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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来去无踪

    大风裹挟着芦絮,漫天飞舞,落下时凝成了细小的冰晶。

    张玉换上压在石头下的衣袍,取出一壶桂花酒,半边油纸包裹的烧鸡,此时都冻成了冰棍,将酒和烧鸡架在火堆边慢慢化冻。

    他撕下鸡腿,递了过去:“给,蓝兄。”

    蓝皓却没有接下,轻轻一笑:“如此美景,当有美酒、美食来配,何必放着好食材不用?”

    “还是蓝兄会吃,在下略通厨艺,就用这老鳖和水蛇,炖一锅龟蛇大补汤。”

    蓝皓摇头道:“要说龟蛇大补汤确实鲜美,可今日也不值一吃。”

    他目光看向木桶溅起的水花。

    张玉毫不犹豫:“那就吃这尾蓝鳞鲤鱼。”

    蓝皓问道:“你不心疼?”

    张玉笑道:“一个人吃心疼,今日幸会蓝兄,那就没什么舍不得了。何况我也正想尝尝,这价值千金的蓝鳞鲤鱼是个什么滋味。”

    蓝皓仰头喝了一口玉葫芦里的酒,轻笑道:“听说日月神教的童百熊过甲子寿诞,半座江湖都来道贺,你把这条蓝鳞献上去,兆头极好,说不定荣华富贵就唾手可得了。”

    “不瞒蓝兄说,原本确实有这个想法,不过此时却没了。”

    “为何?”

    “荣华富贵虽好,但还比不上在下的小命。为了抓到这条鱼,差点丢掉半条命。这次不吃,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荣华富贵,凭一刀一枪去挣即可,留下此等遗憾,人生倒也无趣。”

    张玉抽出黑剑,便要宰杀。

    “等等。”

    蓝皓喊住他,解下腰间一物,抛了过去。

    “用我这个。”

    一把鲨鱼皮鞘的短剑。

    入手微沉,张玉拔出一看,寒光闪烁,锋锐至极。木柄上刻有‘寒渊’二字。

    “寒渊?好剑。”

    他将蓝麟全部取下,去掉鱼鳃、苦胆,便将鱼肉放入大釜,倒入半坛桂花酒,再放入干净的冰雪,不再加其他任何作料,当然此时此地,他也没有油盐酱醋可用。

    添上柴火,就此清烹。

    片刻之后,清甜的鱼香逐渐飘出。

    最顶级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因为食物原有的味道已经足够惊艳。

    “这把黑剑你从哪里得来的?”

    “一个刺客手里,蓝兄知道这把剑?”

    “远远见过几次,看来你招惹了锦衣卫那些鹰犬。”

    “这是锦衣卫的剑?锦衣卫不都是飞鱼服、绣春刀吗?”

    “锦衣卫中一批人,号称血影刺客,分为甲乙丙丁四等,武功不一定高,但极为忠诚,且精通各种暗杀之术。”

    “曾有个甲等血影,将自己封在墙中,只留下小孔,等了三天,待目标经过时,用机匣发出毒针,那个后天圆满的高手,死时都不知道对手在何方。”

    “你遇上的,应该是寻常的血影刺客。”

    张玉笑道:“那看来我的运气不错。”

    “在平定州,锦衣卫也不敢如何,无非暗中行事,你无需太担心。但是在外面,他们的势力却很大,行事也颇为霸道,毕竟身后站着朝廷。他们是皇帝,监视江湖的一双眼睛。”

    “朝廷竟有这般强大的势力,好像……”

    “好像在江湖上没有什么存在感,对吗?”

    “一来江湖虽乱,但不会动摇他韩家的大明江山,反而自相残杀,有利于稳定。二来无论是边患、夺嫡、派争、藩王、土地兼并、海盗倭寇,老皇帝都难以应对,而相比江湖,那些才是危害根本之事。”

    张玉点头道:“蓝兄好见识。”

    张玉看着那柄黑剑,心中也有些后怕,他原以为太平客栈中的刺客是杨莲亭派来的,不知为何与锦衣卫扯上了关系。

    “鱼肉好了,蓝兄先请。”

    蓝皓夹了鱼腹处,最为鲜美的一块肉,轻笑着评价道:“入口细嫩,清甜无比,没有一丝河鱼的腥味,也没有海鱼的咸涩,有微微酒香,但又不喧宾夺主,还有一丝桂花香,若隐若现,极有层次感。看来你在厨艺上的天赋,比武道上的强。”

    张玉笑道:“蓝兄这是在夸我,还是骂我?”

    “当然是夸奖!天下三百六十行,做到极致,皆有造化。”

    两人折苇为筷,大吃一顿,又喝干了桂花酒。

    之后说了些江湖上的趣闻,却都没有过多打听对方身份。

    “酒肉之兴,尽矣。”

    蓝皓笑着起身,将‘寒渊’短剑递给张玉:“这把匕首,在我手边,已经多年不曾出鞘见血,只能沦为杀鱼之器,这不该是它的命运,希望你能让它的名头为江湖所知。”

    张玉接过短剑,笑道:“愿如蓝兄所言,不使宝剑蒙尘。”

    蓝皓淡然一笑,道了声告辞,转身鹊起,轻轻点在一杆芦苇上,身体跃出两三丈高,只听得半空之中有凌厉破风之声,已经不见了踪迹。

    “好厉害的轻功。”

    “蓝兄,你到底是何身份,江湖上好像也没听过有叫蓝皓的。”

    张玉看向雪地上那堆鳞片,暗自咂舌:“他该不是蓝鳞鲤鱼成精吧?”

    ……………………

    戌时二刻,城门口。

    平定城没有宵禁,来往多是江湖高手,也禁不住。

    几个名义上隶属于锦衣卫千户所的老卒,抱着生锈的长枪,靠在城门洞里睡觉。

    对于来往商人、拉货马车,象征性收几个铜板的酒钱,算是些外快。

    当然值夜班的倒霉蛋,通常没这个好运。

    只是今夜,城门口来了三辆马车,周边跟着五六个短打扮的骑马汉子。

    “站住。”

    守门老卒看他们是外地相貌,顿时像闻见了鱼腥味的猫一样,。

    “从哪里来的?”

    “福建府来的。”

    “车上拉的什么?”

    “我们来给童堂主拜寿,车上是礼物。”

    “拜寿?按照规矩,也该检查。”

    一个汉子连忙上前,朝老卒手里塞了三钱银子,笑道:“官爷行个方便,这点小心意,给弟兄们买茶水喝。”

    老卒掂了下分量,顿时笑成一朵花,连忙招呼人打开半掩的城门,让车队进城。

    其中一辆马车,帘子被掀开,露出一个相貌清秀的锦衣少年,也就十四五岁。

    “老史,我们来拜寿,堂正正入城就好,为何非等到半夜?跟做贼一样。”

    那骑马汉子,腰板笔直,他腰间悬着一口铁刀,透着一股悍勇之气。

    他对着少年笑道:“来时老爷有交代,童百熊是魔教长老,还是尽量低调。”

    “既然道不同,那就不相为谋,为何又要来呢?”

    “少镖头有所不知,总镖头早年在北地出事,童百熊虽是魔教麾下,但还算仗义,出手相助过。再说我们吃的是镖局饭,正道的朋友要结交,黑道上的朋友更要来往。”

    马车走远后,又有一道声音从城外而来。

    “站住,从哪里来的?”

    “平定城。”

    张玉取出木质令牌,亮了一下。

    那些老卒二话不说,立刻打开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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