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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骄阳

    喵~

    虎斑猫迈着优雅的步伐靠近路平,拱起脊背蹭了蹭他的裤脚。

    但是等路平伸出手想要摸摸其脑袋的时候,它却又翘着尾巴跳开了,跳到刘兴邦的膝上,试图用爪子扒拉其义肢上的齿轮。

    “开饭啦!”

    年轻的少女刘云瑶把一份份简单但精致的饭菜端来,摆在掉漆的橡木桌上。

    香菇炒鸡,酸辣白菜,山楂土豆泥,还有一盆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

    陈醋的酸香混着禽肉焦脆的油脂味在木梁间萦绕。

    咕咕咕..........路平的肚子不争气叫了起来。

    他表情不变,但是老脸微红。

    没办法,在逃亡的过程里只有些浆果和生冷兽肉充饥,他太久没吃过正常的食物了。

    “你先吃吧,不用管我们。”

    刘兴邦对路平说道。

    路平没有直接动筷。

    刘兴邦哑然失笑,看出了路平的谨慎。

    “若是我当年的那些兄弟们也能有这样的谨慎,就不会只剩下我一个了。”

    他每一份菜都先吃了几口,再对路平说道:“放心吧,我孙女的厨艺很好,这些饭菜都很好吃。”

    路平这才拿起筷子。

    从最开始在陌生人面前还有些矜持,到后面狼吞虎咽,大快朵颐了起来。

    竹筷敲击粗陶碗的脆响不绝于耳。

    不久后,刘云瑶睁大眼睛,呆望着如同风卷残云过后的一众光盘,绾发的木簪都惊得歪斜了几分。

    她有些结巴的说道:

    “先,先生........你的胃口真好。”

    感受着腹中的满足感,路平擦了擦嘴,沉声说道:

    “我叫路平,大路朝天的路,万里平川的平。”

    “这一饭之恩我记下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刘云瑶有些不知所措,望向自己的爷爷,刘兴邦摸了摸虎斑猫的脑袋,笑道:

    “谁还没有过窘迫的时候?”

    “几十年前我吃别人家饭的时候,也没人让我打欠条。”

    沉默了几秒,路平站起身。

    “既然如此,我该走了,以后有缘再见。”

    虽然已经数天没有暗潮追兵的踪迹了,而且他现在已经逃出了森林,但无法保证暗潮已经完全放弃对自己的追杀。

    留在这里反而会给他们带来危险。

    “就这身行头。”

    “走在外面能吓死人,你想要当连环惊吓犯?”

    刘兴邦的拐杖尖戳了戳路平沾着兽血的裤脚,说道:

    “谷仓里面有浴室,你去洗个澡再走。”

    因为长时间在森林的逃亡跋涉,路平现在的形象的确很糟糕,蓬头垢面,衣服跟破烂似的,身上还带着隐隐的酸臭味,有些地方在不断发痒。

    想了想,路平还是摇头,说道:

    “我留下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相比于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不适,路平更不想给对方招惹到危险。

    这世道,好人可不多。

    “也不急于这一会儿。”

    刘兴邦摸了摸手边的‘拐杖’,目光凌厉了许多,说道:“要真有麻烦上门,我这旧时代的残党也不是吃素的。”

    见对方态度执着。

    路平想着赶紧洗完然后离开,于是点头答应。

    十分钟左右后。

    路平围着浴巾,从满是水汽的浴室里走出,形象已经焕然一新。

    水珠滚过钢铁浇筑般的肌肉线条,硝烟淬炼过的俊朗面容沉稳坚毅,双目如含星子般明亮有神,体表上的各色伤疤更增添了神秘与强大感。

    “洗的这么快,看来你很急着要走。”

    刘兴邦刚好走进谷仓,把手里拿着的衣物丢向路平,说道:“你穿上试试,之前的那些破烂玩意就别穿了。”

    路平也不矫情,接过衣服,迅速完成穿搭。

    望着对方身穿的黑色皮质夹克衫,刘兴邦低声喃喃道:

    “真像啊。”

    “像什么?”路平踩了踩脚下刚穿的,有些老旧但是完好无缺的高帮战靴,下意识问道。

    “我儿子和你的身高体态很像,他以前常穿这身衣服。”

    刘兴邦的嗓音低沉了许多,说道:

    “他从小就崇拜我,长大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

    “在白鹭保卫战的时候,政府召集附近的老兵,我立即参加了。”

    “搞笑的是,我这个当爹的要听儿子指挥,分配到了他的手下。”

    说到这里,刘兴邦笑了起来,眼眶里多出了一些晶莹。

    “他正直,勇敢,在战斗时没有藏在后方。”

    “但你猜怎么着?”

    “更可笑的是,本事比我大,比我更年轻,更有未来的他死了,而我这个老东西却苟活了下来,只是断了一条腿。”

    这位老人之所以对路平的态度友善。

    不仅是因为发现路平猎杀了恶魔仆从,还因为他的体态身形跟自己死去的儿子很像,让他动了恻隐之心。

    听完了刘兴邦的话之后。

    路平沉默了几秒,然后说道:“节哀,至少他死在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道路上。”

    刘兴邦擦了擦眼睛,再度笑道:

    “刚才眼里进沙子了。”

    声音停顿了一下,他话锋一转,对路平说道:

    “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是我们原国的未来,虽然不知道你怎么招惹了恶魔,但你一定要记住,好好活下去,别让那些畜生玩意得逞。”

    路平点了点头,说道:

    “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

    看着从谷仓窗户投来的夕阳余晖,路远低语道:“我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

    “你准备去哪儿?”

    刘兴邦问道。

    “骄阳市。”

    这是原国的首都。

    一方面,路平此世的户籍就在骄阳市,而且还有一套房子。

    另一方面,骄阳市也是他必去的地方,在武道家前期堪称神技的一个技能,需要到骄阳市才有机会获得,武道家需要的功法,在骄阳市也有更多学习机会。

    “骄阳市...........离这里不算远,往东边走,搭上火车,经过大概六百公里的路程,就能到骄阳市了。”

    “但是骄阳市是国家首都,对外来人员的身份核验十分严格。”

    刘兴邦说道。

    只要走出了荒无人烟的森林,到达文明存在的地方,以路平在原国的户籍身份,要去骄阳市不算麻烦,通过各式各样的正规渠道和途径都能抵达。

    “我的身份没问题。”

    路平说道:“我本就来自骄阳市。”

    根据断断续续的记忆,前身就是从骄阳市被暗潮拐到了鸟不拉屎的密林里。

    大概的事件脉络是——

    内心躁动的年轻人在网络上聊骚,认识了一位人美声甜的温柔妹子,在对方提出了线下见面的想法后,年轻人两头一热,但也不想想天下哪里有免费的午餐,然后直接出城赴约去了。

    结果。

    在约定的偏远小树林里没有等来人美声甜的妹子,反而等到了穷凶极恶的暗潮成员,当场被强人锁男,被绑架变成了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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