言出而行浇,言长而忠薄,言之不已,而国事不可为矣。
读者惑焉,诧为盛美,违山十里,蟪蛄犹闻,束宋人章奏于高阁,学术治道庶有瘥焉。俗论不然,宜中国之日疲以蹙也。
五
仁宗之生,以大中祥符三年,岁在庚申,及嘉祐二年乙酉,二十有六年,拟之于古,未逮乎壮有室之齿也。曹后之立,未及期月,则皇子之生,非所绝望。
乃育英宗于宫中,使后拊鞠之。呜呼!念宗社之重而忘私,是岂非能为人之所不能,足为万世法者哉!
三王以后,与子之法立,苟为适长,道不得而废焉。汉明虽贤,光武犹谓失德;晋惠虽闇,武帝不任其愆。故三代有豫教之法,尽人之所可为,而贤不肖治乱安危举而听之于天,亦且无如之何矣。
乃无子而嗣未有定,以及乎危病之际,奸人妇寺挟私意以援立庶支,市德居功,而倒持魁柄,汉唐之祸,率繇此而兴。其近正者,则辨昭穆,审亲疏,弟与从子以序而登,斯亦可以止争而靖guo矣。
而于帝王慎重天位之道,固未协也。夫唯适长之不容变置,为百王之成宪,而贤不肖非所谋耳。无子而授之同产之弟与从子之长,古未有法,道无可执。则天既授我以选贤而建之权,如之何不自化裁,可诿诸后以任臣僚之扳立邪?英宗方四岁而鞠之宫中,察其情志,审其器量,远其外诱,习其家法,而抑受恩勤之德于中宫。
他日曰:“宫中尝养二子,小者近不慧,大者可也。“帝之留心于国本,非一日矣。范、富、包、文、司马虽心是其请,且不欲授以援立之权,独托腹心于韩公,然抑闻命而始请其名,前此者亦未敢有所拟也。则熟筹密运于一人之心,又岂奸邪之得窥伺哉?
在礼有之曰:“为人后者为之子。“非尽人无子而必为立后也。自大夫以上,有世禄、食采邑、建祖庙者,达乎天子。苟无子而必有后,则三代之兴,虽无子而固有子。
豫立之典,虽不见于史策,而以为后之文推之,则苟有有世守,无无子者,必有子,而与子之法固不以无出而废也。抑在礼有之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期。“本非期而加以期之谓也。若以亲疏序及,而所立者从子之长,则所生父母虽降,而固有叔父之亲,不必加隆而固服期。
[然]则功缌以降之族子,但使温恭之度形于早岁,皆择养而豫教之,无问亲疏亦明矣。汉、唐之君,轻宗社而怙其专私,未有能者。仁宗虑之早而断之决,以定百王之大法。于是高宗有所禀承,远立太祖之裔孙,而本支不敢妄争,臣民欣为推戴,两宫全其慈孝,社稷赖以小康,皆仁宗之贻谋为之先导也。
虽然,义隐于三代,而法沮于汉、唐,仁宗创起而决策,以至正之举,而有非常之疑,故任守忠惑曹后以起衅,而仁宗无虑也。有韩公在,制守忠之死命,而曹后黜于其义也。高宗无可恃之大臣矣,于是而内禅以定其位。然则心苟无私,变通在我,居天位之尊,承皇天之命,仰先祖之灵,奉名义之正,无志不可行,无谋不可定。何畏乎(命异)[佥壬],何忧乎事变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