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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运气有之但脑子不灵

    “狗奴才,好生嚣张,今日我便代王爷教训你!你……啊!什么东西?”

    就在方思瑶叫嚣着朝楚璃打来时,一团雪白的影子突然窜了出来,刺痛传来,她猛地甩开手,差点趔趄着仰倒。

    好在春娇眼疾手快,扶住了东倒西歪的方思瑶。

    待两人站定,鲜血早已流了一地,方思瑶顿时面容扭曲,咆哮起来。

    “你放肆!竟敢伤我!”

    春娇手忙脚乱地帮方思瑶处理伤口,拭去血渍,这才看清伤口,不算白嫩的手掌边,竟是一排血洞,像牙印。

    大仙儿咬完人,站在楚璃肩头不断吐口水。

    呸呸呸,好臭,这女人的血怎么臭烘烘的,还不如田鼠好吃。

    “吱吱吱。”大仙儿向楚璃邀功。

    主人快看,我有用吧?比那只吃得多睡得多的蠢狼好用叭!

    楚璃唇角微勾,伸手挠了挠大仙儿的下巴,不吝啬地夸道:

    “干得不错,就是牙口还不够利,要是能咬她一块肉就更好了,下次注意。”

    “吱?”大仙儿歪头像是在思考,随后朝楚璃点了点鼬脑袋。

    这次失利,不是它手下留情,而是这女人的肉实在有点老,皮也有点厚,一点都不娇嫩,害它没发挥好。

    一人一宠的互动,完全不避着旁人,一旁的曹大人忍俊不禁,还以为楚大师要吃亏,他都准备出去搬救兵了,现在看来,楚大师怎么可能吃亏?明明是方思瑶落了下风。

    方思瑶忍痛叫婢女处理了伤口,见楚璃肩头有只小兽,就是它咬伤了她,气得她的五官扭曲,只是身后还站着几名天颐军,那是太后的人,她必须保持风度。

    但很显然,方思瑶也不是能吃亏的人。

    她突然话锋一转,不再针对楚璃,而是转身对其中一位天颐军道:

    “姚旭大哥,此女私自豢养猛兽,还重伤了我,按律,是否该打杀了?”

    话落,方思瑶下巴微抬,挑衅地看向楚璃。

    曹荣海“咦”出了声,看方思瑶的目光多了些耐人寻味。

    “方小姐,我朝律法并未限制百姓豢养私宠,只不过若真养了猛兽猛禽,带出门时需得主人约束好,并无其他限制,你张口便要打杀了,本官实在好奇,你说的按律,是按的什么律法?”

    方思瑶一愣,眼神慌乱了片刻。

    东苍国没有这种律法?连猛兽都能随意养?

    就在这时,方才被点了名的姚旭也站了出来。

    他一板一眼地说道:

    “方小姐,曹大人说的不错,我朝律法可容百姓豢养猛兽,这里可不是大虚国,方小姐不要搞错了,按本朝律法,这位姑娘并无过错。”

    姚旭是天颐军统领,自小便跟随父亲加入了天颐军,从前父亲是先皇的近卫军,而今,他主要负责先皇后,也就是如今的太后的安危。

    这次受太后之命,护卫方思瑶来北灵,私心里,他并不喜欢这位方小姐。

    在他看来,此女心机颇深,一个内宅女眷,却贪功冒进,在各大门阀面前出尽风头。

    他私以为,这一切都是此女布局算计来的,包括得到太后的喜欢。

    眼看姚统领并不站在自己这边,方思瑶暗自咬唇,心里不甘极了。

    她想发怒,又担心姚旭回京后,会在太后面前嚼舌根。

    想了想,方思瑶只能稍稍示弱,迂回道:

    “多谢姚大哥提醒,是思瑶记错了,不过她明知那畜生会伤人,却不关笼子或者用缰绳绑着,是否也不合适?”

    姚旭睨她一眼,板着脸,神情已有几分不耐。

    “方小姐是幽王府的人,还是称在下为姚统领的好,再者,她在自己的院子里,要如何对待她的私宠,都是她的私事,是你非要去打她,才让那小兽有了护主之心,咬伤你也是你自找的。”

    一番话说得毫无人情味,正颜厉色,让方思瑶顿时下不来台,气得她面红耳赤,却只能咬牙受着。

    楚璃闻言忍不住多看了姚旭几眼,此人倒是不错,虽然看着有些古板,不苟言笑的,但似乎很有鉴茶力嘛。

    她将大仙儿抱进怀里,同样朝方思瑶微抬了抬下巴,又对姚旭微一点头,随后转身进房。

    乏了,这女人运气有之,但脑子不大灵,太让人失望了。

    “秋意,送客。”

    方思瑶努力维持着自以为是的体面,冷哼一声,“我自己走,咱们等着瞧!”扭头气势汹汹地走了。

    院子安静了,曹荣海连连拍手叫好。

    “楚大师,你又让下官刮目相看了,就刚刚,你从容不迫,气定神闲,把那女人气得面目狰狞的,看了真叫人解气!”

    曹荣海觉得,以两人的气质来讲,楚大师完胜。

    那个女人着实让人讨厌,动不动便是“放肆”“大胆”“狗奴才”等等刁蛮之语,搞得自己很厉害很有地位似的,还不是仗着京中几位大人物,狐假虎威?

    楚璃带着两只小兽重新走回阳光里,继续躺着晒太阳,闻言却是不以为然。

    “毕竟是太后赏识的人,她有嚣张的资本。”

    只不过能嚣张到几时,可就不一定了。

    太后毕竟是上一代的宫斗冠军,又岂能容忍一个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外女,一而再,再而三仗着她的宠爱,到处嚣张跋扈呢?

    方思瑶是有几分气运在身上,可若恃宠而骄过了头,就不好说了。

    曹荣海闻言却是不屑,他搬了板凳过来,似乎要与楚璃说些八卦。

    “下官听闻,太后有个丢失了十年的锦囊,里面似乎藏着先皇的头发,十年不曾找到,倒成了太后心中的一根刺。

    结果你猜怎么着?那方思瑶去了趟法华寺,竟被她轻而易举找到了那只锦囊,法华寺住持认了出来,亲自带着方思瑶去了颐寿宫面见太后,自此,太后视她为恩人,对她甚至比对那些世家大族的贵女们还要亲厚。”

    “她不过是走了狗屎运罢了,真拿自己对太后有大恩了,心里没点数,早晚好感败光。”

    曹荣海把方思瑶说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楚璃被他逗笑了,吐槽他道:

    “我看你就是羡慕了,也想有人家这狗屎运,好让皇族欠恩情,从中谋得好处。”

    这话像是说到了曹荣海心坎里,他肥脸一笑,嘿嘿道:

    “此话不假,能得皇恩,谁不乐意?不过下官可没她那么蠢,挟恩图报对普通人尚且会反生厌恶,更何况还是皇室中人?”

    区区寻物之恩,差不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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